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刑法学总论新教程杨振洪,杨源哲 编《刑法学总论新教程》博采众长,扬榷古今,适当介绍两大法系国家刑法学别具一格的理论观点,兼顾科学性、系统性、知识性和可读性。立足于学术研究的高度,直面课堂教学的现实,并且注意到司法考试对刑法知识点广度和深度的要求,对刑法知识点进行梳理、归纳、比较,力求好用易懂。每章开头以案例切入,并将“内容问题化”,列出思考题,许多章节配制了一些形象直观的图表。谋篇布局与字里行间,务求遵守逻辑规则。刑法理论中最难的竞合理论问题其实有许多属于简单的逻辑学问题。学贵质疑,探赜索隐,穷原竞委,学习、研究刑法理论应有逻辑学这门预备知识支撑。 -
源自地球的证据·法庭地质学与犯罪侦查(美)雷蒙德·默里(Raymond C.Murray) 著,张保生,王进春 编 王元凤,金振奎 译《法学译丛·证据科学译丛:源自地球的证据·法庭地质学与犯罪侦查》为一本译著,为“证据科学译丛”之一,共分10章。主要包括:法庭地质学的历史;岩石、土壤、珠宝以及相关人造材料的类型;地质证据是如何将犯罪嫌疑人同案发现场相联系的;用于检验矿物、珠宝以及艺术品的方法和技术;用于法庭地质学检验的专用设备;地质证据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形式等内容。 -
现代刑法中的危险问题研究刘媛媛 著《现代刑法中的危险问题研究》以刑法中的危险为切人点,主要研究危险的概念界定与理论转型、危险的分类与判断、危险的规范表达、危险的具体规制等问题,从逻辑上看,可以分为刑法中危险问题的理论根基与实践拓展两大部分。理沦根基的研究着重从内涵人手,强调研究的深人程度;实践拓展的研究则着眼于外延的拓展,力求在理论研究中增加实践色彩,其他具体的危险及其刑法规制也可逐步纳人本书的研究体系中。 -
财产罪中的占有研究张红昌 著《武汉大学刑法博士文丛(32):财产罪中的占有研究》共分五章,内容包括:财产罪中占有的理论解读;财产罪中占有的构造;财产罪中占有的认定;财产罪中占有的解释功能。 -
刑法一本通李立众 编本书是一本实务工作、研究教学、司考学习以及公民查阅,实用便利的工具书。上市连续九版都秉承内容和质量第一的原则,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本次修订除了全面反映2013年相关司法解释的废止情况外,还增补了本书第9版以来到2013年7月20日之前的所有刑事司法解释。本书体例创新,以刑法典为纲,将有关刑法的各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相关立法以注释的形式进行系统整理,便于实务人员查阅、理解、引用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也为理论工作者从事刑法学教学与科研提供了便利。同时,具有弥补刑法教科书司法实务内容相对滞后的功能,对法科学生全面学习、掌握中国刑法甚有帮助。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广大考生来说,更是一部非常实用的复习工具书。缺乏法律解释能力的法科学生,未来难以成为高素质的司法人员。要求学生重视解释对象(法律规定)是什么,告知学生问题所在,然后向学生展示解释技巧与解释结论,这样才有可能培养出具有一流解释能力的学生。 -
犯罪化基本问题研究孙战国 著《犯罪化基本问题研究》加强对犯罪化基本理论的研究可以有效地完善一个国家的刑法理论,并可以对刑事立法的犯罪化进行指导,合理地划定刑法的犯罪圈,从而更有利于刑法功能的发挥。就目前我国的研究现状来看。学者们都在集中研究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等体现刑法谦抑以及人道方面的基本理论,对于犯罪化的研究也主要是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探讨,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 -
操纵证券市场罪研究余磊 著操纵市场诈骗罪侵害三重客体,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证券市场的秩序、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活动。实践中,应重点监控拥有资源优势的主体的市场操 纵行为。本罪由故意构成,但并非目的犯,我国可借鉴美国法中的以客观要素推定主观要件的判断方法以 及欧盟法所采用的“莫尔海伦规则”确定主观要素中的动机、认识、意志、目的等要素的内容及举证方法 。本罪的有效规制,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健全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体系、较为严格的行政 处罚措施以及具有明确量刑标准的法定刑。 -
罪犯心理与矫正马立骥 编马立骥编著的《罪犯心理与矫正》主要围绕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而编写,重点从时间、不同犯罪类型、不同群体以及心理危机等方面来介绍基本知识及对罪犯心理问题进行识别并进行矫正的实训操作。先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知识,主要有罪犯心理的概念,罪犯心理的形成,发展与变化,罪犯心理的评估等;接着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剖析罪犯心理的不同表现,并重点展示不良(不利于改造)的心理,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正训练 -
犯罪学通论张远煌 ,吴宗宪 编任何学科, 因其具有独特的功能才得以产生并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就犯罪学而言,推动刑事法律科学的进步与促进社会预防犯罪水平的提升,是其基本功能。犯罪学之所以具有这种与生俱来的特殊功能,就在于它是系统研究犯罪的事实性问题的专门知识体系。它通过对“犯罪是什么”、“犯罪如何存在”以及“犯罪为何存在”这一系列基石性问题的回答,可以呈现犯罪的真实面貌井揭示犯罪发生的规律与犯罪生成的机理。人们一旦有了对犯罪真相、犯罪规律和犯罪发生机理的认识,不仅利于形成与时俱进的科学犯罪观和犯罪对策观念,而且更容易明了在社会、国家和个人层面减少犯罪或减轻犯罪危害的正确路径、方法与策略。 鉴于犯罪学自身知识体系的庞大和复杂性,为了促进犯罪学知识的传播,《犯罪学通论》走简明路线,即在反映犯罪学基本理论框架与发展的历史传承的同时,在內容和文风土淡化学术性,突出基本原理与应用性和可读性, 以期本书的学习者和阅读者在有限时间內,能在“理性认识和应对犯罪”方面有所启迪和收益。 -
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对犯罪论的影响叶建勋 著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派的文德尔班、李凯尔特、胡塞尔等,都主张人不仅是目的性存在,而且是理性和感性的综合体。有了人,才有价值;有了人,世界才是活的;坚持人是目的性存在,才不会湮没于物质的纸醉金迷。从价值哲学出发,对人的惩罚就不再是为了震慑他人,而是用犯罪人自己的法惩罚他自己,惩罚他才是对他主体性的尊重。从价值犯罪论出发,人的行为都体现其内心价值倾向,因此,当医生以治疗目的抚摸女性躯体时,不予惩罚;当其以奸淫目的抚摸时,则予以惩罚。现代社会是高风险社会,但控制风险不能以牺牲人的主体性和自由为代价。因此,价值哲学的最新结论是,尽管厦门公交车爆炸案的后果很严重,但不能成为坐公交车要安检的理由,否则人就更难找到自己回家的路,而只是迷失在现代化大街上并被有序摆放的木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