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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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论坛王伯伦 攻本书共分十一章。其中第一章介绍水稻优质高产育种目标的形成及调整;第二章介绍关键性状的遗传研究;第三章至第六章介绍优质高产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理生化特性及其对生态条件的适应性;第七章至第九章介绍具体的育种技术;第十章介绍新品种的特征特性、品质和产量表现、适应地区和审定情况;第十一章是对水稻育种研究现状的分析与展望。本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常规方法与生物技术相结合,定量分析和模拟优化相结合,深入浅出,用许多具体实例介绍了水稻育种理论与技术。内容可供从事水稻研究、教学、生产、加工和管理人员阅读、参考。 -
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刘静 著在我国新企业法人破产法出台前夕,个人破产制度是否纳入立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时过境迁,立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搁置使得我们有机会再次冷静地反思中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什么?中国能否将之纳入立法?如何构建?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的解答,构成了《个人破产制度研究:以中国的制度构建为中心》研究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基本线索。在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立法传统的中国讨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构,颇有纸上谈兵的嫌疑。然而,个人破产制度离我们是否真的那么遥远吗?个人破产的遥远,也许有如古罗马将破产债务人的尸体予以瓜分的典故,有如中世纪意大利商人被砸烂长椅的传说。然而,个人破产的迫切,几乎就是中国无数房奴足下的一方土地,就是刷卡成瘾的新新一族手中厚厚的账单。个人破产的规模可以小到不能清偿约三千元人民币的俄罗斯公民就可以申请破产;然而,个人破产案件激增对国家和社会的震荡之大,又能大到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各国不得不频频修改破产法,在激烈的争议中不断调整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程序设计。通过对历史的回顾,笔者认为,被学者们标榜为现代个人破产制度特征的免责制度、失权制度、破产再建功能,在古罗马或中世纪意大利破产制度中其实早已存在,现代破产法并没有我们一向以为的那样“现代”。英美法系破产法的历史地位借由英语的普及和文本的丰富被过度夸大。 -
中国商法王保树 著是在《中国商事法》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等的修改进行重新编写而成,结合法律的最新修订内容全面、系统讲解了各种商法问题。采用了总论和分论的结构。其中,分论包括了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和海商法。总论侧重于结合中国实践讨论商法的一般问题和《中国商法》分论中不可能涉及的共同性问题。分论重点讨论了商法领域中几部影响重大的法律,分析了这些具体的商法领域的理论问题。 -
商法学同步辅导与案例集黄 勇 著商法学作为法律专业本科阶段的必修课与考研、司法考试的核心课,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书集核心教材同步配套辅导与应试(本科考试、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强化练习于一体;总结并综合分析各章节的要点/重难点,针对各章节内容,精选精讲优质习题以及2009年全国法律相关专业知名院校的研究生、司法考试真题,帮助广大学子更好地更有效率地掌握该门课程。我们希望通过同步练习,帮助和促使同学们切实的掌握本学科的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并对一些学术前沿问题有所了解。本书是以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覃有土教授主编《商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一书为蓝本,组织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专门从事商法学课程教学的教师为主,以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知名律师为辅的撰稿团队,精心编写了这本《商法学同步辅导与案例集》。该书适合初步学习商法学的本科生、准备司法考试的考生以及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 -
传统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于志刚 著从一名刑法研究者的角度而言,它最摄人心魄的地方恐怕还是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从这以后,无论立法者尊崇也罢、抨击也罢,无论司法者维护也罢、漠视也罢,罪刑法定主义就成为中国刑事法治进程中避不开的坎儿,绕不过去的弯儿,它如同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如影相随、不离不弃。罪刑法定因而成为刑法之中最沉重而深邃的话题。 -
中国商人团体习惯法研究李学兰 著《中国商人团体习惯法研究》是作者以明清时期盛行于江南地区的会馆、公所以及近代以来的商会、公会为例,对商人团体习惯法及其变迁的初步总结。作者以明清到民国这段时期的商人团体习惯法为纵轴,以江浙等江南地区为横面,紧扣商人团体习惯法这个主题,对商人团体的组织形态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商人团体习惯法及其与社会纠纷处理之间的关系、商人团体和商人团体习惯法的演变,以及商人组织及其习惯法的功能等,做出了较为仔细的梳理和论证。在此基础上,作者最后总结了商人团体习惯法的研究方法、语境等问题。 -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白慧林 著现代公司规模化、集团化和全球化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公司的单一体系,催生了企业集团,使公司控制权成为股东争夺的焦点和公司治理的重心。当前我国公司中,如何妥善解决与控制权产生和行使相关的法律问题,科学建立控股公司控制权规范体系,直接关系到今后公司制度发展的方向。《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在公司控制权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对控制权产生和行使过程中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尤其对我国公司在转投资、公司重组、公司并购、组建国有控股公司等方面取得和行使控制权作了系统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对完善我国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范体系具有理论借鉴意义。 -
论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文才 著结合我国责任保险的实践,笔者建议,应当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从实体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应当首先在公众责任、雇主责任、产品责任、火灾责任、医疗责任、环境责任等关系到国计民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就业保障、生存环境等方面实施强制责任保险,同时完善与上述类型责任保险配套的归责原则等。从程序法的角度来看,应建立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法律制度。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是责任保险制度中特有的法律设计,它以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依法应负的非故意民事赔偿责任为责任基础,通过适用与保险合同和侵权行为相同的法律规则,实现第三人向保险人直接请求保险赔偿金的诉讼权利。我国《民法典》应当规定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规则。责任保险作为不同于侵权行为法的一种赔偿制度,在《民法典》中应有自己的位置。 -
公司法理论与实务陈志武,高桂林,秦洁 编著笔者从事MPAcc商法教学多年,对MPAcc教学的特性有深刻体会,虽然现在有关公司法的各种著作非常丰富,有些也很有真知灼见,但是很难寻觅到一本适合这种教学的材料。为尝试解决这一问题,《公司法理论与实务》在体例结构和内容编排上都突出了实务性,选取改编了大量的实务案例,以期能够帮助使用者以实务的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法》。 -
商法原理重述陈醇 著商法的重心曾经由传统交易法转移到企业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法的重心再次出现推移,当今商法出现了金融法和企业法并重的模式。然而,既有的商法理论是以交易法理论为重心的,足民法相关理论的翻版。这.方面导致了民商关系卜的争议,另一方面企业法和金融法的原理却处于空白状态。为厂填补这种空白,《商法原理重述》提出厂集权理论、分权理论,财产权计量理论、商行为程序理论等十个新的商法理论,以此为基础,试图更新商法的原理。是为“商法原理币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