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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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刘凤主编教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工具书,迅速而有效地提升学术水准!本书系遵循国内主干课程的分类,洋洋十卷,全景检索最近十年国内外法学论文。详尽的出处,为研究者按图索骥查询专题信息提供可靠而完整的资料索引。一册在手,足不出户,尽览相关领域研究动向,为教研者吸收前人成果、集其大成提供了极大便利。蒋大兴,男,1971年6月生。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副主编、《公司法律报告》主编。独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合著《公司法论》(上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曾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等书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优秀奖,《公司法论》(上卷)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本书的体系编排以范健教授主编的《商法》为蓝本,分为三大部分,即商法总论、商事主体法、商事行为法,各大部分的内容基本与教材一致。商事主体法部分包括企业法律制度、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股份合作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中以公司法为主体。商事行为法部分包括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海商法、破产法。 -
海商法案例与评析金正佳主编本书分六编共41个案例,对船舶与船员、海商、海事、海上保险合同、海事争端解决程序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阐析,书中采用了案情、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专家评析的格式,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海商法的基本理论,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为活的法律。本书作者均是有实践经验的法官。书中内容新颖,具理论性与实践性,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人员使用,对海商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
小老板法律读本谭周,曾小燕 编著小企业在开拓市场时,也应该顺势而为,对市场进行细分,将小企业有限的资源集中于一个确定的目标市场,以其作为进一步发展的跳板。这是小企业营销战略的明智之举,也是希望所在。如果把力量分散,则无力与其他小企业抗衡,更不能与大企业竞争。因此,营销的正确观念应是集中优势力量,找准市场切入点,找到小企业进入大市场的突破口。可以说,找准了市场切入点,小企业就迈出了成功的关键一步! -
现代海上保险法的理论与实践汪鹏南海上保险合同,既然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便应依具体合同内容为准。较之于海上保险合同,海上保险合同法的作用便限于对具体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释和补充。.海上保险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便是帮助海上保险合同当事人和法官、仲裁员、律师理解具体海上保险合同。为此目的,海上保险合同法的立法应从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出发。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赔偿合同”(Contract of Indemnity),而且其赔偿是“限定性的”(Qualified)。在我看来,这便是海上保险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海商法》第216条(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第225条(重复保险时保险人的责任)、第237条(保险人的首要责任)、第239条(保险人对多次事故的赔偿责任)和第240条(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责任),体现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赔偿合同”。这五条规定,也是《海商法》中仅有的几条规定保险人所负义务的条款。其他各条,要么是规定被保险人的义务,要么是规定保险人的权利,即从不同角度对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限定”(Qualification)。透视任何一个具体的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也会观察出类似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条文,皆是试图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的条件之下(赔还是不赔)或一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要赔,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汤树梅著本书研究的问题几乎涵盖了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所有重要的法律问题,对其中的许多问题都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反映出对这些问题的价值取向。本书既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时部分内容也是作者博士论文的内容。汤树梅,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曾在《法学家》、《法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若干。主要著作有:《国际投资法的理论与实践》(专著),《香港货物买卖法》(合著),《新编公司法教程》(合著),《香港法律制度》(合著),《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主编),《以案说法WTO篇》(主编),《国际经济法》(副主编)等。在我国,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独立的公司形式,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用外资的不断扩大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作为一个法律拟制的“有生命力”的实体,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既涉及一些本质上的特征问题,也涉及设立过程中一系列复杂问题,同时还涉及内外部关系的调整问题,如组织机构的体系及运作方式、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等。本书作者从宏观角度对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所涉及的上述问题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而且从微观角度对其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进一步指出,理顺关系、完善立法是外商投资股份公司顺利设立并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
公司纠纷案例精选王信芳主编作者面对公司法律制度相对滞后、公司纠纷日益复杂的情况,将近年来审理的涉及公司设立、公司改组、公司整顿直到公司破产解散过程中的典型、新颖案例进行精心梳理,慎重选择,并分门别类予以评析,在些基础上,紧紧围绕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专题研究文章,编成了本书。这些案例评析和专题研究鲜明地展现了法官们审理案件时的思维方式、对法律价值取向的理解、对法律精神的把握、对法律规则的运用和对公司法律制度现状的思考与展望。这是司法实务者就对新的司法实践挑战的积极回应,理性地展现了新时期法官大胆实践、不倦探索的勇气、毅力和风采。本书是法官们从司法视角出发,通过案例评析及专题研究,对公司法律制度的适用和发展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反思,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
国际商法冯守华,冯守尊主编为适应现代海关制度改革的需要,培养出既具有海关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英语水平能力的海关后备人才,特编写本教材。本教材为指定海关高职教育使用教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必将以更快的步伐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将在众多的领域特别是在经济和贸易领域全面与国际接轨。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为我国对外贸易事业培养更多既懂得新的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和规则,又了解国际贸易动作的具体程序和惯用做法的实用型高职高专人才,在外经济部有关司局及教育部有关司局的直接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组织了全国主要的外经贸高职高专院校编写了这套教材。供高等院校外经外贸专业的专科生和高职高专生以及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学习参考之用。< -
