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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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的现代展开陈兴良 周光权本书是一部关于刑法学的理论专者,全书选取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进行研讨,分别是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写原则、犯罪论体系、作为义务、因果关系、客观归责、放任、目的犯、违法性认识等,适合高校法学研究生参考学习。本书选取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两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删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敛分析。任“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 -
刑法应用一本通江海昌编著本书立足于司法实践,以司法流程为主线,遵循法律汇编的思路,从体例化、系统化、实用性的角度,借鉴我国古代唐宋时期刑律的编排体例,将与刑法条文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采取置换、分解、重述等手段,以刑法典条文为经线,以其他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纬线,将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其他立法、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重新进行整合,勾勒出了一幅崭新的刑法图谱。 本书体例新颖独特,脉络清晰分明,内容丰富全面,资料翔实客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
刑事诉讼法李仕春 主编本丛书所有章节的次序、内容都紧紧围绕《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6年修订本)》,作为其配套用书而量身定做,精心打造;以不同章节或节为单位,把考情分析、法条、考点、历年真题、练习题合理地糅合在一起,真正实现“一本全”。具体分设以下内容:[考情分析]在本部分,对自1999年至2005年之间6次考试中所涉及该章(节)的考点以及分值进行统计,对命题规律和趋势作简明扼要的分析,试图引导考生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法条串联]在本部分,顾名思义,是对该章(节)所涉及法条依照内容的次序,以主法条为脉络,把所有大纲要求的相关法条、司法解释穿插其中,使得法条本身也成为比较完整的知识链条。[考点精讲]这是本套丛书的主要部分。考点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考过的考点。编者通过对1996年至2005年之间的全部试题分类整合,提炼、归纳出考点,与10年来所涉及的试题结合起来做比较详细的讲解。另一种是这些年还没有考到但又属于比较重点的考点。当然,考点精讲完全不是教材的重复,而是从实战的角度进行剖析,并提示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中不少考点是跨章节甚至跨学科展开的。与目前市场上的专题讲座式辅导用书相比,本丛书涉及的考点既系统、全面,又体现重点,达到“地毯式轰炸”和“攻坚战”兼具的效果。[典型测试]在考点精讲的基础上,针对需要记忆或者加深理解的考点,设计难度相当的试题。本丛书分为六册,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本丛书的编写人员都是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又从事司法考试辅导工作的年轻的法学博士,专业知识、辅导经验和考试住处都很丰富。在编写过程中,我们还参阅了一些学者、同行的果,吸取了同学、考生朋友们的宝贵建议。我们追求完美,考生追求成功,我们期望本书助考生一臂之力! -
刑事审判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 主编《刑事审判参考(总第48集)》是我国刑事审判的参考用书,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对相关刑事司法文件的理解和适用的了解,达到交流经验的目的,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 -
刑法典注解与适用辛军 李晓明《刑法典注解与适用》不但收集了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的现行有效的立法与司法解释,而且从研究的角度加以编注和整理,在实用性之外还可以看出编注者注重操作的学术思想。能够帮助广大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及其他公民正确学习和应用法律,为当事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学教学、科研等起到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
刑事侦查措施马海舰 著马海舰是一个自学成材的青年才俊。他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从刑警大队的侦查员做起,担任过派出所的副所长和法制科的副科长。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近十年间内,他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获得了中国刑警学院刑侦专业的大专文凭和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随后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至检察院从事侦查监督工作。侦查措施是侦查学领域内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也是一个急需加强系统性研究的课题。虽然侦查措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术语,但是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务界的使用中都存在着概念模糊甚至混乱的状况。至于各种侦查措施的具体内容,则无论在理论的层面还是在实务的层面都存在着需要明确和完善的地方。《刑事侦查措施》是第一部专门、系统论述侦查措施的著作。 -
刑事制裁梁根林 著ig">基于对刑事政策作为一门“观察的科学”、“批判的科学”、“决策的科学”和“形而上的知识体识”的学科定位,梁根林对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充分注意了实然审视和应然展望的逐步推进,应然展望又充分兼顾了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因而使其设计的解决具体刑事政策问题的方案既积极又稳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梁根关于死刑的存废、去留在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的分析,不仅表明梁根林的刑事政策研究到了相当的思想深厚度,展现了其娴熟的学术驾御能力,而且使其对死刑的刑事政策分析具有丰厚宽广的学术信息,真正做到了思想深厚与信息宽广并茂。“刑事政策研究系列”的出版,标志着梁根林在刑事政策研究上的成熟与自立,也足以使其在刑事政策域树起一座学术的高峰。梁根林对刑事政策研究从刑罚切入,进而扩展到整个刑法,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学术个性,从而以自己独特的学术贡献推动了我国刑事政策研究的发展。 -
