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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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08年·第1辑万鄂湘、张军 编2005年元月,《最新法律文件解读》系列(下称《解读》系列)正式出版。《解读》系列以“解读”为重点,通过对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最新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信息平台。《解读》系列与《司法文件选》相配套,优势互补,同时又是对《司法文件选》的拓展与深化,弥补了法规汇编类出版物没有同步阐释、解读内容的不足,突出全、专、新、快、准等特点,解读权威、时效迅速。为了更好地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特别是法院系统服务,提升《解读》系列的实用性、针对性,2008年《解读》系列将本着“贴近审判,服务司法”的宗旨,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审判专业分立四个分册按月出版。本辑主要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解读;《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与解读;《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与解读;《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与解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解读;上海春申汽配市场有限公司与上海华克斯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及法官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法院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专家顾问组针对商事法律适用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的6个问题解答。 -
企业国有资产法问题解答于吉 著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财产。发展壮大国有资产,是巩固发展国有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从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税分流、拨改贷、贷改投、承包租赁、授权经营等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断探索和创新,激发了国有经济的活力。国有资产总量迅速增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逐步优化,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国有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但是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方面,各级政府既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又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形成多头干预。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侵害国有资产权益。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十分突出,却很难找到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国有职场监督管理的基本法,为便于读者学习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本书介绍了该法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了国外关于国有资产立法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知识,供读者参考。 -
中国商法评论顾功耘 主编200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国一方面遭遇了雪灾、水灾和严重地震灾害的残酷打击,另一方面取得了奥运会和载人飞船宇航员出仓试验的巨大成功。我们在全面总结收获改革开放30年伟大成果的同时,经济的发展又面临着从未有过的压力与挑战。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以及金融海啸的掀起,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由紧缩转而走向宽松,以阻止经济的迅速滑坡。这一年,举国上下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反思我国30年经济发展的模式。有识之士指出:30年的改革发展代价也是巨大的,如果不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如果国人能够在这方面形成共识,采取适当的经济调控措施,摆脱金融海啸的不良影响以及避免陷入困境是完全可能的。2008年,注定是历史的重要转折点。本书是2008年卷《中国商法评论》,书中具体收录了:《破产程序中利益平衡目标的实现与管理人制度》、《论资本市场生态化的价值取向》、《浅谈积极股东的信义义务》、《我国金融信托业务创新疑难问题初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相关法律问题》等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郑淑娜,何永坚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逐条作了详细解释和阐述。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准确体现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基础上,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紧紧围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法律保障。企业国有资产法适用于各类企业国有资产,明确了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其权利、义务和责任,确立了选择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决定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基本规范,确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和研究室参加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人员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
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编《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主要汇集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其25个部委发布的274个与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全面、分类清晰,是招标投标从业人员难得的工作指导用书。我相信《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的出版,必将促进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招标采购法律政策,提高依法规范处理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促进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
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林一飞 主编《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第1卷)》学习和研究仲裁法,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即是研读案例;从事仲裁实务,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研读案例。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国内的相关案例集或者只是收录了仲裁机构实体裁决,或者是少数程序案例夹杂在实体案例集中,或者是少数司法部门的判决零散见于有关刊物,又或者是收录了国外的部分案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案例的收集,没有时间性、连续性和实用性,没有专门的人员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于是,对于研究者或实践者而言,想寻找和利用案例,却缺乏一个系统、实用且明确的指引。 -
国际商法梁敏 主编《国际商法》是新世纪高职高专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编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类课程规划教材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不断扩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将更为广泛地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有其自身的制度和规范。我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时,需要更多地了解这些制度和规范,这就需要培养一大批既懂得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实务,同时又掌握国际商事法律和贸易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了部分相关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骨干教师,在充分总结各院校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国际商法》这本教材。《国际商法》教材吸收了我国有关国际商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国际商法的最新动态。具有如下特点:1.教材内容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和主要国家的民商法。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训练,学生能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国际商事方面的有关法律、惯例和判例,并能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2.教材充分反映了国际商法的体系,但在编写的过程中,更注重实际的应用性。有关商法理论部分的论述简明扼要,穿插了最新的国际商法的相关案例,使教材内容通俗易懂,很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理解和实际应用。3.教材的体例采用文字与图表相结合的方式,图文并茂,加强了直观印象。每章设有学习目标、引言案例、正文内容、复习思考题、案例分析等环节,特别是引言案例与案例分析的编写,更加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
商法部门论高在敏 著《商法部门论》旨在运用法哲学理论对商事生活与商事规范进行阐释,以揭示商法的本质规定性及其价值意蕴。在方法论上,一方面关注对商事生活特殊性以及商事规范独立性的剖析,同时解读二者之间有机的关联,另一方面注重对商法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二元省思,以期能使二者在严格界分基础上实现功能上的贯通。《商法部门论》主旨之一在于以西方社会商法得以产生与发展的价值观念作为标杆,对商法在我国的继受与现状进行文化学意义上的解析。在商事法律关系确认、商法的基本原则、民商立法体例等问题的分析上,《商法部门论》也有独到的见解。 -
商事法案例研究指引吴萍,谢志红 著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全真案例研究系列丛书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分类的合理性。本丛书共有《刑事法案例研究指引》、《民事法案例研究指引》、《商事法案例研究指引》、《行政法案例研究指引》、《经济法案例研究指引》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六部,既有各主要部门法的典型案例研究,又有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以及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问题的深度探讨。二、案例的典型性。本丛书精选本学院法学全真案例库中的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所选的均为真实案例。这些案例或反映了某一类案件的共性,或提炼了司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或代表了某些法律空白,均对各部门法学理论研究极具研究价值和指导意义,也可以通过对代表性案件的归纳,指导学生提高对法学理论的直观理解和掌握。三、编排的科学性。本丛书所选编的案例均由案情简介、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和法理评析四个部分组成。首先,在简要介绍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列出该案例的焦点问题,帮助读者即时掌握该案的争议要点;其次,真实还原该案例的律师代理词和法院判词;最后,立足于前述内容的基础上,由本学院多位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多年的学者对案件的核心问题作出法理评析,评析的重心主要放在对案件审理的思考方法和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上,对该案例中体现的代表性问题从法理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分析,以期实现对法律与法理的融会贯通。 -
商法要论孙非亚 编著《商法要论》对商法中最为关注的内容即商事法律关系、商事登记、商号、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进行了重点阐述,并引证了中外最新的商事立法及法律法规,如我国破产法(2006年)、日本公司法(2005年)等。与此同时,在每章最后一节,对近年来的立法新思潮、新制度的发展趋势和理论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使读者在对商法常识性问题了解之余,能够掌握最新的中外商法动态,并可有选择地激发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