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死刑辩护莫洪宪 主编本书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势,从辩护的角度入手,并运用多元的方法,着重分析了死刑辩护中应该注意的各种技能,成功地解决了如何限制死刑适用的若干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使得接受该项目培训的受训者获益匪浅,当然也会使阅读此书的读者获得一个全新的感受,是广大法律职业者不可多得的精神食粮。 -
刑事抗诉案例评析李志辉 主编本书是一部关于刑事抗诉案件的实用案例集,全书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共四十三条案例,每个案例包括基本案情及起诉意见、一审判决、抗诉意见、二审判决、综合评析几个部分,分析得非常具体深入,适合法律工作者参考学习。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监督和诉讼监督,具体分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而刑事立案监督和对人民法院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则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报告文学段。为了反映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作用和良好效果,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的能力,也为了给学习、研究法律特别是需要了解诉讼知识和同志提供了些比较生动具体的读物,我们编写了这套《法律监督案例评析丛书》。丛书共分三册:《刑事立案监督案例评析》、《刑事抗诉案例评析》、《民事行政抗诉案例评析》。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教材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教材:刑事犯罪侦查(初级)(修订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依据,力图克服过去以往侦查训练教材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脱节、内容陈旧的弊病,注意吸收侦查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和实践中的新经验,突出职业培训的特点,使教材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
疑难罪案的审查逮捕贺恒扬著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审查逮捕作为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由检察机关行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负有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权力。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权的目的是通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进行监督,包括监督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有无滥捕、漏捕的情况,以及可能因此而造成的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从而确保逮捕权的正确运用。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中国法制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在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合为一体,精心分类汇编成四卷:民事卷、商事卷、刑事卷、行政·国家赔偿卷,供司法实践部门工作人员参考使用。其特点如下:全面实用尽可能全面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现行有效司法文件,包括业务庭内部参考文件和个案批复。这些内部参考文件和个案批复虽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但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一定时期处理某类具体案件或适用法律的立场,是对当时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补充,具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另外,我们还收录了个别与司法文件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附于相关司法文件之后,方便读者系统参考。体例科学细分若干子类别;每一子类别下的司法文件按司法解释、请示答复、相关法律链接分类编排。编排的原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暂行规定》,最高法的司法文件以1997年7月1日为界,最高检的司法文件以1996年12月9日为界,界前颁布的司法文件,除文件标题冠以“电话答复”的,一律编入司法解释类;界后颁布的司法文件,除文件标题冠以解释”、“规定”、“批复”、“通知”、“意见”的律编入请示答复;同属某一子类别的司法解释或请示答复按发文时间编排,以方便读者查找。 -
中国刑法国际化研究苏彩霞 著《中国刑法国际化研究》以刑法国际化的内涵为逻辑起点,展开对中国刑法国际化的探讨,回顾了中国刑法史上三次典型的国际化事件,分析了中国现行刑法国际化的表现,并从发展的角度论述了中国刑法国际化的未来方向。作者认为,精神层面上刑法理念的国际化、制度层面上刑法规范的国际化与运作层面上刑事司法的国际化应是当代中国刑法国际化努力的三个方向。近百年来我国刑法国际化进程一直偏重于制度层面上刑法规范的国际化,却忽视了精神层面上刑法理念的国际化与运作层面上刑事司法的国际化,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刑法国际化的进度与深度。 -
名师教案杨艳霞编著本书针对司法考试的实际需要对庞杂的刑法知识进行了取舍和重新编排。对重要的知识点,从法理、法务和模拟案例三个方面同时进行突破,对考生通过法条“知其然”,通过法理知其“所以然”,并通过模拟案例知其在考试中的考试形式。对于司法考试不太会考到的知识点,本书则直接舍弃了,有利于考生快速、高效地复习。 -
刑法改革与刑事司法新课题游伟刑法学研究必须面向实际,用理论的研究成果拓展人们的专业视野,通过对立法精神的揭示和把握去促进刑事司法。同时,通过积极深入的刑事司法活动,去进一步实践丰富和发展现有的立法和刑法理论。因此,刑法学研究与刑事立法和司法,永远是互相促进、相互提升的。任何偏废理论或者轻视实践的思想,都是非理性的和相当有害的。理论学者应当更多地直面现实,回答和解决实践中的新课题;而实际工作者,则应当再多一些理论思维,善于从宏观原则上、从总体方向上去把握、分析问题,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案。参加本书撰写的四位编者,都曾接受严格、正规的法学专业的训练。他们均毕业于地处上海的华东政法学院,大多取得了刑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有着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他们又都在上海市法院、检察院从事刑事审判和检察实务,对刑法改革和刑事司法业务中的诸多问题有着广泛的关注和思考。因此,大家共同合作,对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实际司法中的20多个专题进行了探讨。本书就是编者对我国当代刑法中的有关专题问题进行初步思考后的一个成果。 -
刑事证据法专论陈立刑事诉讼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为主要目的。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才能正确,欲求事实明确,则有赖于证明。为证明事实,则需证据。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如何收集证据、采用证据,以及如何应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都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其中有些规则已经上升为刑事证据规则,但绝大部分规则都离不开人类思维的一般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系统地讨论这些规则无疑会提出一系列纷繁复杂、令人生畏的哲学问题。这也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为了避开一些智力雷区,我们选择了一些相对微观、相对具体的刑事证据问题作为《刑事证据法专论》的论题。知识有时需要收缩,才能开花结果。否则知识愈多,包袱愈重,忧虑愈深,终归沉寂。为求局部的突破,必须泯灭追求系统的冲动。学海无涯,生也有涯。有限的生命仅能做有限的耕耘。但愿《刑事证据法专论》对刑事证据法专题的局部性研究,能够取得局部性的收获。 -
日本刑法典张明楷日本现行刑法典于1907年颁布,19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与效仿1810法国刑法典的旧刑法典不同,现行刑法典是以1870年德国刑法典为样板制定的,其最大特色是犯罪类型的概括性与法定刑的宽泛性。1998年,应法律出版社之邀,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模范六法》中的刑法典部分以及《简明六法》中的《改正刑法草案》翻译了《日本刑法典》一书。该书出版后的几年时间里,日本立法机关多次修改刑法典:2001年3次修改刑法典;2003年2次修改刑法典;2004年对刑法典作了重大修改;2005年又2次修改了刑法典。有鉴于此,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最新版《模范六法》对《日本刑法典》一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希望《日本刑法典》第2版的推出,能使读者对日本刑法的最新发展动态有充分了解,并给我国刑事立法带来一定启示。张明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