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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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共犯研究刘瑞瑞 著《不作为共犯研究》对德日不作为共犯理论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不作为共犯理论。在总论篇中,重点论述了关于不作为共犯的基础理论,并以保障人地位为基准,根据不作为在具体犯罪构成中所发挥作用的强弱确定了不作为共犯与正犯的区分标准。在各论篇中,分为不作为共犯的基本形态和特殊形态。在基本形态中着重论述了不作为共同正犯存在的可能性和不作为帮助犯与正犯的区别。在不作为共犯的特殊形态中论述了不作为间接正犯的相关理论,同时对不作为的教唆犯给予了限制性的肯定。 -
金融巨骗麦道夫(美)桑德 著;江苑薇,徐天辰 译前纳斯达克主席伯纳德•麦道夫制造了史上最大的“金融骗局”,在这场投资丑闻中,几千名投资人所信托的500亿美元荡然无存,4000人因此倾家荡产。500亿美元到底是多少?•据估计,2008年12月美国共有3.05亿人口,将500亿美元摊在他们头上,每人可以分得163美元。 •“股神”沃伦•巴菲特从事投资60年所积累的净资产也达不到500亿美元。 •500亿美元比美国6个州的年度开销加起来还要多。 •500亿美元超过了美国劳工部、内政部、交通部、财政部和航天局的年度预算总和。 本书以最翔尽、最权威、最深刻的内容向读者揭示了麦道夫行骗20年的全纪录:他是怎样飞黄腾达,成为显赫的华尔街交易先锋的?他是如何创造出盲目的信任,说服诸多投资人心无芥蒂地将财产拱手交出的?20年来,他又是怎样避开管理者的一再调查的?哪些名人成了榜上有名的受害者?丑闻公诸于众后,作为谨慎的投资者和公民,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将来重蹈覆辙呢? -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适用杨书文,韩耀元 著作者从实用性入手,设身处地地品味一个司法实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书,把满足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需要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使读者从《职务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适用》中能够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这是作者的第一个追求;第二,作者选择了新。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立法在创新、司法实践在创新,新罪名、新类型的犯罪也在不断出现,把握一个新字,把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原原本本地诠释给读者、系统地告诉读者,满足读者渴望学习新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需要。第三,作者选择了准确。在关键问题的诠释上,力求做到每一句话都有依据,都能够在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中找到出处。也只有做到了准,才能提升《职务犯罪立案标准与司法适用》的权威性。第四,作者选择了开放性。对一些有争论的问题,作者力求列出主要的代表观点,将它们全面地展现给读者,既表明作者的观点,又让同志们多一些选择,启迪思考,独立判断。 -
职务侵权赔偿责任研究黄芬 著《职务侵权赔偿责任研究》研究的职务侵权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侵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目前我国调整职务侵权赔偿责任的规范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21条与《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在一些方面改变了《民法通则》的规定,这使得《国家赔偿法》与《民法通则》第121条的关系成为学术界与司法界争论的焦点,诸如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排斥关系、竞合关系、并合关系等观点相继抛出,这些观点是否揭示出两者关系的实质,需要研究。现阶段我国正在着手制定“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中是否应当规定职务侵权责任?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关系,都是值得探讨的。 -
刑事错案与七种证据张丽云 主编《刑事错案与七种证据》中从语词含义的角度来说,刑事错案应该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其一是把无罪者判为有罪,可以简称为“错判”;其二是把有罪者判为无罪,可以简称为“错放”。它们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事实问题做出的错误裁判,但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对象是第一种类型的错案,即错判。这类刑事错案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个人利益,使当事人遭受冤屈,而且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甚至会使公众丧失对司法的信念乃至国家政府的信念!在当下中国,刑事错案的发现和纠正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例如,杜培武的错案得以纠正是因为偶然地发现了真正的凶手;余祥林的冤案得以平反是因为当年的“被害人”意外的生还。刑事司法出现错案在所难免,但关键是我们能否建立发现错案和纠正错案的有效机制。虽然我们有上访制度,有控告申诉部门,但是错案的发现和纠正依旧非常困难。这里有来自很多方面的阻力,例如地方政府阻力和原司法侦查机关的阻力。其实,有些错案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或结案之后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但是却不愿意改正,似乎有骑虎难下之苦,只好掩盖错误甚至坚持错误,结果是错上加错。 -
商界警示娄秋琴 著本书在吸纳按犯罪客体分类方式的同时,将商界可能触及的刑法罪名按照企业管理运转流程和业务环节进行了归类,使那些即使不具有刑事法律专业知识的企业人员也能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和相关信息,更具实用性;另一方面,本书在分析各类风险时紧密结合了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凸显了经济犯罪的特征,体现了刑法作为后盾法的特性,这对于刑法理论的学习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本书全面阐述了公司、企业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刑事风险,涵盖了设立、人员治理、劳动用工、财务管理、融资、市场运作、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和清算破产等九个环节,并还针对特殊领域介绍了国家出资企业、金融机构和矿山企业中特有的刑事风险,纵横互补,逻辑缜密。该书对这些刑事风险的论述主要从风险提示、风险分析和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三方面进行,先提示可能涉及到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再分析犯罪的主体界限、行为界限和立案标准,最后为企业提供控制和防范风险的管理措施和法律措施。这无疑为商界管理人士提供了防范从业风险的方法和准则,也使企业的运行更为安全平稳。总的说来,本书无论是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刑事风险防范,还是对于法律学习者研习经济犯罪以及公众了解法律知识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用手册杨新京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用手册》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对修改和增加的P4个刑法条文作了更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将刑法罪名进行了新的调整。增加和补充了30多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司法解释。 -
