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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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与犯罪构成夏勇 著《定罪与犯罪构成》主要讨论作为定罪标准的犯罪构成,分三大板块。上篇辨析犯罪构成研究中的观察视角问题,厘清方法论前提。中篇比较中外定罪标准模式,提出我国应然模式并对其结构及要件逐一说明。下篇阐述定罪标准在应用时涉及的价值取向和操作程式。犯罪构成是刑法学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定罪与犯罪构成》以定罪为视角,以司法为归宿,对犯罪构成的研究、体系、要件、应用进行全面审视。作者认为,犯罪构成无非是由若干条件结合面成的犯罪标准系统。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刑法实践方面考察,可分为设罪标准与定罪标准。从司法来看,又有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之分。 -
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张可创 主编《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的最新成果。《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在对犯罪学研究历史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社会学与犯罪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对现代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系统的介绍。《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可作为政法院校法学专业与司法警官院校的专业教材。也可作为法律院校的培训和自学教材,还可供法律与犯罪学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参考。全书共分十一章,主要介绍了实证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演进,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案的制定,犯罪学研究群体的选择技术,犯罪调查研究方法的应用,各种资料获取方法的实施与应用,犯罪预防领域的实证研究等内容。希望《犯罪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对广大的法学专业的学生和广大法律工作者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犯罪问题,能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
犯罪心理学(美)巴特尔 等著,杨波,李林 等译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
犯罪行为研究方法(美)哈根(Hagan,F.E) 著;刘萃侠,罗震雷,黄婧 等译《犯罪行为研究方法(第7版)》的写作方式就是用有关犯罪与刑事司法的具体研究实例来说明研究方法,非常重视此领域经典的与当代的研究文献的回顾与列举。当学过心理学或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读者看到这《犯罪行为研究方法(第7版)》时,会觉得有关实验、问卷调查、访谈、观察、个案研究、二次分析等方法都已学过,没必要再看下去。而这本教材的特色恰恰也能满足这些读者的需要,因《犯罪行为研究方法(第7版)》已是第七次修订,作者收录了犯罪行为研究方法的新进展及新近研究文献。本教材另外一个特色是其内容以学生或相关研究人员从事研究的一般步骤、过程为顺序来组织,易于学习。 -
解读心理学与犯罪透视理论与实践(英)马吉尔 著,张广宇 等译一个普遍的假设认为心理学存在许多缺陷而不适合用于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从业者描述他们自己是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像物理学家或生物学化学家一样采用这类“硬”科学同样的调查方法。当其他社会研究学科已经着手新的研究范式时,他们依然谈论行为并且进行控制下的实验。心理学被认为或多或少只在人们自身内部寻找他们行为的原因,并被认为如果不是有意拒绝诸如社会条件或政治力量等外部的环境因素,就是忽视了它们。这已经被认为是心理学本身固有的保守姿态(见Lillyetal.,2002)。心理学与生物学和医学有着很近的联系,并将犯罪看成是一种病态。心理学家使用老鼠、鸽子、大学生和其他外国人进行实验,他们在一些相当有限的抽样样本和奇特调查的基础上得出大量结论。在一些实验中,他们让人们待在黑屋子里并戴上一种能让所看到的世界上下颠倒的透镜,或对其进行电击。他们应用智力测验、无意义音节、单向玻璃和厌恶疗法。总而言之,这是一群古怪的令人讨厌的家伙,最好离他们远点。 -
