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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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法律关系的刑法调整郭自力 著《生物医学法律关系的刑法调整》结合立法及司法解释、案例分析与实时性社会问题焦点,全系统阐释、分析、论证生命伦理与医学活动在法学(尤其是刑事法学)中的概念内涵与价值意义,并从当代相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中的九个方面入手,详实分析并论述了刑法中的死亡标准、安乐死的立法与司法调整、人体器官移植问题困境及解决、基因工程问题、人工生殖技术及伦理法律问题、人体试验标准判断、非法人工流产问题、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规制问题以及生物医学危害行为的刑法调整问题。 -
刑法评论赵秉志 著《刑法评论》研究范围涵盖中国刑法、外国刑法、比较刑法、区际刑法与国际刑法等方向。主要设立 “热点研讨”、“学术争鸣”、“专题论坛”、“对谈刑法”、“司法实务”、“国际刑法”、“域外法治”、“刑法学者”、“动态与信息”等栏目。本期为2015年第1卷,总第27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
刑法判例教程肖扬宇 著;谈萧 编《刑法判例教程》共搜集经典判例100余个,作者意图通过真实的判例来解读刑法理论中的疑难问题。通过,希望通过判例教学让学生充分了解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在刑事审判中的思路和参考要素,培养学生的司法职业思维习惯。本书共分为刑法总论判例和刑法分论判例两部分,刑法总论判例中着重通过判例对刑法总论中的构成要件要素、排除犯罪性行为、三大犯罪形态、刑罚制度等理论的适用疑难问题进行诠释。刑法分论判例主要针对我国刑法分则的十大类罪在司法适用中出现的典型疑难问题进行判例分析。 -
刑法中的特殊财产类型研究陈烨 著《刑法中的特殊财产类型研究》拟以刑法中的特殊财产类型研究为命题,以财产犯罪对象的诸多争议问题作为主线,通过对不同形式的特殊财产的准确定位和深入研究,将刑法中的财产分类与特殊财产的立法研究逐步地纳入统一化和体系化的轨道之上,从而为今后的理论工作指明方向。在此基础之上,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立场,对“财物”概念进行合理的有限制的扩张解释,同时试探性地提出针对不同的财产形态的刑事立法建议。 -
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李翔 著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度一直高居不下。刑法修订、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司法解释在刑法制定、修改和适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刑法典与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事实沟通的桥梁。通过确定三者功能定位,对三者界限进行清晰厘定,从而使得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和刑法修订在刑事法律制度中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刑法解释的过程即是利益衡量的过程,刑法解释意味着在具体的案件中实现法定的价值判断。作者主张刑法解释应当坚持利益衡量的方法,如何实现各利益需求的合理化是本书的重点研究内容。作者从刑法解释权配置、刑法适用解释下的利益平衡需求、刑法解释的价值判断与利益需求、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等方面详细展开阐述。结尾提出了实现各利益需求合理化的几点建议,即从立法层面对刑法解释主体进行权力制衡,在司法层面对刑法解释主体进行利益引导,以判决公开促使刑事审判从重刑法解释向重刑法论证转变。《刑法解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超越了刑法解释的方法和立场之争,以价值判断为先导,构建了刑法解释利益需求合理化的路径。 -
中西刑法文化冲突与中国刑法近代化张道强 著《中西刑法文化冲突与中国刑法近代化》在上述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学术界的最新研究观点,较为系统全面地阐述中国近代刑法产生与发展的背景、动力、过程与成果,注重说明近代刑法立法内容上所反映的中西文化冲突与融合,以及中国刑法近代化是世界范围内法律移植现象的一部分,也遵循着法律移植的普遍规律,具有法律移植的优长与不足,对现代仍未停止的法律借鉴与移植具有思考启发意义。 -
刑法常用罪名新解李红钊,蒋炳仁 著《刑法常用罪名新解》宗旨定位为法律实务,故一是尽量涵盖常见的刑法罪名,对司法实务及司法考试中经常出现的近一百五十个罪名进行了分析解释。二是对刑法理论尽量不做过多探讨,力求通俗易懂和容易操作。犯罪构成体系采用仍然占主导地位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对罪名的解释尽量采用立法或者司法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并力求做到及时性,对实务和理论中容易混淆的问题力求找到司法机关认可的权威解释。 -
刑法论丛赵秉志 著《刑法论丛》第42卷共载论文23篇,秉承本论丛业已习惯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等刑法学诸多领域。本卷特设“反腐败专栏”,收录了6篇文章。 -
刑事法学新声赵秉志 著本书收录了刑科院建院十年以来七届已通过答辩的88篇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之精华。这些博士学位论文在选题和内容上密切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的实际,或者对以往理论研究中尚未研究或者研究不够深入的课题展开探索性研究,或者对现有研究课题从新的视角和方法进行研究,得出新的结论,或者对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对之做进一步的论证、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深化、确切和更有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