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研究陈彬 等著《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研究》是中国法学会2007年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被害人补偿制度研究”(课题编号B0714,结项证书编号CLS〔2007〕B0714)的最终研究成果。全书由七章和附录组成。第一章对国家救济的属性、刑事被害人救济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揭示了刑事被害人赔偿、刑事被害人补偿、刑事被害人救助、刑事被害人援助的内涵,分析了刑事被害人补偿的公益性、衍生性、替偿性、补充性、特定性等基本特征;讨论了我国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在谐调国家与社会成员关系、均衡人权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价值取向。第二章梳理了境外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演进历史,对境外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立法方式、立法目的、基本模式、立法基础与配套制度进行了分析;考察了我国刑事被害人救济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试点情况;讨论了选择刑事被害人救济方式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的内在关系,分析了我国国情,提出了“先施行救助政策,后施行补偿立法”的分阶段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设想。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对刑事被害人救济的对象与条件、标准、经费来源、程序进行了比较研究。关于救济对象及其获得救济的条件,阐述了被害事实的范围、被害人的国籍、被害人的居住地、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被害人获得救济的其他途径以及被害人在被害前、中、后的表现等影响被害人获得补偿的因素。明确提出,在刑事被害人救助阶段,应当从严掌握救济的条件,争取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为特困被害人提供救助;在刑事被害人补偿阶段,应当把被害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济或者获得有效救济作为补偿的前提条件,同时规定对贫困被害人给予临时救助。关于救济标准,介绍了境外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影响救济标准的主要因素。明确提出,在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阶段,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来源渠道、公众认可度等因素的影响,只能为特困的重伤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医疗费救助和生活费救助,以解决其燃眉之急,为死亡被害人的亲属提供必要的死亡救助金.以抚慰其受伤的心灵;在被害人补偿阶段,应当以民事赔偿标准为参照,根据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关于经费来源,介绍了境外的相关规定,设计了“以中央财政安排、地方各级财政配套为主,以社会捐赠、募集为补充”的我国刑事被害人救济资金筹措模式。关于救济程序,介绍了境外被害人补偿程序,分析了被害人救济程序应当具有的便利性、非讼性特征,阐述了我国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救济被害人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分别设计了被害人救助、被害人补偿程序。第七章提出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建议稿)。最后,《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研究》附录了联合国、欧洲以及境外关于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立法文件。其中,《欧洲暴力犯罪被害人补偿公约》以及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丹麦、芬兰、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等国的被害人补偿立法根据能够查找到的最新英文版翻译。 -
我国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研究韩红 著《我国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研究》对死刑案件审判程序进行了体系性研究。审判程序,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程序,刑事审判程序又分为不同的具体程序,每个程序在死刑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有各自的功能,但是各个程序不是彼此孤立的,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之上,彼此相互联系。《我国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研究》与其他相关著作的不同之处在于,作者的研究视域始终关注刑事审判程序的体系性,将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纳入刑事审判程序的普遍性,在系统分析各个具体程序之间的联系基础上,以刑事审判程序的体系性为依托,从总体上把握死刑案件审判程序控制死刑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死刑案件审判程序控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并运用相关内容指引死刑案件具体审判程序的运行。 -
犯罪既遂问题研究徐光华 著《犯罪既遂问题研究》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完成并非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的实现,也非自然意义上的行为的完成,而是体现立法者立法意图的犯罪完成。第二部分,犯罪既遂的范围。第三部分,犯罪既遂的类型。该部分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指出了犯罪完成的具体标志。第四部分,犯罪既遂与刑法相关问题。就犯罪既遂与刑法中的相关问题如结果加重犯、共同犯罪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根据犯罪进展的不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在此基础上区别量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但何谓犯罪既遂、其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已经明确了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