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
公司企业法研究韩灵丽,苟军年,沈建萍著中国是缺少权利意识的国家。自古以来,在这里责任便是人们生活中的首要意义:从信奉“忠孝”到“仁义礼智信”,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再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无不在强调个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除责任之外,这里便是国家权力的世界。 -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赵旭东 等著本书是公司法和证券法领域的专题研究。资本,是公司法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资本制度在公司法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公司法中的许多其他制度和规则都与资本制度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一些法律规则实质上是资本制度的具体体现和要求,中国公司法正是以资本信用为基础构建了自己的体系。资本制度的改革成为中国近年来公司法和证券法研究最集中的课题之一。本书总结认为,世界各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表现出鲜明的追求效率与回应实践的导向,以放松管制且相信市场为理念,以赋权型规则为主流的典型的授权资本制度模式为多数国家所采用或吸收,从而为资本的效率化形成与运作提供了最大的灵活空间。本书认为,资本信用基础上的中国公司法客观上打造和形成了资本信用的神话,资本信用有意无意地冲淡和误导了人们应有的风险意识。本书体例为分总论和分论两编,第一编总论主要以课题报告为基础,对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国际背景与趋势、资本信用与资本信用的理念、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方向、资本制度及其相关制度的改革基本主张等宏观性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第二编分论部分则分为十二个专题,分别就资本的核心制度和与之相关和配套的制度和规则进行了理论和实务上的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的意见和相应的公司法修改建议。 -
社会养老保险精算理论、方法及其应用周渭兵著本书作者用定性和精算的方法研究养老问题,并将研究成果与本国实践相结合,以为我国人寿保险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可行方案为目标,试图从精算的角度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和分析,以填补国内在研究领域的遗憾。 -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孙国华等编全书坚持依法治国的战略构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提观挈领,简明扼要地介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金融专业法律知识,对全面提高金融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法律素质,增强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水平,保证相关金融主体依法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本系列教材的编撰力求始终体现如下三个特点:专业性:在这套体系完整、协调一致的丛书中,对银行及银行监管、证券及证券业监管、保险及保险监管的金融法律基础知识分别予以阐述,在强化相关金融法律知识的专业性的同时,注意实现本书指导实际工作的作用。时效性:概括和收集了2002年以来新公布的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并结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律制度,对《巴塞尔协议》等国际通行的金融条约、规则、惯例等进行了详细阐述,体现金融法律业务的时效性和变动性。实用性:突出金融法律业务的实际需要,强高理论、制度和实践相结合,以及市场经济法律和金融法律相结合。在每章中均设置了“知识定位”、“主要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等栏目,帮助大家掌握法律的基本要求,从总体上把握的知识点和理论。在“案例解析”和“参考文献”栏目中,增加编写金融工作中的典型法律问题与案例,寓教于案,既有效地拓宽和读者的知识视野,又有助于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积累法务实践经验。使之更加合乎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和应用法律的根本需要。< -
债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1.随着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为满足法律人士、政法院校师生研习法学所需,我社选编了《法学论文选萃》丛书。本丛书从洋洋数万篇论文中取其精华,分门别类,编辑成册。2.所收论文概以作品本身的学术影响作为唯一入选标准,其内容或对法学争论有独到见解,或对法律新问题有创见,或对现行法律有精辟剖析,或介绍外国立法例和学理,而不论作者的年龄、地域、职业和身份。3.为努力避免由于编者的立场或利害关系所致消极影响,选编工作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专业编辑担纲,经征求多方意见并反复斟酌完成。4.各选辑论文的编排,力图拉其探讨主题,依照各部门法的法条或教科书的章节顺序分列,不考虑论文发表的时间,概不涉及作者的辈名。5.各篇论文均在其题目之下对作者的简历和主要学术成果略作介绍,并在文本注明论文出处,供读者进一步查考。6.除作者已故或极少数作者难以取得联系之外,论文均已获得作者授权。本社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稿酬。7.因所收论文原载期刊对论文注释要求不一,为尊重作者文风、保持文章原貌,本丛书对论文注?筒蛔鐾骋还娣兑蟆? -
海商法王千华,白越先主编海商法是综合性很强、涉及的部门法较多的一门学科。对维护海商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保障航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迅速发展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本书共分23章,从海商法概论、船舶与船员、海商、海事、海上保险、海事争端解决程序等方面,对海商法的基本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 本书内容新颖,体现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与生动性的统一,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于渴望了解海商法的广大群众也是理想的读本。 -
企业法配套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了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1.采用便携本的形式;2.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3.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4.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5.定价统一为10元。< -
票据法比较研究林艳琴等著一、本书所进行的比较是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之间进行的。所涉及的票据法律主要是德国、日本、法国、中国(包括大陆、台湾、澳门、香港)、英国、美国的票据法和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支票统一法公约》。二、本书所称《美国票据法》,即指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商业票据(第三编)》。所称《德国票据法》,即指1933年的《德国票据法》;《德国支票法》,即指1933年的《德国支票法》。所称《日本票据法》,即指1934年的《日本汇票本票法》;《日本支票法》,即指1934年的《日本支票法》。所称《法国票据法》,即指规定在《法国商法典》中于1935年修订的第八编汇票和本票;《法国支票法》,即指1935年的《法国支票法》。所称《香港票据条例》,即指1935年的《香港票据条例》。所称《澳门票据法》,即指1995年颁布的《澳门商法典——债权证券(第四卷)》中的内容。所称“台湾票据法”,即指1986年修正的“台湾票据法”。所称我国《票据法》,即指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称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即指1930年6月7日订于日内瓦,193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所称日内瓦《支票统一法公约》,即指1931年3月19日订于日内瓦,1934年1月1日生效的日内瓦《支票统一法公约》。三、本书中引用的德、日、法、英、美票据法和日内瓦两公约若没有特别注明,基本上是参考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由余振龙、姚念慈主编,上海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编译室编译的《国外票据法》。香港票据条例和澳门票据法的资料来源于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由马原主编的《票据法分解适用集成》附录部分。澳门票据法的资料还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的由赵秉志总编的《澳门商法典》。“台湾票据法”的资料来源于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由刘定华主编的《票据法简论》附录部分。< -
商法学教程赵旭东主编;甘培忠等著本书在内容上突出其先进性,吸收和反映了商法领域的最新成果,并在体系结构上进行了创新。全书每章或每节专设“本章前沿问题”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实践问题。书中每章特设了导语、思考练习题栏目,并在本书之后设参考文献部分。 -
商事法律最新应用与例解曾宪伟编本书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法律阐析;第二部分为典型案例例证;第三部分为重点法规精选。在第一部分基本法律阐析中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三部分组成。本书涵盖了这三个法律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体现了各法律部门最新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实施目的。同时本书以三个法律为基础,以典型问题为主线,对主线内容采用了解答和应用特别提示的形式予以解析,一问一答,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通俗易懂,使本书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高度的实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