解读犯罪统计数据(英)科尔曼 等著,靳高风 等译《解读犯罪统计数据:揭示犯罪暗数》的目的在于提供一个关于犯罪数据资料研究的入门性指导,同时,在书中我们也尽量不减少研究者在这个领域中深入探索的东西。例如,我们尽可能地减少具体数字和复杂图表的展示,但我们没有回避关于这些数据资料的解释分析和应用的较难的问题。我们关注的焦点是哪些定量数据资料能够告诉我们关于犯罪与犯罪人的知识,同时我们也清楚,有些其他重要的数据资料形式(如揭示犯罪某些方面特征的)我们没有纳入进来。我们也不打算用一种包罗万象的方法去讨论那些与刑事司法系统具体工作相关的数据资料,如那些关于定罪和监禁的数据资料等。在我们长大的那个小镇上,有一个咖啡馆,有时,咖啡馆会摆设一些陶器,从桌子上一直摆到挨墙最近的地方。人们经常会在那里坐上几个小时,期望能够看见藏在陶器丛中的那些陶器,同时也希望见到咖啡馆能够重新摆设家具。早期的犯罪研究不得不利用各种官方统计的数据资料作为唯一的系统化定量研究的原始资料,在这种犯罪数据资料的分析中,研究者同样也常常被暗数(未记录的犯罪和犯罪人)所困扰。 -
解读犯罪预防(英)休斯 著;刘晓梅,刘志松 译《解读犯罪预防:社会控制、风险与后现代》的第一批共八部,是从英国开放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犯罪与司法”丛书中挑选出来的。“犯罪与司法”丛书是国际专业领域中颇有影响的一套丛书,由英国著名犯罪学家麦克·马吉尔(Mike Maguire)任丛书主编。该丛书是英国乃至整个西方国家“教授犯罪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关键资料”。应该说,它是一套教学参考书,注重于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不仅在书后附有大量参考文献,而且在正文中也给予了提示性的处理,译者基本是原封不动地加以保留。因此,请读者注意:正文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某个论点之后有个括弧,其中有一或两个英文人名,接着有一个或一组数字,这是指此观点见于该作者某某年的出版物的某某页,这个出版物的名称一定包含在书后的参考文献中。恰恰是为了读者寻找到参考文献的原文的便利,我们未将参考文献翻译成中文,而是将原参考文献附在中文版书后。 -
解读被害人与恢复性司法(英)迪南 著;刘仁文,林俊辉 等译在第一章中,我们将着重探讨被害人以及被害过程,其中包括犯罪对被害人产生的效应;该章也涉及被害人回应被害过程的各种方式。同时,我们也会简要评论被害人学文献中所讨论的一些主要问题。本章将始终考虑从总体上甄别对以被害人为中心的路径形成挑战的各种问题。在第二章中,我们会将重点转向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决策。在该章中,我们将首先考察两种以社会福利为基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刑事司法制度而运行的措施。其中第一种涉及对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给予国家补偿的规定;第二种则包含了被害人援助方案。以被害人为中心的政策回应与恢复性司法具有相同的“损害救济”目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与恢复性司法观念相互协调,即使它们既不像后者将重点放在犯罪人对被害人承担的个人责任上,又不涉及一个包容性的决定程序。这也是为什么作者在表1.1中将其描述成一个单独的“福利模式”的原因。在第三章中,我们将考察被传统刑事司法制度所接纳的以被害人为中心的某些主要措施。它们包括各种力图使再次被害(Secondary Victimization)的影响最小化、提高被害人参与该程序的能力或者以经济补偿的形式为被害人提供救济等措施。就已经被普通法司法制度所接纳的各种被害人参与措施而言,它们通常最多为被害人与刑事司法决定者(包括裁判者)之间进行交流提供一个单向通道,而缺少促进主要当事人之间对话的可能性。因此,它们既无法满足包容性参与的原则,又不能保持一种“平衡关注”。而这两点都是恢复性司法路径的标志。在第四章中,我们论述的重点将从福利性措施和刑事司法措施转向恢复性司法路径及其与被害人的潜在关系。作者辨析了恢复性司法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各种批评,而且该批评与各种潜在“改革议程”及其对被害人的意义联系在一起。作者辨析了近期关于恢复性司法发展的政策措施,而且评价了其对被害人的影响。在第五章中,依据从各个法域收集到的实证资料,作者评价恢复性司法程序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被害人的需求。最后,第六章将从更具批评性的以被害人为中心的视角出发评价恢复性司法。这一视角来自于第一章所提出的有关问题。第六章评价恢复性司法的局限性;考察恢复性司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诸多被害人学文献所提出的有关担忧;赞同恢复性司法的主张即在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之间寻求一个恰当的平衡。 -
刑法视野下的犯罪集团研究王俊平 著《刑法视野下的犯罪集团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采用逻辑分析和实证考察的方法,建构了一个严谨而完整的犯罪集团刑法理论体系。作者运用组织学的原理,在对犯罪集团的概念和构成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犯罪集团的种类、特殊犯罪集团的认定、首要分子及其他集团成员的刑事责任等问题,文风朴实,论证缜密,系我国基于刑法的角度研究犯罪集团的填白之作。 -
目的犯研究欧阳本祺 著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