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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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公司法教程江平主编1993年《中华人民乒和回公司主》通过之后,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主编了《新编公司法教程》。本教程干1994年出版以来,受到不同层次的读者,特别是民商壬学专业和经产法学专业学生的广泛欢迎,产生了良好影响。《新编公司主教程》出版以后,我国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与之相应约的法律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公司法》于1999年修正,《证券法》、《合司法》颁布,《经济合司法》废止,《刑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都作出或大或小的修正,有鉴于此,我们特请作者根据现行法规对本教程重新进行校正。这次校正在保持教材原有特色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作出如下修改:根据《公司法》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内容,对公司分立和公司公积金和公益金制度重新予以闸释;按照证券发行政策的变化,对股份发行程序作出新的说明;依照《合司法》对有关内容适当修改和补充。同时,修正后的《刑法》在公司犯罪能力等内容中得到体观。台湾地区公司法的新内容,如转投资等规定,也予以一定吸收;此外,为方便读者学习,教材增收《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为附录。我们希望校正后的教程更能反映法律发展扣法学进步的中国现买、更能满足广大读者的实际需求。由于时间紧迫、经验有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因此,欢迎读者继续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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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最新应用与例解曾宪伟编本书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法律阐析;第二部分为典型案例例证;第三部分为重点法规精选。在第一部分基本法律阐析中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三部分组成。本书涵盖了这三个法律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体现了各法律部门最新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实施目的。同时本书以三个法律为基础,以典型问题为主线,对主线内容采用了解答和应用特别提示的形式予以解析,一问一答,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通俗易懂,使本书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高度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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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杨建学编《跨入新世纪,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启动了《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西部大开发的进军号角等,法学教育如何为西部大开发服务,更是我们西部的法学教育工作者不容回避的时代课题与神圣使命。教材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决定出版一套具有西南特色,体现我校教学、科研最新成果及教材编写水平的高质量2的成人教育系列教材。分为《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中国税法》《婚好法与继承法》共9种。这套教材的特点是注重阐释各门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吸收各门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突出成人教育特点,力求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应性。本套教材供成人高等法学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使用,也可作为司法部门岗位培训及法学专业自学者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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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配套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了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1.采用便携本的形式;2.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3.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4.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5.定价统一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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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比较研究林艳琴等著一、本书所进行的比较是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之间进行的。所涉及的票据法律主要是德国、日本、法国、中国(包括大陆、台湾、澳门、香港)、英国、美国的票据法和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支票统一法公约》。二、本书所称《美国票据法》,即指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商业票据(第三编)》。所称《德国票据法》,即指1933年的《德国票据法》;《德国支票法》,即指1933年的《德国支票法》。所称《日本票据法》,即指1934年的《日本汇票本票法》;《日本支票法》,即指1934年的《日本支票法》。所称《法国票据法》,即指规定在《法国商法典》中于1935年修订的第八编汇票和本票;《法国支票法》,即指1935年的《法国支票法》。所称《香港票据条例》,即指1935年的《香港票据条例》。所称《澳门票据法》,即指1995年颁布的《澳门商法典——债权证券(第四卷)》中的内容。所称“台湾票据法”,即指1986年修正的“台湾票据法”。所称我国《票据法》,即指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称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即指1930年6月7日订于日内瓦,193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所称日内瓦《支票统一法公约》,即指1931年3月19日订于日内瓦,1934年1月1日生效的日内瓦《支票统一法公约》。三、本书中引用的德、日、法、英、美票据法和日内瓦两公约若没有特别注明,基本上是参考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由余振龙、姚念慈主编,上海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编译室编译的《国外票据法》。香港票据条例和澳门票据法的资料来源于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由马原主编的《票据法分解适用集成》附录部分。澳门票据法的资料还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的由赵秉志总编的《澳门商法典》。“台湾票据法”的资料来源于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由刘定华主编的《票据法简论》附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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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程赵旭东主编;甘培忠等著本书在内容上突出其先进性,吸收和反映了商法领域的最新成果,并在体系结构上进行了创新。全书每章或每节专设“本章前沿问题”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实践问题。书中每章特设了导语、思考练习题栏目,并在本书之后设参考文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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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法学精萃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法律是时代精神精华的确认,法治是时代精神精华的贯彻,法学是时代精神精华的写照。只有法学精典著作才是值得供人解读的真正的法学文本。在步入法制社会的当代中国,法学日益成为一门显学,每年发表的法学作品数以万计,人们希望快捷地找到其中那些真正有价值、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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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风险责任划分与管理王铁栋著本书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文库丛书之一。主要讲述了电子支付的责任划分与管理。风险责任的划分应该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明晰化,两者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不仅是结构上的相互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而且两者在数量上存在着等值关系。一方的义务加重,必然是另一方的权利的扩大;一方责任的减轻,必然导致另一方的责任加重。如何达到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是本书研究的重点所在。其次,关于责任的划分,则涉及到民事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归责原则又涉及到证据法的内容以及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举证责任的特点,在当前的信息经济时代,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从信息手段来看,无疑处于弱势的地位。在现阶段,对于自然人客户承担严格责任和对于企业客户承担过错责任,有利于建立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信心,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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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赵万一著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切实保障投资人和公司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界定公司机关权利行使的界限,防止公司权力被内部人滥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公司效益的必要前提。但任何形式的公司治理都必须通过法律加以固化否则该制度就因缺乏强制实施的基础而不能得到有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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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郭懿美,蔡庆辉编著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商事立法是最为活跃的领域,也是最具成就的领域。从1979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到1993年的《公司法》,再到2001年的《信托法》,大凡公司、企业、证券、票据、保险、海商、信托、担保、期货、招投标、拍卖等多数商事法领域,都有了专门的立法(法律或法规)。由于商事法律最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学习和掌握商事法的理论知识可以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活动,因而在法学教育以及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中,商事法都备受重视,成为法律学习中的一个突出的亮点,商事法研究也成为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厦门大学法律系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学科和课程、教材的建设,组织编写了民商法学系列教材[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商法(上、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商事法的理论教学和研究,厦门大学法律系与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首次合作,组织部分从事民商法理论教学和研究的教师,编写了这套商法丛书,力图在商事法的教学和研究方面,有所作为。编写本丛书的初衷在于为法学本科专业学生提供一套较为完整的商事法教材和参考书,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应当注重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系统地阐述各商事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尽可能地汲取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因此,本丛书既可作为商事法教学用书,亦可作为一般读者了解和掌握商法或商法的某个领域的法律知识之读物。本丛书由柳经纬担任主编、刘永光和陈明添担任副主编。《保险法》为本丛书之一,具体分工:黄健雄撰写第一、二、三章;陈玉玲撰写第四、五、六、七章。本书不足之处,敬请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本书对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全书用11章分别对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电子签字与电子认证法律基本问题、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在线证券交易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网络犯罪问题、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等电子商务环境下特殊的法律问题,阐述作者自己的观点,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法律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