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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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商法导论任先行,周林彬编著本书从国际商法学的理论视角,用比较法学的方法,通过对大法系和英美法系若干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商务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运用大量翔实的资料,详尽地阐述了商事法学 的基础理论和商事法建实务文献的理论问题。一定程度上讲,它对构建我国比较商法学学科体系具有奠基的意义。 -
商事法论集王保树主编;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编本书是《商事法论集》第5卷(2000年号)。本卷仍立足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和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服务。本卷设“公司法修改论坛”、“商法专题研究”、“外国商法”和“硕士学位论文”四个栏目。我们还收到其他方面的有真知灼见的文章,限于本论集的规模和容量,只好安排下一卷发表。“公司法修改论坛”栏目收入的是关于公司法修改的专论。《商法专题研究》收入了五篇学术论文,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法的专题研究。另一类是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的研究。《外国商法》栏目收入了由殷·瑞莫塞撰写、史晨霞翻译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报酬:法律的作用》,其所涉及的问题是我国公司法律实务所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在如何实现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结合上,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一栏目还收入了刘汉富翻译的德国、瑞士的破产法,这两部法律反映了20世纪破产法的新潮流。 -
民商法纵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编江平教授1930年出生于大连,祖籍宁波。早年在燕京大学读书时期,即参加学生运动。1951年留学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1956年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在之后的政治运动中,江平教授同许多直正的知识分子一样历经坎坷与磨难。80年代江平教授重返法学讲台,辛勤耕耘至今。江平教授从教四十余载,他以深邃敏锐的思想和宽宏仁厚的人格熏陶了几代学子,影响了整个中国法学界,乃至中国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他是一位杰出的法学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为庆贺江平教授七十华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特编辑论文汇集《民商法纵论》。 -
商法研究徐学鹿主编编辑推荐:本书分成现代商法研究,近代商法回眸,商主体法专论,商行为法专论,商事权利救济专论等等,收录了大量相关的论文。本书所收论文从不同的角度对商法作了深入透彻的论述,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理论性及学术价值,非常值得一读。 -
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孔祥俊著本书以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施行的担保法司法解释为依托,集条文释义、案例评析、法理研究于一身,通过独特的撰写方法,将三者融为一体,突出了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结合。 -
现物出资研究(日)志村治美著;于敏译《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现物出资研究》是任先生对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经典——《老子》的注解和阐释。作者在《老子》原文的每章前,撰写了高度概括性的内容提要和中心思想;对原文中的重点和难懂词句,逐一校注,并附有历代名家的校勘成果;译文精确、流畅、规范、易懂。作者译注《老子》始于1956年,先后出版过三部《老子》注译著作,深受几代学人的推崇和喜爱。本书集作者半个多世纪研究《老子》的大成,也是《老子》问世2000多年来的最新研究成果。本书译本不是根据古本、善本,而是以社会流行广、影辖方面作业不可或缺的对实际状态的认识可以发挥作用。本书正文包括两部。第一部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德国现物出资规定的变迁,第二章法国现物出资的变迁,第三章日本的现物出资规定,第四章总括——比较研究;第二部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现物出资的法律性质,第二章现物出资标的物的适格性,第三章现物出资标的物的评价与规制,第四章创立大会对现物出资事项的变更,第五章现物出资中的瑕疵担保与商法第526条,第六章现物出资与风险承担,第七章利用现物出资隐匿资产与债权人保护。 -
企业所有权论(美)亨利·汉斯曼著(Henry Hansmann);于静译“美国法律文库”所选书目均以能够体现美国法律教育的基本模式以及法学理论研究的最高水平为标准,计划书目约上百种,既包括经典法学教科书,也包括经典法学专著。《企业所有权论》是“美国法律文库”项目中即将出版的系列美国法律图书中的第一本。书中探讨的问题与中国的实践有着紧密的相关性。相信本书的出版不仅有助于促进中美文化交流,亦将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的法治体系提供重要的理论借鉴。本书前言特色及评论文章节选第一章分析框架就语词的一般意义和本书的用法而言,企业的“所有人”是指分享以下两项名义权利(formalrights)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residualearnings)的索取权,(剩余收益是指企业在偿付了其他契约债务如工资、利息以及原材料价款以后剩余的净收益(netearning)——作者原注)。这个定义的一个很重要的界定是两顶权利只是“名义上的”,而“名义上的”控制并不一定是有效的控制。本书主要关注的对象是法人公司,其中包括商事公司(businesscorporations)、合作社(cooperatives)、非营利性机构(nonprofitinstitutions)以及互助企业(mutualfirms),在这些企业中,名义控制权通常只涉及选举董事和诸如公司合并、解散之类的重大决策的表决权。不仅如此,由于在大型的商事公司中拥有名义控制权的股东通常人数众多而且过于分散,使他们很难集中起来行使表决权,所以,实际上就连以上的重大决策,公司股东都很难有效地参与,因而公司的管理层也就很自然地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通常所说的“管理权与控制权相分离”反映的就是这种管理层大权在握的情况。尽管如此,本书还是试图探索涉及企业控制和剩余收益的名义上的法定权利和合同权利是如何配置的。在下面的章节中我们会了解到,很多时候,往往存在非常强有力的原因要求企业把名义上的控制权交给某一个特定集团的人,尽管这些人未必能够有效地行使这些权力。由于这些原因,名义上的控制权即所有权的分配实际上遵循着一个清晰而且稳定的模式。 -
经商法度莫远航主编;万兰茹[等]撰稿本书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视角独特,构思精巧。实践中,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密切相关,或是并发,或是牵连,缺乏全面了解,容易触犯刑律。编才独辟蹊径,精心构思,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将经济犯罪纳入职务犯罪预防视野,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第二,内容全面,体例新颖。两本论著将新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污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纳入研究视野,以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犯罪构成标准为主线,从刑法条文、法条释义、法律界限、案例评析四个方面进行系统阐述,全面、深入、准确地揭示出职务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主要内容与法律界限,从犯罪预防角度给从政者以警鉴,给经商者以指引。第三,深入浅出,客观务实。刑法专业书籍理论严谨,观点聚诉,令非专业者易生困惑,百读不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本社1995年5月10日通过 1996年1月1日施行。本书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草案)》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专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本书包括有: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