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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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奚晓明企业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是我国一项全新的制度。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中介机构中的个人可以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任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2条的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同时,为保证《企业破产法》施行时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统一,最高人民法院还制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近期发布。 -
工商法律小全书15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科学合理的编排体例:依据各个法律部门的特点精心梳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科学编排,合理分类,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真正做到简明易明、一目了然。 -
商事审判研究吕伯涛《商事审判研究(2006年卷)》这部融商事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于一体,集案例分析与审判经验总结于一身的年刊,自2004年创刊出版以来,以其真实的题材、丰富的内容、鲜明的特色,凸现了广东商事审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反映了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社会经济生活的变迁,给商事审判带来的变化与影响,成为广东商事审判法官与全国同行、法学界专家学者切磋研讨商事审判业务的平台。《商事审判研究(2006年卷)》的问世,有效推动了广东商事审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商事审判研究(2006年卷)》设审判工作指导、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诉讼程序、优秀裁判文书选登等六个专题。 -
公司法实务指南张远堂笔者试图从自身实践经验出发,并紧紧围绕实务和实用这个主线,同时展示公司法实务工作者独特的视觉和关注。本书共十章三十九节,每一节由法条梳理、条款解析、实务指引和疑难与前沿四项内容组成。法条梳理 拆解现行公司法的逻辑体系,按公司实务操作的同类事项分章叙述条款解析 从实用角度解析公司法条款实务指引 提醒相关实务问题操作方法疑难与前沿 提出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前沿性事务,提供独到见解与方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公司法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法律掌中宝”系列是一套小型实用法规汇编,着眼于为普通百姓和法律院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相关课程时便利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本系列选取与日常生活和教学关系密切的常用法规,以之为核心,将与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最大限度地突出本丛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系列有以下特点:(1)权威专家导读:每本书基本上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主体核心法规的“导读”,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与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2)附加法条条旨:每本书的主体核心法规都附加条旨,且将条旨标明于目录之中,读者通过目录即可快速领会核心法规涉及的法律问题;(3)重点条文注释:每本书对主体核心法规的重点条文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4)关联法规精选:每本书的关联法规都是在某一方面对主体核心法规的深人和细化规定,采取分类编排,其与主体核心法规的关系一目了然,便于读者查找。另外,我们采用了袖珍开本,便于携带,读者可以随时随地查找相关的法律依据。我们衷心希望“法律掌中宝”系列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生活学习中的法律自助工具。期望您的慧眼相识,欢迎您的宝贵建议。 -
商务立法年编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编《商务立法年编2006》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规:核出口管制条例;部门规章:国内贸易: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对外贸易: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综合: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等。 -
供电员工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天津市电力公司《供电员工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坚持法制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系统分析了供用电各项业务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纠纷,并总结提出了化解风险的相应对策。该书对于研究供用电企业法治工作的内在规律,尤其是提高广大供电员工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有着积极的导向和借鉴作用。 -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研究于飞 著《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研究》基于区际冲突法的基本理论,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剖析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性质和特点入手,以回顾和总结海峡两岸冲突法的历史发展为铺垫,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了海峡两岸冲突法的制度、原则和规则以及它们在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方面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并对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思路进行了梳理,提出了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若干原则、模式和途径,讨论了海峡两岸相互承认与适用对方法律的法理基础以及建立解决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宪法性机制的可行性。《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研究》以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为主题,探讨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性质、特点、解决模式等问题;分析两岸冲突法立法的演进;从理论、立法与实践等方面对两岸冲突法中的识别、公共秩序保留、反致等制度进行研究;考察两岸学者对常用冲突原则的基本观点或态度,分析其立法规定、具体适用及其在解决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时的运用;对协调与解决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一般问题的思路再次加以梳理,意在坚持解决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奠定承认与适用对方法律的理论基础,建立协调与解决冲突的宪法性机制,探寻多种途径,协调与解决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
破产程序运作实务李永祥,丁文联 主编这本书在《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清算实务》基础上根据3年来新的实践经验总结和今年新的破产法做了很大修订和补充,但指导思想没有改变,依然是:紧扣破产程序操作实务,全面反映破产程序运作实况,关注新问题和难点问题,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为此,在内容安排方面仍坚持了《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清算实务》的几个特点:第一,是融合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事务管理两个方面、两个视角。根据破产程序运作中法官与管理人分工合作、管理人在法官指挥下承担主要工作的特点,仍由多年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法官和从事破产清算的专业律师合作编写,分别阐述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事务管理,但又互补融合。第二,是研究讨论破产程序操作实务中的许多新问题和疑难问题,结合破产法原理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有操作性的解决方案。第三,是专门编集有代表性的破产案件审理案例与破产事务管理案例,帮助读者了解破产程序运作实况,理解破产程序中理论与实务问题。第四,是根据破产程序操作的需要,编制常用文书样式,汇编常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方便读者查找和参考。根据《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清算实务》出版3年来新的实践经验和几个月前新出台的破产法,我们在编写本书过程中,力图实现这样一些新发展:第一,跟踪这几年来破产案件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类似如何对待股东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公司破产等在对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审查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又如是否准许逾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等在破产债权确认中的一些疑难问题,等等。第二,全面吸收新破产法的新内容,扩展本书写作范围,特别是对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等新制度进行比较深入的阐述,因此主题讨论部分篇幅已扩展到三十章,而附录中文书样武则几乎根据新破产法完全进行了更新。第三,所有问题在新破产法框架下讨论,所有问题都结合新破产法的条文进行阐述,并在必要时进行新旧法律的对比,以强调制度和实践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