保险理赔与索赔吴晓明,戚鸣编著以案设问,依法解答!条法万千、遇事犯难、谁人指点、一览害现!您遭遇的法律难题尽收囊中,最经济的解决办法全在这里!遇到争议或纠纷怎么办?这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讨说法、打官司、谈条件之前您首先需要知道自己遇到的事属于哪一类,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就您个人的情况而言胜算有几成,别小看了这些信息,它们对问题的顺利解决往往起关键作用。而法条成千上万,解决办法也不止一个,要是有行家指点迷津,将会节省您不少时间和精力。针对读者的强烈要求,我们搜集了各个领域中出现的现实案例,邀请各个法律领域的行家进行分析解答,推出这套《遇事找法》丛书,目的是帮遇“事”犯难的您找到最经济最便捷的解决办法。它与其他案例类书籍不同的体例特点是:设问以最贴近您生活的问题为目录,让您以最快捷的方式查找到自己关心的案例。案例每本书200-300个案例,力求覆盖这个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或难题,以备您对号入座,从别人经的“事”中找到自己要的答案。解答法律行家对案例和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用最简洁的话告诉您最可行的办法和最可能的结果。依据不能空口无凭,还得看法律怎么说。行家解答之后附有最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具体到条款项,以方便查阅。附录在附录中我们收录了此类纠纷最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和正文相呼应。本套丛书的宗旨只有一个:帮助您最便捷的解决难题。我们衷心希望本套丛书能够让遇到“事”的您在众多头绪中豁然开朗,难题迎刃而解。 -
企业破产清算费袁伍 编著遇到争议或纠纷怎么办?这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讨说法、打官司、谈条件之前您首先需要知道自己遇到的事属于哪一类,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就您个人的情况而言胜算有几成,别小看了这些信息,它们对问题的顺利解决往往起关键作用。而法条成千上万,解决办法也不止一个,要是有行家指点迷津,将会节省您不少时间和精力。针对读者的强烈要求,我们搜集了各个领域中出现的现实案例,邀请各个法律领域的行家进行分析解答,推出这套《遇事找法》丛书,目的是帮遇“事”犯难的您找到最经济最便捷的解决办法。它与其他案例类书籍不同的体例特点是:设问 以最贴近您生活的问题为目录,让您以最快捷的方式查找到自己关心的案例。案例 每本书200-300个案例,力求覆盖这个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或难题,以备您对号入座,从别人经的“事”中找到自己要的答案。解答 法律行家对案例和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用最简洁的话告诉您最可行的办法和最可能的结果。依据 不能空口无凭,还得看法律怎么说。行家解答之后附有最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具体到条款项,以方便查阅。附录 在附录中我们收录了此类纠纷最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和正文相呼应。本套丛书的宗旨只有一个:帮助您最便捷的解决难题。我们衷心希望本套丛书能够让遇到“事”的您在众多头绪中豁然开朗,难题迎刃而解。 -
贝弗里奇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译《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也是现代从事社会保障研究和教学工作者的必读书,它对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产生过重要的影响。1941年,英国成立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着手制定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受英国战后重建委员会主席阿瑟·格林伍德先生委托,出任“调委会”主席,负责对当时的国家社会保险方案及相关服务进行调查,并就战后重建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构思设计,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第二年,贝弗里奇提交了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报告正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要介绍了“调委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如废除批准社团制度,改革工伤赔偿制度,统一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统一缴费和待遇标准),将医疗和康复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向国民统一提供等。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伤残赔偿途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涉及社会保障预算,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及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之后,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做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集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行业承担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要,并就其参保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第六部分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并把消除贫困定位为战后的基本目标,明确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就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扶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贝弗里奇在勾画社会保障计划时遵循了三条指导原则。第一,既充分运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拘泥于这些经验,避免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和驱动;第二,把社会保险作为提供收入保障、消除贫困的一项基本社会政策;第三,确定国家提供福利的原则是基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某些群体的局部利益,明确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通过国家和个人共同的合作来实现。国家在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不应扼杀和替代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国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宜过高,应给个人参加自愿保险和储蓄留出一定的空间。贝弗里奇报告是一个关于全方位福利问题的报告。它从人们的需要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福利体系。报告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提出国家将为每个公民提供九种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并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提供国民救助。九种社会保险待遇分别为:失业、伤残和培训保险金,退休养老金,生育保险金,寡妇保险金,监护人保险金,扶养补贴,子女补贴,工伤养老金,一次性补助金(包括结婚、生育、丧葬和工亡四种补助金)。其中有许多为新的福利项目,如为儿童提供的子女补贴。这在福利制度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根本性的突破,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它是福利国家的核心,打破了传统的家庭扶养职能,由国家直接代替家庭向非劳动人口承担部分扶养责任。报告的另一项重要突破是提出应建立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此外,报告还要求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国家强制实施。在这个制度下,不论收入多少,不论风险高低,所有国民都必须参加保险,?咳嗣恐芙煞眩崖氏嗤掖鍪敌型骋槐曜肌U庑┒纪黄屏擞⒐械氖б当O蘸鸵搅票O罩幌抻谀承┤禾宓南拗啤?报告指出,社会保障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二是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三是统一原则,即社会保障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四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实施使社会保障理论更加丰富和趋于成熟。英国政府基本接受了贝弗里奇报告的建议,于1944年发布了社会保险白皮书,并制定了《国民保险法》《国家卫生服务法》《家庭津贴法》《国民救助法》等一系列法律。1948年,英国首?喟吕裥加⒐谝桓鼋ǔ闪烁@摇1锤ダ锲嬉惨虼嘶竦昧恕案@抑浮钡某坪拧1ǜ娴姆⒈砗推淅砟钤谟⒐氖凳耘分奁渌也司薮蟮挠跋臁H鸬洹⒎依肌⑴餐⒎ü⒁獯罄裙卜追仔Х掠⒐铝τ诮ㄉ韪@摇?贝弗里奇报告出版后的60年间,福利国家的理论和制度模式经历了从兴盛到反思教训的过程,各种改革的设想和措施直到目前依然在尝试。但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诸多原则、观点和方法并未过时,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有积极而重要的借鉴意义。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将该报告列入了出版计划。为了让大家看到一个完整的报告,也为了让有兴趣的学者欣赏到原汁原味的著作,我们在中文译稿后附上了原版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