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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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肄论徐留成《刑事法肄论》共分五个部分,包含29个专题,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
权力监督与腐败预防张亮本书分八个篇章。第一篇是有关权力、腐败等的基本概念;第二篇是历史沿革,以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发展的史实说明反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政策;第三篇是介绍当前腐败的种种表现、特点及其危害;第四篇是腐败预防的环节、重点和措施;第五篇从机制上来说明,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犯罪的关键和根本;第六篇是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反腐败的信心;第七篇是古今中外反腐败的借鉴和启发;第八篇是来自正反两方面的一些能够引起人们深层次思考的提示,其中有近年来受到严厉惩处的昔日贪官们在法庭上、在监狱里发出的忏悔,还有八个高官职务犯罪案件的案例介绍,给人们以振聋发聩的启示。 本书可以成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警示教材,也可作为一些单位、组织进行廉政教育的参考资料,大专院校也可作为学生法律教学课程的辅助、补充教材。 -
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金波、梅传强《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共分三编,第一编是“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现象学研究”,主要就公务员职务犯罪的概念和危害性等基本理论作出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对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现状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并据此探讨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从历史与文化、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人格六个大方面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编还专门就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心理特征作了阐述。第二编是“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刑法学研究”,主要立足于现行刑事法律规范,就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含故意的渎职犯罪和过失的渎职犯罪)、公务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从规范刑法学的角度予以分析,共涉及51个罪名,《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详细论述了每一个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并就司法认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了探讨。第三编是“公务员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探讨如何切实有效地防治公务员职务犯罪。 -
公务员犯罪心理剖析乐国安、管健、王恩界公务员犯罪从宏观方面看是一种社会现象,从微观方面看又是一种个体的心理现象。它是在行为主体的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在一系列的心理活动的影响下发生的。研究公务员犯罪主体的心理实质和心理活动规律,分析公务员犯罪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正确认识影响和决定公务员犯罪心理的各种因素,对于预防、揭露和惩治公务员犯罪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公务员犯罪心理剖析》以公务人员犯罪的原因分析、公务人员犯罪者在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的心态勾勒、公务员犯罪者在收押期间的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正以及这一群体的犯罪心理预测和预防为全书的脉络加以描述和分析。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公务员犯罪心理剖析》由一些专门从事心理学工作的学者编写,书稿写作风格清新可读,既从理论上探讨了现实性的问题,又充分结合实际探讨了公务员应如何进行自我心理辅导。 -
量刑基准的适用张明《量刑基准的适用》在内容上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为基础,以我国法官量刑失衡为研究对象,以实现我国法官准确量刑为最终归宿,在提出自己的量刑基准理论体系后,着重解决个罪量刑标准的假想与设定问题,对于广大一线刑事法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形式上,《量刑基准的适用》分为总论、分论和附录。总论先介绍基本理论;分论既而以实践为依托,提出了解决量刑失衡的具体办法;《量刑基准的适用》的附录部分,作者对几种典型犯罪的量刑问题进行了重点论述和研究。 -
法律与宽容童伟华《法律与宽容:以中国刑政为视点》选择了上至秦帝国、下至清王朝的几位代表性人物和典型事件进行分析。中国古代社会绵延几千年,经历了多个不同历史时期以及许许多多的朝代,通过对人物思想、事件的勾勒,品评刑政得失,以求古为今用。执政者推行的刑政,既烙上了当政者个性的印记,也大体反映了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制度和思想,是研究中国刑政史的两翼,两者结合,更能洞窥中国刑政的全貌。 -
犯罪客体论薛瑞麟《犯罪客体论》是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薛瑞麟教授关于犯罪客体问题的一部力作。作者以史实为根据,通过评介和批判中外关于犯罪客体问题的观点,深刻阐明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作者在《犯罪客体论》中,既立足于中国,又将论题置于苏俄和德日刑法理论中加以考察;既批判学者的某些观点,又合理地予以吸收和借鉴。《犯罪客体论》既可以作为法学院学生研习刑法的教材,亦可以作为理论工作者的参考资料,也可以作为实务部门工作者提高理论素养的教材。 -
边缘刑法学张光宇刑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它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研究对象与理论体系。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政治文明、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越来越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所有这些都在不断地向着陈旧的社会科学理论提出质疑和挑战,其中也包括了刑法学在内。刑法学人经过多年的积淀,尤其是在刑法基础学科方面潜心苦学、默默耕耘,在老一辈及中青年学者的关怀和提携下,一批学有所成的刑法学博士不畏艰辛、刻苦钻研,即使是面对极其冷僻的领域亦信心十足,结出了累累硕果,使得日见中落的刑法学研究又看到了一线希望。在这些成绩面前,刑法的基础学科显得尤为突出,这为今后的研究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扎实的基础。许多刑法学人在做研究工作时,并没有把眼光仅仅盯在刑法的视阈,也不仅仅盯在当下和国内,而是站在了更广阔的领域,以更加高远的目光审视着刑法的每一个角落。 -
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付立庆《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梳理了主观违法要素理论的诞生与发展,具体探讨了主观违法要素的范围和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并主要借助法定目的犯与非法定目的犯的分类平台,就我国刑法中的目的犯进行了全面研究,最后以主观要素的证明难为问题意识,探讨了主观违法要素的确定与证明问题。 -
单位犯罪论王良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在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上,单位犯罪的处罚在未来应当统一实行两罚制,废止单罚制。在责任人员的处罚上,本书着重研究了直接责任的含义,认为直接责任具有性质责任与程度责任两个侧面,并根据直接责任的两个侧面结合单位成员的地位,具体界定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书认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与共同犯罪的共犯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人员,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应当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确定,不适用共犯处罚规定。在本书的最后,对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和处罚犯罪单位的刑罚方法这两个单位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应当适度扩大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增加规定对犯罪单位适用的资格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