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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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刑法[日] 甲斐克则 著近年,医疗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医疗事故”与“医疗过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往要追究医疗过误的法律责任,一般将重点放在从某一方面特定某个人,即采用“个人模式”,但是,最近学界将焦点集中在了“组织模式”上。《医疗事故与刑法》通过日本近期发生的代表案例出发,在深入研究了医疗事故与刑法的界定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建立医疗事故的被害人救济系统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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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谢安平,郭华 著《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基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思考》内容简介:本书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主轴,立足对以审判中心的全方位解读,围绕诉讼规律的理论阐释,呈现出诉讼制度改革的清晰图景,探索出刑事诉讼改革的基本路径,是集前沿理论探讨、突出现实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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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的防制对策赵秉志,刘志伟,彭新林 编有组织犯罪被认为是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对各个国家都产生了很大的威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推进,信息化的加剧,有组织犯罪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急需研究如何进行治理与防控。除此之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在打击有组织犯罪中所取得的许多经验也值得探讨、研究和发掘。本书集中研讨新形势下有组织犯罪的防治策略、立法规制、司法适用等问题,可谓因时而谋、应势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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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与规范李永升 著本书选取刑法典型案例、疑难案例约150例,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和研究价值。既有紧扣法条的案例,也有法条和法理相结合的案例;既有横跨刑法总则和分则的综合性案例,也有各种罪名判断的疑难案例。此外,书后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方便读者查询。 本书“案例”体例设计得当,分为“案情主旨”“案情介绍”“分歧意见”“思考问题”“案例分析”“涉及法条”六个板块。“案例主旨”提炼精当,“案情介绍”突出重点,“分歧意见”摆明争点,“思考问题”设计巧妙,“案例分析”全面具体,“涉及法条”指引明确。通过六大板块的编排,可以帮助读者透彻地理解刑法理论以及准确地应用刑法规则。 本书可以实现在案例与法条间双向阅读。从案例读起,根据指引,查找相应法条,做到法律指引;从法条读起,根据标注,找到相应案例,做到以案释法。 本书既适合法学院校师生研读,也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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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成果要报汇编中国法学会 著本书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成果要报的一个汇编,收录了各学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成果精粹。为总结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的贡献,激励更多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及相关交叉学科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脱颖而出,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中国法学会将这些成果精粹集结出版。本卷为刑法与诉讼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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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义的本土形塑车浩 著刑法教义学是当代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的方法和方向。本书内容包括刑法思想的教义学转向、刑事立法的教义学批判、刑法概念的教义学诠释以及经典案例的教义学解读四个部分。法教义学在方法论意义上,成为全书的主线,被贯穿到各个层次和领域的研究实践中。从宏观和抽象的思想层面,进入中观层面构建刑法教义学的理论模型,再逐渐下沉到微观和具体层面的个案分析,反映了作者近年来有意识地运用法教义学的方法,铸造法教义学知识,进而“将思想转化为解释力”的学术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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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危险责任庄劲 著本书分为五章讨论刑法上危险责任的归责问题。第一章,将会讨论危险业务犯罪的侵害法益;第二章,将运用监督过失理论检讨危险业务领域不法行为的构成;第三章,将讨论特殊公害犯罪中的因果关系;第四章,将讨论注意规范保护目的在危险业务犯罪中的适用;第五章,将会讨论危险业务事故中被害人自陷风险时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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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刑法学陈兴良 著本书是一部采用教义学方法对犯罪体系中的重要主题进行研究的作品,也是陈兴良教授以刑法教义学为号召的一部作品,其对于在刑法中采用教义学的研究方法的倡导之意昭然若揭。陈兴良教授就在本书中,以教义或曰信条(Dogma)为核心意念,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为逻辑框架,采取专题研究的方式,在相当的深度与广度上,体系性地叙述了刑法教义的基本原理,充分展示了以教义学为内容的刑法学的学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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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知识转型陈兴良 著我国面临着刑法知识的重大转型,唯有完成这一转型才能使我国刑法知识适应刑事法治建设的需求。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刑法工具主义思想影响下,刑法问题的思考都是一种政治的考量、一种意识形态的考量,因而所谓刑法知识完全混同于政治常识和意识形态教条,刑法知识的学术化完全无从谈起。刑法知识的政治化以及意识形态化,实际上是政治对刑法学的一种侵蚀,有损于学术的独立性和知识的纯粹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知识面临着去意识形态化的迫切性,从而实现对刑法学术的最终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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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刑法学陈兴良 著本书阐述的是一种自在于法条、超然于法条的法理,不以法条为本位而以法理为本位,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了法条的规范诠释。由此,刑法法理获得了某种理论上的自足性。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所谓本体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