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
商法本社编本书为我社出版的“中英文对照法律类编”系列之一,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其配套规定、司法解释等。 -
什么是现代商法徐学鹿著我八十年代初到校任教后,学校领导明确提出要我们在商法教学与研究上多下功夫。这是学校下达的任务,也是我学习和研究商法入门的宝贵机会。一起步最先碰到的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是商法,这中间我走过不少弯路,来来回回也不知道经过多少次反复,逐渐对这一问题有了一点粗浅的认识。而什么是商法又直接关系到商法的性质、对象、价值、原则、特征、范围的界定。并且对什么是商法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同时代的商法有不同的界定。例如,对什么是近代商法和什么是现代商法,回答就是截然不同的。我们要想尽快摆脱近代商法的思维,就必须准确回答什么是现代商法。最近,我的学生要将我过去发表的作品结集出版,如何选、选哪些作品显然很重要。面对正在蓬勃兴起的学习、研究商法的热潮,选择一些我曾经徘徊、困惑、反复过的“什么是商法”的粗浅体会文章发表,可以为使我与众多热心于学习和研究商法的同志们、朋友们,进一步思考和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一个靶子,发挥其抛砖引玉的功效。通过众多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潜心研究,一定能把商法的理论与实践推向一个更高、更新的境界,使商法的学习和研究呈现出欣欣向荣、繁花似锦的局面。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商法应有的作用。我企盼着这种繁荣尽早到来。徐学鹿2m3年6月25日 -
商法习题集范健主编出版说明:为丰富和储备法律专业知识,拓展、加深法律思维的深度和广度,模拟训练实际应用法律知识的技能,我社邀请诸多有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为各高等法律院校(系)的学生和其他渴望学习法律的研习者策划编写了这套自测丛书。本套习题集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内容和体例,并吸收其他相关教材的内容进行编撰。全套丛书依学科分为14卷,即法理学习题集、中国法制史习题集、宪法习题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习题集、民法习题集、商法习题集、知识产权法习题集、经济法习题集、民事诉讼法习题集、刑法习题集、刑事诉讼法习题集、国际法习题集、国际私法习题集、国际经济法习题集.本丛书针对高校法学教育以素质教育为主的特点,并结合应试需要编设习题,题型包括选择题、名词解释、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习题内容系统、全面,覆盖面广。读者通过本套习题的练习,可巩固与掌握所学基本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记忆,同时亦可锻炼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其参加各种考试奠定基础。本丛书不仅可供法律院校(系)师生教学和研究使用,同时也是各类法律培训班、专科班一套极好的教学参考书。希望本套习题集能为读者法学各专业的每一步学习提供有益的帮助,书中不足之处也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法律出版社2003.3目录:第一编总论第二编公司法第三编破产法第四编票据法第五编证券法第六编保险法第七编海商法 -
商法学陈剑平主编商法,亦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人在从事商事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民商分别立法的国家所制定的专门命名的“商法典”的法律。实质意义的商法,是指所有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法制”成为了社会的主要规范。这本《商法学》为我们全面讲述了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和海商法,这些与经济社会息息相关的法律制度。它既适合学生学习,同时也适合社会人士参阅。 -
企业改制纠纷祝铭山主编本套丛书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1、案例典型、真实。所选案例多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业务庭通过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2、评析权威。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其他案例均由主审法官或专家对核心法律问题作出权威评析,尤其注重阐释专业领域的热点或疑难问题。3、法律文件全面。4、丛书分类细致、合理。根据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不同类型(案由),分别单独成册。 -
保险销售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编著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保险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进步明显,保险市场呈现出百例争流的可喜局面。但伴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有一股逆流也在日趋上升。少数保险经营者利用保险合同设置保险陷阱欺诈广大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增加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感,成为我国保险业进一步深入发展的巨大障碍。保险陷讲,是指保险领域的经营者及其代理人在对进入保险领域的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欺骗蒙蔽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人说,当今消费者进入保险领域,就如同“雾里看花”。面对着琳琅满目、精彩纷呈而又足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险种,消费者们往往不知所措,认为只要投了保,交了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支付保险赔偿金,消费者缺乏保险知识的这种状况就给少数保险经营者设置馅饼实施欺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研究保险陷防与自我防范措施,预防和准确识别保险陷阶,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教育保险经营者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保险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结合典型案例,对现实生活中的保险陷讲及保险纠纷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语言生动形象,贴近百姓生活.集科学性、可读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于一体,是广大保险消费者值得信赖的案头法律顾问,也是各地保险经营者和广大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不可缺少的实务参考书。 -
