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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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生活诉讼丛书朱建新主编;朱建新,蒋涛册主编当遇到房地产法律纠纷时,大多数人都会被复杂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弄得头昏脑涨,总有一种身陷迷局、身不由己的被动感。针对这种现象,本书第一部分以简洁明确而又生动具体的语言详细介绍了房地产法律问题的若干小常识和其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各种途径,第二部分精心选择的五十余个房地产诉讼实例,则可以使你对房地产诉讼过程产生一个具体的感性认识。尤其值得你注意的是每一实例的律师意见、法官裁判和案例启示部分。律师意见包括原告律师意见和被告律师意见,文中双方各从对己方有利的角度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仔细研究此部分有利于你了解对方可能的诉讼主张,从而制定自己正确的诉讼策略。书中方法多于法条,经验多于理论,技巧多于规矩。你若仔细研读,必能在房地产纠纷的解决中游刃有余。 -
办理涉税案件法律手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涉税案件法律手册》编辑组编目录第一篇税收基本法律、法规、规章一、流转税二、所得税三、财产税四、行为、目的税五、资源税六、农业税第二篇涉税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相关文件一、法律二、司法解释与司法工作规范性文件三、其他相关文件第三篇涉税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章、司法解释一、法规二、规章三、司法解释与司法解释性文件第四篇WTO与涉税国际文件本书共563页。 -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张久会译《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最初由美国的国际银行法律与惯例学会起草,因为备用证业务最初在美国开展起来,目前也是在美国使用得最为普遍。国际商会(ICC)认识到备用证业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日益重要性,于是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参与了ISP98的制定工作,最后由ICC的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于1998年4月6日批准了该惯例,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并在全世界推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编三大法制媒体强力推荐:从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来看,《逐条智能联想法规系列丛书》的最大特点就是有创新,性价比高,不仅给出了梳理法律法规的新思路,而且使读者处于占信息的优势地位。——《法制日报》该书与仅收集数据的一般法律法规图书有很大区别,是一大头 法律信息整合方面有突破的系列图书,实现了“从收集数据到整合信息”的转变。 ——《检察日报》如何对浩如烟海的法律信息进行整合?本系列丛书给出了最好的答案,即最新颖的思路(逐条列举引文)+最先进的编辑技术(双向超文本链接)+最优秀的编辑人才(北京大学法学院师生)。——《中国律师》本书收录了与主体法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部门规章。相关法律文件包括:明确引用到主体法条文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在条款的行文中的没有明确引用到主体的法条文,但其条款内容与主体法条文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 -
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刘仁文著我国刑法规定的许多犯罪,都与有关的专业有密切的关系,都以有关的专业理论和知识为基础。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专门化,人们往往只掌握其中的一种而不及其余,势必影响对上述犯罪的全面、深入地理解。本书作者突破“刑法”的围城,大胆地把危害环境资源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放在一起来考察,形成“立体刑法学”研究思路。书中同时辅以典型案例,对危害环境资源的各罪进行准确细致的剖析讲解,对广大的法学院系师生、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环境保护法律实务人员都颇具参考价值。 -
票据纠纷典型案例评析曹守晔,金剑峰,乐沸涛主编为便于准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立法意旨,依法行事、依法办案,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部分资深法官和专业人士精心编写了《中国民商法典型案例评析丛书》。 《票据纠纷典型案例评析》以票据法及票据法司法解释原则与规范为基本脉络,提炼重大、较有争议的票据纠纷案例,加以分析评论,具有深化人们对票据法律理解和提示防范票据风险的作用。 本书案例的选择涉及面较广,可以使读者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新颁布的主要民商法律、相关司法解释及执行情况,对司法实践与公民经济活动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本书的编写目的是为基层法院法官、执业律师及广大读者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因而在体例上选择了“要旨”、“案情”、“诉辩主张”、 “焦点问题”、“审理结果”、“评析”这样一个体例,力争做到典型、简洁、明了。 -
合同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指南唐德华,孙秀君主编本书以合同所规定的制定内容为主线,分门别类地全面梳理合同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国际公约,按立法法规定的效力层次依次展开,以便查询适用。本书是合同法最适合的指南性工具书,内容全面、新颖实用,编排科学,适用方便,可作为理解与适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的良师益友。 -
新编国际商法马齐林著国际商法是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发展知识化,国际商务电子化的特点,使得国际商法的许多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鉴于此,为适应国际商法新的教学的需要,我们重新编写了本教材。对此,有如下两点说明。一、关于国际商法的体系国际商法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商事组织法、票据法、运输法、保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以及商事仲裁法等。其中每一部“法”都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学习与研究。事实上,在经济贸易专业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已经分离出来作为专门的学科了,例如,运输与保险。同时,国际商法与一些学科的内容也具有交叉性,例如,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技术转让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等,就与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等有关内容大同小异。