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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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公司法中股东权制度研究李彤 著股东权制度在近代公司法中的确立是中国近代法律进步发展的显要标志之一。《近代中国公司法中股东权制度研究:以法律与社会的互动为中心》以近代中国股东权制度所依托的法律规定与各种社会因素在立法环节与法律适用环节的互动为核心主线,以股份有限公司中商人股东权的实现状态为主要论述对象,从理论基础、历史基础、法律文本、微观权利运行状况和宏观权利运行状况等角度出发,较全面地展现了近代公司法中一个复杂多样的权利体系在近代社会中艰难实现的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注释本》权威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专业解读,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注释,每条提炼条文主旨,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流程图等实用工具,相关规定,附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
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建构张辉 著上市公司法律规范既源于公司法,又相对独立于公司法。实际上,以上市公司治理为中心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且显露出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主导的趋向。但目前没有一部成文法以“上市公司法”命名,上市公司的法律调整仍处于不同效力层级、不同性质(综合性和专门性)的法律规范堆积在一起的状态。是采取上市公司集中统一立法的形式,还是明确授予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立法权,从而在客观上将上市公司法律规范纳入资本市场法律规范的范畴,抑或保持目前分散且堆积式立法的现状,但通过创设某种机制使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之间保持融合,再或者有其他路径?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仅基于资本市场的影响,上市公司的法律规范就已不可能由一部法律完成,而只能选择以公司法或资本市场法律规范为主导的方式来完成上市公司法律规范体系化建构的任务。若选择前者,则必须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制定上市公司组织法的权力,以回应资本市场立法实践的需要;若选择后者,则必须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法制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以为扩充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组织法的规范功能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编为了更好地宣传社会保险法,使社会各界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各项制度,保证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该法的起草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逐条作了解释和说明,立图准确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的基本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附指导案例5):公司、证券、票据纠纷》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任主编。自创办以来,已经逐渐成为发挥民事审判指导功能、为民事审判实践提供参考作用的重要平台。尤其是该书中刊载的大量的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文章和指导性案例,因其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终审判决为依托,充分阐释了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裁判思路,具有论理严谨、解析透彻、权威性高的特点,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为进一步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和指导性案例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方面的独特作用,形成满足读者需要和方便读者阅读的长效机制,我们决定将自2000年至2009年《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文章和指导性案例进行整合并独立编辑成书,按照不同纠纷类型分册出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学习问答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草案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至今已历时三年,期间共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次。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为了全面学习、理解社会保险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我们精心编写了本书。本书的第一部分对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以及与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主要内容以问答形式进行讲解,本部分共收集了124个问题,可以帮助读者系统、全面、快速地学习和掌握社会保险法;第二部分为社会保险法的条文与相关法律文件汇编,截止到2010年10月28日本部分共收录了25个法律文件,内容包括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各个方面,我们特意对收录的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分类,方便读者查找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我们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及实施,有了社会保险体系这张“大网”的兜底,亿万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千年梦想定能最终实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本社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现学现用直销法规杨谦 著对中国直销业的认识,法制是根本,不能仅仅从一般的概念出发。离开了现有的法律奢谈直销,只能起到负面作用。直销法规就像是一把慧剑,可以帮助直销之路上的人们,披荆斩棘,拨开云雾,指明方向。因此,很有必要还直销以简单,还直销以事实,还直销以法律。 