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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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森商法教程(美)罗杰·勒鲁瓦·米勒(Roger Miler),(美)盖勒德A.詹提兹(Gaylord A.Jentz)著;阎中坚等译;阎中坚译《汤姆森商法教程(第5版)》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位读者都对商法的基本原则有个清晰完整的概念。它提供了充分翔实的教学材料。另外,《汤姆森商法教程(第5版)》系统学习和分章节独立学习兼宜。同时它还新增了计算机相关法律的新内容。是学习商法的绝佳帮手。《汤姆森商法教程(第5版)》提供了一套灵活的教学相长的学习方法。尽管我们仍按照课文的内在逻辑关系组织材料,但大部分章节同时也具备相对的独立性。也就是说,你可以随心所欲地从任何一个章节开始阅读和使用《汤姆森商法教程(第5版)》。《汤姆森商法教程(第5版)》特别加了一个两页的特别栏目“聚焦法律理论”,关注与本单元话题相关的特别案例。该栏目的介绍部分主要告诉大家该案例的背景和重要性;可以让读者们就法律、道德、经济、国际以及该案例的一般商业适用性等问题进行批判性思考。 -
保险销售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编著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保险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进步明显,保险市场呈现出百例争流的可喜局面。但伴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有一股逆流也在日趋上升。少数保险经营者利用保险合同设置保险陷阱欺诈广大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增加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感,成为我国保险业进一步深入发展的巨大障碍。保险陷讲,是指保险领域的经营者及其代理人在对进入保险领域的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欺骗蒙蔽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人说,当今消费者进入保险领域,就如同“雾里看花”。面对着琳琅满目、精彩纷呈而又足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险种,消费者们往往不知所措,认为只要投了保,交了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支付保险赔偿金,消费者缺乏保险知识的这种状况就给少数保险经营者设置馅饼实施欺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研究保险陷防与自我防范措施,预防和准确识别保险陷阶,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教育保险经营者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保险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结合典型案例,对现实生活中的保险陷讲及保险纠纷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语言生动形象,贴近百姓生活.集科学性、可读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于一体,是广大保险消费者值得信赖的案头法律顾问,也是各地保险经营者和广大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不可缺少的实务参考书。 -
商品与服务的价格本社编为了适应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经营者依法经营的需要,选编了《常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手册》,按照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消费纠纷的情况,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使大家一书在手,即可了解自己究竟有哪些要得与义务以及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商法学李平主编;刘畅[等]撰稿商法学是研究商事法律理论、制度和实施的法学学科。《商法学》按照商法学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国商事立法的实践,参考了国内外商法学研究的成果,用其新颖的资料、简明扼要的内容对商法学中各种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分析和讲述。本书在语言运用上十分注意,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对各种概念、要点等做了浅显易懂的阐述,适于学习。书中内容借鉴了国内外最新的商法研究成果,反映了最新立法及司法解释文件,引用了直接来源于原版的外文资料。作者对商法学的体系做了充分的整合,分八个章节对商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述,更容易让读者从大的体系上了解和学习商法。由于商法本身是一门发展性的学科,其体系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所以本书不刻意追求体系的完整而是注重商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这就给学习者留下了充分接受新知识的空间。在书的最后还附有主要参考书目索引,方便读者查找资料。《商法学》详细的讲解、新颖的观点对每个学习商法的读者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
中国商法年刊王保树主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编暂缺简介... -
保险法基础理论江朝国著本书包括:保险法之概念;保险契约之概念;保险利益;保险契约种类之区别;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保险契约之成立等。 -
商法概论陈康华编著公司的设立、公司章程、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公司的债券、公司的财务会计与盈余分配、近现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商法的简述、商法的体系、商法的原则、商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
新编国际商法曹祖平编著国际商法是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发展知识化,国际商务电子化的特点,使得国际商法的许多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鉴于此,为适应国际商法新的教学的需要,我们重新编写了本教材。对此,有如下两点说明。一、关于国际商法的体系国际商法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商事组织法、票据法、运输法、保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以及商事仲裁法等。其中每一部“法”都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学习与研究。事实上,在经济贸易专业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已经分离出来作为专门的学科了,例如,运输与保险。同时,国际商法与一些学科的内容也具有交叉性,例如,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技术转让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等,就与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等有关内容大同小异。此外,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出现,传统国际商法的合同法已经无法完全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基于这些考虑,本教科书包括下列九章: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简要介绍国际商法的渊源与相近法律的关系,西方两大法系的概况及其区别以及国际商法的原则。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主要介绍与公司法有关的情况,即各国对于公司成立的程序、资金的筹集、公司的组织形式、管理机构,以及并购与清算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三章 合同法 从法律的角度简要地介绍了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的履行与违约的救济办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第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一步介绍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订立合同的条件、合同的履行、违约的救济办法,以及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五章 产品责任法 主要介绍美国与西欧国家关于产品责任的理论及其有关的法律规定。第六章 代理法 主要介绍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代理的产生、种类、内外部关系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第七章 票据法 介绍两大法系与票据流通有关的法律,重点介绍其与汇票有关的不同的法律规定。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法 分别介绍各国对商标法、专利法与版权法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Wm的新规定。第九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 主要介绍与国际商事仲裁有关的仲裁协议与条款、仲裁机构与程序以及与仲裁裁决的执行有关的法律规定。