此外,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出现,传统国际商法的合同法已经无法完全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基于这些考虑,本教科书包括下列九章: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简要介绍国际商法的渊源与相近法律的关系,西方两大法系的概况及其区别以及国际商法的原则。第二章商事组织法主要介绍与公司法有关的情况,即各国对于公司成立的程序、资金的筹集、公司的组织形式、管理机构,以及并购与清算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三章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简要地介绍了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的履行与违约的救济办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一步介绍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订立合同的条件、合同的履行、违约的救济办法,以及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法主要介绍美国与西欧国家关于产品责任的理论及其有关的法律规定。第六章代理法主要介绍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代理的产生、种类、内外部关系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七章票据法介绍两大法系与票据流通有关的法律,重点介绍其与汇票有关的不同的法律规定。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法分别介绍各国对商标法、专利法与版权法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Wm的新规定。第九章国际商事仲裁法主要介绍与国际商事仲裁有关的仲裁协议与条款、仲裁机构与程序以及与仲裁裁决的执行有关的法律规定。迄今为止,国际商法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体系,各种版本教科书的侧重点有异,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国际商法的体例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与统一,所包含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确定。二、关于国际商法的研究方法学习国际商法必须具备民商法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专业知识基础,同时也必须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包括:(一)历史联系就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而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其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而经济的不断发展则使原有的法律体系不相适应,必须补充和发展,从而开辟和出现新的法律部门。国际商法正是在人类社会的生产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日益频繁与深入而建立起来并不断发展的一门法律学科。学习国际商法,首先,应当对国际商法的产生与发展作历史的考察,这样才能了解其发展规律。90年代以来,国际商法的诸多方面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大大丰富了国际商法的内容,其中合同法的变化尤其令人瞩目,这就涉及一系列有关的法律问题,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与规范。其次,国际商法中有些概念虽然已经“过时”,例如,“对价”等,但是对价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有关合同法的著作中是离不开对价这个概念的,因此,了解对价也就是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历史联系。最后,中国的合同法也有很大的变化,新合同法已经代替了旧合同法,但是对于旧合同法的有关内容也应当有所了解,这是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在当时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二)比较分析国际商法是一门专业法律课程,主要任务是运用比较法,介绍西方的两个法律体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介绍两个法律体系有关商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的国际公约与贸易惯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了解并掌握从事国际经济贸易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国际商法运用的是比较法,即比较各国有关法律的异同。从总体上说,由于历史与文化发展的不同,大陆法与普通法是西方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在国际商法的许多法律规定方面是不相同的,即异多于同。但是,当涉及具体问题时,则并非那么绝对,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异中往往有同,例如,在要约生效时间上,同属于大陆法的法国法与德国法并不一致,却与普通法相同;也往往同中有异,同属于普通法的美国法与英国法在有些方面也不尽一致,例如,在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如果能够在学习中注意总结与归纳这些异中有同与同中有异之处,则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国际商法的内涵。简单地说,在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有关法律问题,例如,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什么补救办法;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在什么时候转移;怎么处理伪造背书的汇票等。对此,一方面,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另一方面,在国际上还有一些有关的国际公约与惯例加以规定。这些有关的内容都是应当学习与掌握的。(三)联系实际本课程是一门基础课程,其教学目的是学习和掌握与国际商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即基本的法律规定或条文,并不注重案例分析。道理非常简单,容易理解:案例分析涉及民商法的基本专业知识,实践证明,在没有这些基本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进行案例分析,显然超出本课程的教学范围,其结果不是喧宾夺主,就是欲速不达。但是,不注重案例分析并不等于不进行案例分析,如果联系实际作一些适当的案例分析,那么是有助于理解课文内容的。同时,学生自己能够有意识地运用所学的知识,联系日常生活中发生或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结合媒体大量报道的与合同法有关的各种问题,学以致用,进行独立的思考与分析,相信是能够有所收获的。