本书介绍了现学现用直销法规。 -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奚晓明 著《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10年.第12辑(总第72辑)》以“解读”为重点,通过对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最新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信息平台。《解读》系列与《司法文件选》相配套,优势互补,同时又是对《司法文件选》的拓展与深化,弥补了法规汇编类出版物没有同步阐释、解读内容的不足,突出全、专、新、快、准等特点,解读权威、时效迅速。为了更好地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特别是法院系统服务,提升《解读》系列的实用性、针对性,2010年《解读》系列继续本着“贴近审判,服务司法”的宗旨,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与执行四大审判专业分立4个分册按月出版。从2010年起,原《行政法律文件解读》更名为《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 -
公司犯罪论卢林 著公司犯罪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犯罪问题,一般认为是以公司这个组织体为行为主体,利用其公司制度,通过特殊的犯罪过程而完成的一种犯罪。它与传统的犯罪存在很多不相一致的地方,同时,也存在很多共同的特征。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公司犯罪是将公司犯罪统合在单位犯罪之中,即1997年《刑法》是在整合以往的单行刑法的基础上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单位犯罪进行系统的规定,之后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对1997年《刑法》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增设了数个公司犯罪罪名。对公司犯罪的理论研究在1997年《刑法》规定之前,主要围绕着刑法是否应该肯定单位犯罪而展开,在论述单位犯罪之时,将公司犯罪作为其重要类型加以论述。但随着现行《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全面肯定,使得学术界在法人犯罪肯定论与法人犯罪否定论的激战中得到缓和,也使得法人犯罪的研究方向发生变化,由抽象理论研究转变为理论为实践服务,集中表现在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上。从目前的论著以及论文等学术资料来看也反映出这种现象,而且论述的立脚点大多从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展开,部分立足于大陆法系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研究。在单位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尚存在大量的问题,无论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实践意义上都没有得到充分论述,更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我国刑法设专节规定单位犯罪问题,理论上大多赞成单位犯罪肯定论。就立法需求和实践中出现的事例,都应该充分尊重现在的立法选择。因为单位犯罪确实危害严重,造成的危害往往非自然人所能及。因此,在肯定现状的情况下,如何深入研究理论上以及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该是当务之急。从而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给予司法实践以理论上的支持。公司犯罪是单位犯罪的特例。二者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研究公司犯罪会在既有单位犯罪的理论基础之上展开。然而公司犯罪又有其特殊性,特别是2005年《公司法》修正案的通过,规定了譬如一人公司等一些新的内容,使得研究公司犯罪还需要从公司本身的一些特点出发。其研究内容也与单位犯罪存在较大差别。同样,在研究公司犯罪中,会涉及单位犯罪的一个基本的问题.即如何将自然人犯罪理论统合到单位犯罪理论中,使得二者协调。突出表现的一个问题是:公司犯罪中,公司与公司内部自然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具体而言,在犯罪主体上,公司与自然人关系如何?在客观行为方面,自然人行为与公司犯罪行为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在主观方面,公司的整体意志如何形成?在刑事责任上,公司承担的刑事责任与自然人所受的刑事责任关系如何?而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与公司内部自然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的解决。因此,对这个基本问题的阐述,可以解决公司犯罪系列问题的根源问题,研究公司犯罪一系列理论问题(比如公司犯罪的形态论问题)就会有一个共同的理论起点因此,本书以公司犯罪中犯罪公司与其内部自然人的关系作为一条主线,站在刑法解释论的立场上研究公司犯罪的若干重要问题,包括公司犯罪的概念以及特征,公司犯罪在学理上的类型划分,公司犯罪的构成要件分析,公司犯罪的共犯形态以及停止形态,公司犯罪的责任等问题。以现行《刑法》规定为出发点,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公司犯罪疑难问题,在理论上给予澄清,使之能在实践中得到恰当解决。现代公司制度最发达的国家是美国。美国刑法对公司犯罪的规定以及美国法院有关公司犯罪的判例,对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犯罪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也给大陆法系国家研究公司犯罪带来了新的景象。本书拟立足于我国《刑法》关于公司犯罪的规定,在充分分析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有关公司犯罪问题的基础上,以中美公司犯罪理论比较研究为视角,对我国公司犯罪中的理论问题进行反思,评述我国借鉴美国公司犯罪理论的可能性。因此,本书一方面在刑法解释论基础上深入研究具体的微观问题;另一方面,在比较研的基础上探讨公司犯罪的宏观问题公司犯罪问题是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限于篇幅,本书不能面面俱到,仅选择若干重要问题展开论述,因此在结构上作如下安排:首先,探讨公司犯罪的概念以及基本特征。从公司犯罪的概念入手以及通过对若干与公司犯罪相似的概念的辨析来揭示本书所要讨论的公司犯罪以及公司犯罪的基本特征,并与美国公司犯罪的特征做比较。其次,展开对公司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这部分内容以刑法解释论为方法论,重点论述公司犯罪中公司与自然人关系问题、公司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认定、自然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关系问题、公司意志的确定问题等。再次,在对构成要件的论述基础上,探讨公司犯罪共犯形态中的主体分类、公司共同犯罪意思联络如何确定,以及探讨公司犯罪停止形态等一些疑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