迄今为止,国际商法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体系,各种版本教科书的侧重点有异,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国际商法的体例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与统一,所包含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确定。二、关于国际商法的研究方法学习国际商法必须具备民商法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专业知识基础,同时也必须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包括: (一)历史联系就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而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其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而经济的不断发展则使原有的法律体系不相适应,必须补充和发展,从而开辟和出现新的法律部门。国际商法正是在人类社会的生产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日益频繁与深入而建立起来并不断发展的一门法律学科。学习国际商法,首先,应当对国际商法的产生与发展作历史的考察,这样才能了解其发展规律。90年代以来,国际商法的诸多方面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大大丰富了国际商法的内容,其中合同法的变化尤其令人瞩目,这就涉及一系列有关的法律问题,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与规范。其次,国际商法中有些概念虽然已经“过时”,例如,“对价”等,但是对价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有关合同法的著作中是离不开对价这个概念的,因此,了解对价也就是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历史联系。最后,中国的合同法也有很大的变化,新合同法已经代替了旧合同法,但是对于旧合同法的有关内容也应当有所了解,这是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在当时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二)比较分析国际商法是一门专业法律课程,主要任务是运用比较法,介绍西方的两个法律体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介绍两个法律体系有关商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的国际公约与贸易惯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了解并掌握从事国际经济贸易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国际商法运用的是比较法,即比较各国有关法律的异同。从总体上说,由于历史与文化发展的不同,大陆法与普通法是西方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在国际商法的许多法律规定方面是不相同的,即异多于同。但是,当涉及具体问题时,则并非那么绝对,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异中往往有同,例如,在要约生效时间上,同属于大陆法的法国法与德国法并不一致,却与普通法相同;也往往同中有异,同属于普通法的美国法与英国法在有些方面也不尽一致,例如,在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如果能够在学习中注意总结与归纳这些异中有同与同中有异之处,则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国际商法的内涵。简单地说,在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有关法律问题,例如,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什么补救办法;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在什么时候转移;怎么处理伪造背书的汇票等。对此,一方面,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另一方面,在国际上还有一些有关的国际公约与惯例加以规定。这些有关的内容都是应当学习与掌握的。(三)联系实际本课程是一门基础课程,其教学目的是学习和掌握与国际商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即基本的法律规定或条文,并不注重案例分析。道理非常简单,容易理解:案例分析涉及民商法的基本专业知识,实践证明,在没有这些基本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进行案例分析,显然超出本课程的教学范围,其结果不是喧宾夺主,就是欲速不达。但是,不注重案例分析并不等于不进行案例分析,如果联系实际作一些适当的案例分析,那么是有助于理解课文内容的。同时,学生自己能够有意识地运用所学的知识,联系日常生活中发生或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结合媒体大量报道的与合同法有关的各种问题,学以致用,进行独立的思考与分析,相信是能够有所收获的。(四)发展变化90年代以来,国际商法从内容到形式已经并且继续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几乎涉及本书的第一章:国际大并购使得跨国公司的影响与日俱增,而对其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监管也已提到WTO的议事日程上来;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正在改变传统的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代理法和票据法等;传统的产品责任法只包括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立法把产品的回收(主要是电器和电子产品)也纳入其中;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其中一些立法已经确定了重要的规则和方法。这些动向值得注意,必须不断加以跟踪研究,以便赶上国际商法新的发展和变化。本教科书的宗旨是对国际商法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作基本的论述,以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法律规定,为今后进一步研究国际商法打好基础。学习国际商法有两个基本目的:(1)学习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或有关的知识,不仅要懂得国际经济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与进出口业务,而且也需要了解有关国际商法的基本知识,以便适应中国在加入WTO后的法律“游戏规则”,更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2)既然国际商法是一门比较法的专业课程,那么,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有取舍,即学习与借鉴外国法律,是为了补充与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尽快与国际法律、法规接轨,以利于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必须强调的是,本书的编写是在国内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之上所进行的一次“装修”:架构不变,房屋依旧,而门窗砖地,则拆除翻新,重新粉刷,希望给人以面目一新的感觉。也就是说,本书是国内有关教材与出版物各具特色的综合互补之产物,这些材料来源见之于每章后面的“主要参考书目”之中。本书的主要“装修工作”是注意具体内容的与时俱进:对有些传统章节进行适当调整;对一些重点与难点作进一步的补充阐释;对若干已经发展和变化之处进行增补更新;同时每章都增加了有关中国立法的最新内容。 -
商法总论教学参考书林嘉主编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商法总论》的配套教学参考书。本书共分为三编,第一编是论点综述,其体例是按照《商法总论》一书的章节安排,分别介绍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学者的各种不同观点。作者对各种不同的观点并未作过多评论,更多的是作客观介绍。第二编是立法资料汇编,包括国外立法资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批复、解答、规定、通知。第三编列举了主要参考文献。编写说明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商法总论》的配套教学参考书。作为教学参考书,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力求做到内容全面、观点突出、信息量大,为学习商法的读者提供翔实丰富的参考资料,以适应商法总论课程学习的要求。本书共分为三编。第一编是论点综述,其体例是按照《商法总论》一书的章节而安排的,分为商法导论、外国商事法律制度概况、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商事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等7章,分别介绍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学者的各种不同观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各种不同的观点我们并未作过多评论,更多的是作客观介绍。第二编是立法资料汇编,包括国外立法资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批复、解答、规定、通知。在资料取舍上,对于国外浩如烟海的商事立法,我们只是撷选了一些著名的商法典和商事法律,而对国内的相关立法则尽可能地收集。由于本书涉及的是商法总论,因此,许多商法典和商事法律都是节选。第三编列举了主要参考文献。在本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学者的著作和论文,在此对这些作者表示感谢。编者2002年6月 -
证券市场与股份制度论廖大颖著本书分为四大部分:有价证券与金融市场;证券交易与股份制度;证券市场之中介机关;他山之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