(四)发展变化90年代以来,国际商法从内容到形式已经并且继续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几乎涉及本书的第一章:国际大并购使得跨国公司的影响与日俱增,而对其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监管也已提到WTO的议事日程上来;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正在改变传统的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代理法和票据法等;传统的产品责任法只包括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立法把产品的回收(主要是电器和电子产品)也纳入其中;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其中一些立法已经确定了重要的规则和方法。这些动向值得注意,必须不断加以跟踪研究,以便赶上国际商法新的发展和变化。本教科书的宗旨是对国际商法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作基本的论述,以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法律规定,为今后进一步研究国际商法打好基础。学习国际商法有两个基本目的:(1)学习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或有关的知识,不仅要懂得国际经济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与进出口业务,而且也需要了解有关国际商法的基本知识,以便适应中国在加入WTO后的法律“游戏规则”,更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2)既然国际商法是一门比较法的专业课程,那么,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有取舍,即学习与借鉴外国法律,是为了补充与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尽快与国际法律、法规接轨,以利于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必须强调的是,本书的编写是在国内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之上所进行的一次“装修”:架构不变,房屋依旧,而门窗砖地,则拆除翻新,重新粉刷,希望给人以面目一新的感觉。也就是说,本书是国内有关教材与出版物各具特色的综合互补之产物,这些材料来源见之于每章后面的“主要参考书目”之中。本书的主要“装修工作”是注意具体内容的与时俱进:对有些传统章节进行适当调整;对一些重点与难点作进一步的补充阐释;对若干已经发展和变化之处进行增补更新;同时每章都增加了有关中国立法的最新内容。 -
网络时代的民法学问题刘德良著21世纪将是网络时代、信息时代。以互联网络为媒介的电子交易和信息交流己经在我们的生活中展示出其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并将继续成为我们未来生活的主旋律。互联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技术性、数字化、无纸化、交互性、高效率等诸多特征己经对传统民法学的许多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影响既包括民法价值观念、基本原则、民法方法论等理论层面和宏观上的内容,也包括诸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等具体法律制度或微观层面上的内容。然而,目前的民法学界对此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应有的回应,从我国目前正在起草的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建议稿中,鲜见有互联网络影响的踪迹;尤其是从目前己经问世的所有物权法建议稿的具体内容来看,根本没有任何网络影响的痕迹。可以说,互联网络已经并将继续对物权法领域中的诸多问题产生重要乃至深刻的影响,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法律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面临的时代是网络时代、信息时代,而不再是机器大工业时代,因此,我们将要制定的民法典、物权法应该是体现和反映网络时代、信息时代特征的新型民法典、物权法,而不应该是20世纪机器大工业时代的民法典、物权法。如果要使我们的民族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果要使我国未来的民法典象昔日德国民法典那样曾经带领世界法典潮流而在未来世界民法典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需全面、深人、系统地研究互联网络时代的民法学的问题。否则,我们的民法典、物权法出台之日就是其落伍之时。然就笔者眼力所见,目前国内尚未有学者对网络时代的民法学问题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尤其是从宏观上和理论上对于网络时代的民法学基本问题做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也未见有学者对网络时代的物权法问题进行研究。为此,本人试图对这一课题作出尝试性探讨,以为正在起草的物权法和民法典提供一些有益的素材。本书从整体上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互联网络对民法学基本理论的影响,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互联网络对民法价值理念、基本原则、民法学方法论、民商法体系、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方式及行为能力的判断与评价、民法的效力范围、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权利体系、交易安全、全球民事立法趋势等;另一部分是网络时代的民法基本问题,包括网络时代民法的价值追求与基本原则、网络时代意思表示的成立与生效规则、网络交易安全的技术保障与法律规制、网络时代的物权法问题、网络时代的合同法问题、网络时代的隐私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法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等具体内容。全书以网络及其时代特征为依据,系统论述了互联网络对现行民法学基本理论及民法基本制度的影响,并对其中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中网络时代的物权法与合同法问题,尤其是有关网络时代的物权法定原则存在合理性、物权与债权的区分理论及其对现行物权法与合同法乃至整个民法典的体系与体例结构的影响、网络时代计算机信息交易中的合同法问题等被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并进行了较深人的探讨,这也许会对我国目前的民法学理论研究和民事立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毕竟,由于本人的学力有限,加上本文所涉及的问题的前沿性、技术性、复杂性,尤其是其中的许多内容是作为一个理论问题被首次系统地提出来的,因此,其错误和不当之处也就在所难免的了。我衷心希望学界前辈和同仁能够不吝赐教,以促使我不断地走向进步!作者2003年11月 -
甲方乙方温珍奎[等]著本书在对有关合同法的基本介绍和阐释的基础上,以较为通俗的笔调,对各种类型的商业合同分别进行了甲方乙方两个方面的分析,条理清晰地指出了甲乙双方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各种问题。本书本着指导性的写作目的,并没有过多地在合同法内容上着于笔墨,而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对实践性的问题给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