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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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资格确认李晓霖 著关于股东资格确认,表征资格的证据效力及效力等级是关键问题。理论上,《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作者李晓霖)从宏观角度论证“形式要件优先适用、实质要件个别适用”应成为一般原则;微观角度,股东名册具有优先效力,公司章程对确认发起人的股东资格具有证明力,工商登记的效力仅及于公司外的善意第三人。就前瞻性而言,股东名册更适合成为法定登记方式。实践上,对争议较大的瑕疵出资、隐名出资、股权转让情形不如何运用前述原则、规则确认股东进行检验和修正。《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的作者是。 -
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实证研究姚彬,孟伟 著《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实证研究》由姚彬、孟 伟编著。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机构,在破 产案件处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制度实证研究 》在充分研究各国破产法管理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 近几年来国内具体的司法案例和不同人民法院的实际做 法,深入研究了管理人 制度在理论上存在的争议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不同的 解决方案设想,为破产程序中的不同主体,尤其是人 民法院与管理人,提供 了解决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思路。 -
大律师教你打官司10车新业, 陈谦 著在我国历史上,判例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其地位和作用甚至超过了法典。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同样应当重视判例的作用。面对现有法律所不能涵盖的新型、疑难案件或机械地适用法律将导致不公正结果的情况,由法官灵活解释和适用法律,有针对性创制判例规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判例还可以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和深化人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对保障司法公正、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都是十分有益的。早在2000多年之前,荀子就主张:“有法者以法(法典)行,无法者以类(判例)举”。先哲的智慧,至今值得我们深味。其中阐明的法制建设的思路,在新时期仍有启发和借鉴意义。我们选择司法实践中一批典型、疑难案例,汇集成书,目的就在于此。毛泽东同志在上世纪60年代就指示: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编案例。” -
网络交易主要法律问题研究刘斌斌,蔡秉坤 著《网络交易主要法律问题研究》简介:当代中国网络交易暨狭义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商事贸易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法学研究领域中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著述颇丰。这一方面反映出网络交易及电子商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活跃生命力,同肘也说明目前针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我国现有立法、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尚存在有不足,值得思考、探讨与继续深入。刘斌斌、蔡秉坤所著的《网络交易主要法律问题研究》正是从上述社会现实和法学研究实际出发,选取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组成部分一网络交易作为研究对象,围绕目前经济生活中典型网络交易模式各环节的主要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与研究。 -
商法基本问题研究赵万一 著《商法基本问题研究(第2版)》是有关商法学中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内容上不仅涵盖了市民社会与民商法的关系问题;商法的概念、性质与特征问题;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商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等宏观性、基础性的问题,还包括商主体制度、商行为制度、商业名称制度以及商法的实施等具体的制度研究。 -
商法独立与独立的商法赵万一 著商法的独立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其一,从商法本体来讲,商法的独立性意味着商法具有独立性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独立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商法精神的独立性、商法价值取向的独立性、商法存在基础的独立性以及商法作用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其二,从商法的规范结构和内容上来讲,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为商法内在构成的独立性,包括商法基本原则的独立性、商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商法制度设计上的独立性等。其三,从外部关系上来讲,商法的独立性意味着商法与其他类似法律在本质上和表现形式上的区别和差异性,即商法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甚至行政法的相互独立,特别是商法与民法和经济法的区别。 -
公司.商人.经济人赵万一 著市场经济必须是平衡发展的经济和协调发展的经济。它要求每一市场主体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界线之内进行活动,也就是卢梭所说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时不在枷锁之中。市场经济和其他任何经济形态一样,都不是靠每个人的肆意妄为就能建成,而是必须靠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进取、协作行为才能真正实现。 -
公司经理与经理权赵万一 主编时至今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市场风云变幻莫测,能否及时而有效地把握瞬息万变的商业机会在很多情况下会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因此当务之急是高度重视掌握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的经理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并从立法层面对公司经理的权力、义务和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唯有此才能真正使公司经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公司纠纷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公司纠纷》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
公司纠纷认定规则与适用全书本书编委会一、收录全面、编排合理、删旧添新本书收录了各类纠纷认定中常用的各种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审判政策等。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作为法律依据,是各类纠纷认定中最常用的关键文件。而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文件等主要是作为参考依据,可以在纠纷解决中参照适用。根据时效性,删除已被废止的各种法律文件,收录最新的法律规范。二、核心规则适用指南、重要条文索引、案例及图表(1) 除收录纠纷认定规则外,本书还对核心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放在每本书的附录部分,成为核心规则的适用指南,以此增加法条本身的实用性。(2) 根据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对每本书中的重点法条做了索引,以便读者能方便快捷地查找到与此相关的其他条文,节省阅读时间。(3) 将庞杂的法律批复拆分到具体的主体法条文下,让读者对相关问题一目了然,使法条与实际纠纷的联系更紧密,降低阅读难度。(4) 根据篇幅,部分书中还选编了常用的法律文书范本、实用图表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有较高的指导性和参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