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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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杨咏亮 著《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内容介绍: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进行的军事对抗活动。鉴于战争对人类社会的巨大破坏力,战争法在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的同时,正视现阶段战争难以完全根除的现实,致力于规范交战各方的具体作战行为,规定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引起刑事责任。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正式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将战争罪界定为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争罪概念中“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这一基本特质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却随着战争形态和战争法自身的发展发生了明显变化,适用范围也从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扩大到全面涵盖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与侵略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等邻近罪名存在明显差异。战争罪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战争罪责任的多维性。一方面,战争罪是由具体的人实施的,只有惩罚实施战争罪的具体的个人,国际刑法的规定才能得到执行;另一方面,战争中武装部队成员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国家必然要为其国民实施的战争罪承担相应的责任。战争罪的这种特殊属性决定了个人和国家都存在对战争罪承担责任的问题。战争罪的个人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而战争罪的国家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道歉、恢复原状等形式的责任。国际法正是通过这两种不同的责任制度,来构建惩处和遏制战争罪的机制。现阶段国际社会平权式结构的特点,决定了让国家承担刑事责任在理论上和实际实施上都存在困难,国家不是战争罪及其刑事责任的主体。近年来出现的战争罪的个人民事责任,对于加强战争罪被害人的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国际刑法是兼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律部门。判定行为人是否犯有战争罪和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要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被告人权利保护等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一般原则,但战争法的渊源包括条约和习惯,其成文化程度与国内法存在明显差异,罪刑法定、被告人权利保护等原则的确立相对较晚,含义与国内法中也有所不同。战争罪主要由武装部队成员在战争条件下实施,官方身份不免责、上级责任、上级命令不免责等规则对于准确判定战争罪的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行为人可援引正当防护等辩解理由排除其刑事责任。战争罪的刑事责任追究有国家机制和国际机制两种途径,其中国家机制是基本的、主要的途径。依法惩处战争罪既是国家的权利,也是国家基于条约和习惯国际法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国家具有更为完备和充足的司法资源,由国内司法系统追究战争罪的刑事责任更符合国家主权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但战争条件下国内司法系统可能出现效能低下、追究不能的情况,其客观公正性也容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需以国际追究机制为必要的补充。国家可依据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原则对战争罪行使管辖权。健全完善与战争罪有关的国内立法、构建科学的战争罪刑事责任追究法律体系,是国内司法系统有效追究战争罪刑事责任并排除国际刑事法庭干预的重要前提。战争罪刑事责任的国际追究机制有特设国际法庭、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和混合型法庭三种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欧洲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国内司法机构之间依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犯罪地点是否明确划分管辖权,两个国际法庭完成对主要战争罪犯的审判后即行解散,对国内司法系统的追诉活动并无监督干预之责。这种管辖关系一方面完全排除国内司法系统对主要战争罪犯的管辖权,另一方面任由有关国家自行管辖非主要罪犯,不利于战争罪的公正处理。前南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不仅对国内司法系统享有优先权,可要求国内司法系统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服从国际法庭的管辖,还有对国内司法系统的追诉活动进行评判和监督的权力,特定条件下可不受一罪不二审原则的限制,重新审理国内司法系统的已决案件。这种管辖关系的设计以安理会的权威为基础,突出了国际法庭的优先地位和监督作用,但容易与国家的司法主权发生矛盾,不具有普遍性。国际刑事法院在保留对国内司法系统的监督权的基础上,摒弃了对国内司法系统的优先权,有关国家不愿或不能行使管辖权,是国际刑事法院决定案件可受理性的重要标准。国际刑事法院的实际运行效能受有关国家合作意愿和合作程度的制约,《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以及一些国家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反对和抵制是影响国际刑事法院效能发挥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混合型法庭成为具有国际因素的新的战争罪刑事责任追究途径。由于国际刑事法院仅对其成立后发生,或有关国家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后该国发生或由该国国民实施的战争罪具有管辖权,而战争罪的追诉不受时效限制,且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内部武装冲突行使管辖权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需安理会提交情势或该非缔约国声明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混合型法庭在追究战争罪刑事责任方面仍将继续发挥作用。《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的作者是杨咏亮。 -
刑法知识简明读本高民权,孙岩 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丛书:刑法知识简明读本》是国家“六五普法”推荐读物,全景展示了中国法制的特色,系统剖析了中国法律的精髓。丛书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大部门法,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分别从结构内涵、法律渊源、法律原则、基本特征、基本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准确、系统、简要阐述。既有从法律体系角度的宏观把握,又有从部门法角度的概括说明;既有简明理论阐释,又有经典案例剖析;既有立法渊源、立法目的考察,又有法律文本重点知识解读。本套丛书内容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法制宣传的权威用书,也是广大公民进行普法教育、依法维权的实用读本。 -
监狱管理王正清 著提高监狱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是充分发挥监狱职能和最优化实现监狱工作目标的前提和基础。本书立足于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和监狱管理的生动实践,引进理性、精细化、目标、责任等先进的管理理论,系统阐述了监狱管理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应当呈现的样态。《监狱管理》分为八章,包括:理性管理、精确管理、细化管理、用心管理、用情管理、用能管理、用诚管理、创新管理。《监狱管理》可供监狱高层、中层管理者培训用,也可作为在职监狱民警培训用,亦可作为司法警官类院校学生参考,也可作为其他关心监狱发展的读者了解监狱、认识监狱、研究监狱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
