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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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郑春贤 著《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借鉴国外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研究经验,从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法律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第三方物流法律问题、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通关与商检法律问题、税收法律问题、信息安全和保护法律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方面,针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存在的法律问题作出分析研究并分别提出完善对策和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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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王勇 著本书以“劳动法讲习所”(品牌)全国核心律师团队倾力打造的“AAA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专项法律服务为依托,在多年落地实操经验的基础上编著。该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由“劳动法讲习所”创始人王勇律师带领全国核心律师团队独*的,旨在完善企业用工制度、规避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的完备体系,主要涵盖企业制度梳理、配套体系、风险控制三大模块以及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全套工具等内容。该体系通过 20 种合同拟定、30 个流程设计、40 种文书制作、300 个风险点防控的设计为企业全程提供顾问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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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工业机器人现场编程与操作李锋,李宗泽,张永乐 著本书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趋势,从生产实际出发,详细讲解了工业机器人的基础操作、工业机器人I/O 通信、工业机器人工作数据建立、工业机器人程序的编写、工业机器人的典型应用等内容。本书实用性与可参考性强,点面结合,既有完整的知识体系,兼顾教材的使用,内容又有一定深度,突出应用技能的学习。本书可为从事工业机器人编程、操作、维护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帮助,也可供高等院校机电专业、机器人专业的师生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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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人民法院出版社 编为正确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日公布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本辑重点收录了《解释》及其解读文章。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金融业态的发展,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复杂程度上升、管理难度加大。因此,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了《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本辑收录了《办法》及其解读文章。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尤其是各地政府推出商品房限价政策,购房者热情高涨,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为使此类纠纷在进入法院诉讼前先经非诉纠纷化解渠道化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5日公布了《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本辑收录了《意见》及其解读文章。此外,本辑还收录了《2020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与《重庆破产法庭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以供法官审理同类案件时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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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人民法院出版社 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作为人民法院第一部关于民法典适用的司法解释,严格遵循立法法和民法典的相关立法精神,对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作了全面系统规定,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该规定的出台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对于确保统一正确适用民法典具有重要意义。本辑重点收录了该规定及其解读文章。2020年1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1个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这批案例介绍了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及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为陷入困境的各类市场主体解危纾困的审判实践。本辑也专门收录了这21个案例。此外,在“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栏目,本辑刊登了博悦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诉南通红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其裁判表明:前置程序规则系股东代表诉讼“竭尽内部救济原则”的体现。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权利前,必须先行书面请求公司治理机关提起诉讼,而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代公司提起诉讼,此为公司治理的一般情况。对于存在“紧急情况”和“紧急情况”之外股东寻求内部救济不可能达到既定目标的特殊情形,可以豁免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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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梅莹,王海英,陈进 编本书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文件为指导,以专业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从全新的视角,本着理论和实际密切结合的原则,阐述了电子商务法涉及的基本问题,着重探讨了有关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对于电子商务法律新问题也作了介绍。在编写过程中,本书吸收了国内电子商务法专家的众家之长,通过合理的取舍和调整,按照严密的逻辑顺序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内容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让读者通过学习可以全面领会当前电子商务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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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案例分析杨峰,赖华子 著本书是为了配合《商法学》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辅助性教学案例集,所选案例主要来自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网等网站,而且所选案例均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商事案件,案情与法院的审理均来自有关法院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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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效力研究杨桦 著《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效力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可以概括为:1.明确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效力的基础理论与效力来源。如何理解“国际”“商事”和“裁决”的含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效力的来源如何,与国内仲裁裁决的效力来源有何异同?2.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效力体系的构建上,以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进行总体划分。形式效力主要包括裁决的拘束力与形式确定力。在对判决的理解方面,两大法系的差异是否能在仲裁裁决形式确定力的理解上实现融合,是本部分的讨论重点。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实质效力主要包括既判力与执行力。其中,仲裁裁决的既判力为两大法系所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仲裁裁决的既判力与纠纷的终局性及仲裁制度的独立性之关系如何?前述问题的解决与法律选择的关系如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除了探讨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客观范围、时间范围等问题外,针对仲裁裁决之间、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之间能否产生既判力作用的问题,以及外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能否在本国产生既判力的问题,我们也应当进行探讨。4.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不完全等同于执行力,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在将执行力视为仲裁裁决效力的一部分时,我们必然需要说明执行力是如何产生的。当仲裁裁决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的司法审查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力有何影响?两大法系在执行力的问题上有何异同?该如何认识和解决因立法差异而导致的裁决执行中的平行程序?5.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常常因法院宣布裁决无效或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拒绝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重新仲裁、上诉等情形而被阻却,我们如何认识这些制度的本质?各国立法的规定有何不同?这些制度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如何协调这些制度?6.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效力制度的构建是应当遵循现行的立法构造主义,还是应当参考历史的成败经验,重视制度建构前的基础建设?针对国际先进经验,我们是采取拿来主义还是进行本土化?在构建裁决效力制度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协调仲裁法同诉讼法及相关实体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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