刑法李仕春 主编自1986年开始至今,国家司法考试(2000年以前为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近些年参加考试的人每年都在20万左右,高居不下,而通过考试的人显得是那么的幸运。在这种意义上讲,把司法考试称为“天下第一考”并不为过。实事求是地讲,现在的司法考试其难度越来越大。以前那种仅仅看几遍教材就能包打天下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甚至认为司法考试就是考法条的观点也逐渐背离了其发展趋势。为了顺利地通过司法考试,我们得消除浮躁、侥幸心理,从简单地看教材、背法条、搞题海战术走向准确把握法条背后的法理,综合理解法学知识。教材是基础。因此,在复习中,我们首先应当从教材出发,而不是从背法条或者做题目开始。现在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2003年组织编写的指定教材的修订版。其与司法考试大纲的配套、全面性、准确性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目前广大考生首选这套教材众所周知的原因。但是,教材受其篇幅、教材的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很难反映哪些章节是重要的或者次要的,哪些知识点容易命题,因此,与教材衔接配套,归纳分析涉考内容,并辅以法规、历年试题和练习题,层层渗透,将有助于考生取得最佳复习效果。同时。法条是关键。要想成功飞越司法考试这座大山,就是掌握法条,尤其是重要法条。这也是若干年前重点法条解读类的图书横空出世、大行其道的原因。但是,法条再重要,也不能取代教材。离开了教材去背法条是很难掌握法条的,当然也是很难通过考试的。事实上,无论是这几年的题型,还是所考查的学科,都已经不是简单地通过看法条就能解答的。一部完整的法律有其内在的逻辑要求,体现了制度或程序的衔接。如果只记重点法条,也不利于从整体上理解法律规定的原意,更不用说,有时候考试总会涉及非重要的法条。因此,我们提倡背法条要结合教材,有重点但也要全面。熟悉并研究历年试题是很有用的。除了不少题目都是历年试题的简单重复之外,20年以来,尤其是这10年以来,很多的考点都已经考过了,现在的很多试题都只能是变化一种角度或者综合起来进行考查。多做历年试题,能起到掌握考点,了解命题规律和解题方法的作用。适当的练兵也是非常必要的。做题目花时间也比较辛苦,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做题目了。在看教材和背法条的过程中穿插练习能加深理解,强化记忆。当然,也正是由于做题很花时间,也由于很多题目质量不高,所以我们主张做题要适可而止,同时要增强针对...[更多内容] -
刑法课程随堂测试曲新久 主编ig">20世纪80年代,当中国改革开放开始勃兴,法律和法律教育开始再度崛起之时,法律出版社便以精诚态度和极大力度服务于中国的法律教育。针对不同阶段的读者,本社陆续推出多种系列的法学教材,迄今已达数百种。高等学校教材、教学参考书为其中主要部分。而历年来逐步推出的“八五”、“九五”及正在推出的“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更为重点。长期以来,“法律版”的众多教材,颇受学林瞩目。在此,我们深深感谢读者和作者对我们的信任。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法律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积极酝酿和展开改革举措,培养高素质的现代法律人才成为法律教育的重要目标。为此,本社应时而动,力求从教材的品种上、内容上、形式上实现更大突破,为新一代法律人学取专业知识提供更好读本。就高等学校教材而言,我们立足两种进路:全面革新既有教材,或推出全新教材。革新既有教材,意在选取已出版教材尤其是“八五”、“九五”规划教材中的精品,从内容到形式全面更新、修订,重新整合,使这些长盛不衰的法律教育财富,以崭新面目,继续服务于新读者。推出全新教材,则或为推出“十五”规划教材,或约请优秀作者撰写新作,精阐原理,结合实践,关注前沿,努力创造出新世纪的新经典。优秀作者,或为老一辈与盛年名家,或为新生代才俊。或革新,或全新,这些教材在21世纪呈现崭新风采,并同享规划教材之盛,因之统为一名:“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为适应教学的需要,我们还陆续推出了这套全新的“2l世纪法学教学参考书”。我们深信,中国的法律教育事业将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壮大:我们承诺,本套“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与“21世纪法学教学参考书”,以及本社所有法律教育图书都将在发展中不断更新和超越。本着竭诚为法律和法律教育发展服务,竭诚为读者服务之宗旨,我们愿更加敬业,与广大读者和作者一起,共同创造法治事业及法律教育事业的美好未来。 -
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犯罪的定罪与量刑赵志华据不完全统计,自199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二百三十多万支(其中军用枪械1.8万支),炸药881万公斤、雷管1868万枚、导火索1013万米;破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件一万余起。1999年以来破获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案件一万九千余起。猖獗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犯罪给我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为了更好地与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犯罪做斗争,严密刑事法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刑法,进一步完善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犯罪的规定。从第125条到130条共六个条文,包括九个罪名,即: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二款),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一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二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一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二款),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