死刑适用问题研究任志中 著任志中编著的《死刑适用问题研究》废除死刑、严格限制死刑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潮流,虽然我国在死刑立法上对此潮流给予一定的关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死刑适用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如何用好死刑,防止死刑的滥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死刑适用问题研究》立足于国内外的死刑研究成果,以刑罚基本理论为基石,运用对比分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等方法对死刑存废问题、中国死刑存在价值、死刑政策、死刑适用标准、死缓适用问题以及若干死刑适用具体问题逐一进行较为深入的系统研究。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目前中国保留死刑有其合理性,但是应当确立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通过司法途径严格限制死刑适用,即从严掌握死刑适用标准,以等价报应的公正观为底线,大力减少死刑的适用。此外,本书针对如何掌握死刑适用标准、死缓适用标准、死刑适用情节等问题,在结合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理性的见解。 -
刑法赵德刚 主编《刑法》(作者赵德刚)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两编,以现行刑法及其颁布后通过的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基本依据,在总论部分系统阐述了刑法的基本知识,在分论部分,按照刑法分则条文的顺序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需要,对445种犯罪进行了详略不同的论述。在全书的结构安排上,每章开篇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结尾部分则有近年司法考武热点,以方便学习者明确每章的学习重点和考试热点。 -
中国反洗钱报告2010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编China mad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to the global economicrecovery andfinancial stability in 201 0.when a moderatelyaccommodative monetary policywas in place.The effective financialmacro management measures gave astrong hand to the fast yet steadyeconomic growth.In the circumstances ofrelatively accommodativeliquidity.China further strengthened prevention andmonitoringfunctions of anti-money laundering(AML)mechanism.which notonlydeterred money laundering crimes.but also helped to ensure healthycashflows. -
普通诈骗罪研究游涛 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文丛(17):普通诈骗罪研究》围绕普通诈骗罪展开,除阐述选题理由、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的引论部分以外,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从历史和域外两个角度,粗略梳理了我国从古至今关于诈骗罪的立法沿革,剖析了两大法系55个国家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立法规范。第二章至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立法和审判实践,以中外刑法理论为指导,结合民法相关理论,论证了我国刑法规范之诈骗罪各构成要素应然内涵,提出了法益的实质违法性的判断应该是以社会规范说为基础的法益侵害说,探讨了虚拟财产的属性、对于诈骗罪既未遂的影响以及价值评判标准,并从行为人的角度研究了诈骗罪的手段行为、行为目的和主观方面等内容,从被害人角度研究了诈骗罪中受骗者的范围、错误认识、处分行为和财产损失的内容及认定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第五章通过深入实证研究和调查研究,总结了诈骗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并从疑难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情节的适用两方面讨论诈骗罪审判实务相关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联规定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法律法规关联规定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联规定(注释应用本)(24)》特别针对法律法规条文理解与适用的需要,突出对于重点法律文件的注释解读与应用扩展。多元化的注释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立法与司法部门对法律条文的权威解读以及对法律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等,并且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点融入条文应用中,为读者学习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最便捷的途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全书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全书(08)》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及其释义为线索,全面汇编整理与条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关联条文、参考案例及认定标准,旨在为读者提供较为全面的刑法条文应用指引,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刑法条文的关键内容,并力求在以下方面为读者提供必要帮助:①条文释义:精要介绍重要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原意、学术观点和适用要点等内容,帮助读者了解法律条文的核心内容。②关联条文:收录与法律条文相关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条文,方便读者理解适用相关条文。③参考案例:以各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为主体,选编与法律规定和关联条文有关的参考案例,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条文的具体适用。④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委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结合法律实务的具体要求,编辑整理相关案件的立案和认定标准。 -
刑事司法模式的生成与演进李卫红 等著无论时代怎样发展,人类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每一个人都活得更像人,这是人道主义的精髓。现代性的观念使人们形成了万物不再永恒的感觉与态度,即便是成形的思维定式,大多也被一个一个地粉碎,所有坚固的东西都将随着年轮一圈一圈地旋转,而后或痕迹定格或烟消云散。伴随实现目的的手段不定期地转型与改变,从尊重走向怀疑,从敬畏走向背叛,从确定走向否决。自近代以来,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其法律的内容与形式渐进定型,随后不断地被更迭与重组,人们解决犯罪问题的程序模式以国家司法模式为主导,以协商性司法模式为补充,以后又出现恢复性司法模式。刑事司法三大模式的生成与演进是人们认识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手段从低级到高级的层层递进、相互补充的结果。这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刑事司法理念发生剧变的结果。人们由最初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不断向内外伸展,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效率、宽容、宽恕等这些普世价值已经逐渐被人们广泛接纳,因此促进了刑事司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与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