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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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理解与适用庄洪胜编著本书作者根据在全国施行的中国人保公司制定和发布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予标准修订办法和针对实践中经常碰到的疑难问题,逐条进行了全面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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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法关军主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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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理论研究赵中孚主编本辑收入论文“善意取得制度研究”、“多层大厦的公契问题研究——香港的实践及启示”、“乡村土地使用权论”等共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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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商法导论任先行,周林彬编著本书从国际商法学的理论视角,用比较法学的方法,通过对大法系和英美法系若干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商务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运用大量翔实的资料,详尽地阐述了商事法学 的基础理论和商事法建实务文献的理论问题。一定程度上讲,它对构建我国比较商法学学科体系具有奠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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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论集王保树主编;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编本书是《商事法论集》第5卷(2000年号)。本卷仍立足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和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服务。本卷设“公司法修改论坛”、“商法专题研究”、“外国商法”和“硕士学位论文”四个栏目。我们还收到其他方面的有真知灼见的文章,限于本论集的规模和容量,只好安排下一卷发表。“公司法修改论坛”栏目收入的是关于公司法修改的专论。《商法专题研究》收入了五篇学术论文,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法的专题研究。另一类是投资基金法律问题的研究。《外国商法》栏目收入了由殷·瑞莫塞撰写、史晨霞翻译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报酬:法律的作用》,其所涉及的问题是我国公司法律实务所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在如何实现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结合上,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一栏目还收入了刘汉富翻译的德国、瑞士的破产法,这两部法律反映了20世纪破产法的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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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纵横谈郭锋,王坚主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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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纵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编江平教授1930年出生于大连,祖籍宁波。早年在燕京大学读书时期,即参加学生运动。1951年留学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1956年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在之后的政治运动中,江平教授同许多直正的知识分子一样历经坎坷与磨难。80年代江平教授重返法学讲台,辛勤耕耘至今。江平教授从教四十余载,他以深邃敏锐的思想和宽宏仁厚的人格熏陶了几代学子,影响了整个中国法学界,乃至中国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他是一位杰出的法学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为庆贺江平教授七十华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特编辑论文汇集《民商法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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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研究徐学鹿主编编辑推荐:本书分成现代商法研究,近代商法回眸,商主体法专论,商行为法专论,商事权利救济专论等等,收录了大量相关的论文。本书所收论文从不同的角度对商法作了深入透彻的论述,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理论性及学术价值,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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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孔祥俊著本书以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施行的担保法司法解释为依托,集条文释义、案例评析、法理研究于一身,通过独特的撰写方法,将三者融为一体,突出了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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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物出资研究(日)志村治美著;于敏译《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现物出资研究》是任先生对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经典——《老子》的注解和阐释。作者在《老子》原文的每章前,撰写了高度概括性的内容提要和中心思想;对原文中的重点和难懂词句,逐一校注,并附有历代名家的校勘成果;译文精确、流畅、规范、易懂。作者译注《老子》始于1956年,先后出版过三部《老子》注译著作,深受几代学人的推崇和喜爱。本书集作者半个多世纪研究《老子》的大成,也是《老子》问世2000多年来的最新研究成果。本书译本不是根据古本、善本,而是以社会流行广、影辖方面作业不可或缺的对实际状态的认识可以发挥作用。本书正文包括两部。第一部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德国现物出资规定的变迁,第二章法国现物出资的变迁,第三章日本的现物出资规定,第四章总括——比较研究;第二部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现物出资的法律性质,第二章现物出资标的物的适格性,第三章现物出资标的物的评价与规制,第四章创立大会对现物出资事项的变更,第五章现物出资中的瑕疵担保与商法第526条,第六章现物出资与风险承担,第七章利用现物出资隐匿资产与债权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