商法学李平主编;刘畅[等]撰稿商法学是研究商事法律理论、制度和实施的法学学科。《商法学》按照商法学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国商事立法的实践,参考了国内外商法学研究的成果,用其新颖的资料、简明扼要的内容对商法学中各种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分析和讲述。本书在语言运用上十分注意,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对各种概念、要点等做了浅显易懂的阐述,适于学习。书中内容借鉴了国内外最新的商法研究成果,反映了最新立法及司法解释文件,引用了直接来源于原版的外文资料。作者对商法学的体系做了充分的整合,分八个章节对商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述,更容易让读者从大的体系上了解和学习商法。由于商法本身是一门发展性的学科,其体系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所以本书不刻意追求体系的完整而是注重商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这就给学习者留下了充分接受新知识的空间。在书的最后还附有主要参考书目索引,方便读者查找资料。《商法学》详细的讲解、新颖的观点对每个学习商法的读者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
保险投保·索赔理赔·投保人维权完全手册高祥阳,陈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编写信用危机是目前保险业的最大危机,信用危机引发了投保人对合法权益的思考。本书从法律维权的角度出发,详细地诠释了2002年新出台的《保险法》,全面地解答了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为投保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援助。本书的内容包括 明明白白买保险——保险法律知识入门、解读保险合同条款、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必备、家庭财务险、个人抵押商品房保险与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必备、认识身边的保险代理、保单权益保全服务、保险索赔管理程序指挥。 -
商法赵万一全书按照什么是国际战略和国际战略学、国家对外行为与国家利益观念的历史考察、国际战略的原则、国际战略分析、国家的国际战略决策、国际战略的实施、国际战略的谋略理论与模式以及中国国际战略的理论与实践,这样一个内在的逻辑顺序构建框架结构和篇章布局,共分十一章。国际战略学是国际政治领域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内容。现撰写的《国际战略学》亦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组织编写的“21世纪国际政治系列教材”之一。 -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论梅慎实著1.本文既有宏观的公司机关权力分配与制衡制度模式的比较研究,又有微观史实的考察以及具体规则的阐释和评析。既原原本本地论证了各种机关权力实现的具体制度规定,又揭示了公司机关权力构造的本质要求以及权力分配的民主性、效率性、机动性、法治性、公平性与正义性的要求;最后,就我国公司立法、证券立法相关问题的修正、完善提出了一些浅见。本文综合运用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经济学、历史学以及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在探讨古典企业和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主要构架了公司诸机关及董事、监事、经理之间权利(力)、义务、责任与利益的制衡关系;并且在借鉴国外成功立法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选择取向是我国现代公司规范运作的关键点且任重道远。2.第一章作为本书一个引子,旨在显现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政策与立法背景、现实意义要求以及学术价值。简单分析了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及中国证监会旨在推动公司治理工作的诸多重大规章制度和举措。3.第二章探讨古典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组织)的产权特征及其缺陷、古典公有制性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权力与经济权力的高度结合、全民所有制企业低效运转的治理结构。在各国企业形态中,古典企业的数量虽多,但其规模一直保持着较小的状况,组织上少有制度创新。本章认为,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古典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高度合一的权力结构与单一的组织制度已成为企业规模扩张和交易安全的障碍,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向现代公司扩张。当然,本章研究之旨趣并不是否定古典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存在;恰恰相反,它们的存在有其客观需要和合理性,只不过应退居现代社会的非主导企业形态地位。4.第三章是论述现代公司的兴起、产权特征、法人财产权的性质以及“分立——制衡”型的现代公司产权关系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确立与完善。本章认为,现代公司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对于这种规模巨大和分工细化的庞然大物,我们在进行权力分立与制衡、义务、责任与利益定位的制度设计时,应旨在为该分工体系中的每一个角色提供足够的刺激,以便最大限度地使每—利益关系主体释放其积极性。5.第四章论述公司的表意机关——股东大会——的权力来源、价值取向、会议体功能、实现表决权间接行使机制之一的表决权信托设计以及将其移植中国的思考、股东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关系的理顺问题。本文指出,尽管“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已形式化,但此首脑机关不可或缺,并且公司立法应不断完善股东权的实现机制,以促使消极股东转变为积极股东。6.第五章探讨公司的业务执行与代表机关——董事与董事会、经理。现代公司由于董事会、经理层权力十分强大、地位显赫,因此,我们必须重点探讨董事、经理与公司的关系(即董事、经理的法律地位)、资格要求、权力界区、任免机制、义务、责任以及现代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理的运行机制和权力行使以及“董事会中心主义”强化趋势下股东大会对其制衡关系、董事会秘书的定位与职责、董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本章认为,为适应现代公司经营的特点,公司立法赋予经理、董事及董事会几乎完全自主的业务执行权或代表权是正确的,但同时应从义务、责任等机制的完善方面制约其权力。7.第六章旨在探讨经营监督之专设机关——监事会一的价值功效、任免机制、人数构成、权力界区、义务与责任监控设计、与董事会的制衡关系以及对世界主流的4种现代公司经营监督模式的比较与我国的取向等问题。本章认为,在董事会、经理,层权力极大并无制衡机制之时,腐败和专横不可避免,故必须实施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强化监事会、监事及独立监事的权力,以使其可与董事会相抗衡,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制衡力量。为防止监事会与董事会共谋,我们必须明确监事的义务与责任,使监事切实“监事”。此外,本章还论及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本身地位的建设问题,以使其监事会确有能力“监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