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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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地位研究麻昌华著侵权行为法是否要独立以及独立成什么,这是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侵权行为法自身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前提。归根到底,就是如何看待侵权行为法在氏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果说,19世纪的侵权行为法是顶着过错责任的光环的话,20世纪的侵权行为法就是在危机笼罩下走过的。21世纪的侵权行为法如果不变革,不能适应新的社会问题,就会被其他制度逐步蚕食而走向消亡。法律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平期的法律是以法律责任的形式表现的,这种表现为法律责任的法律实际上就是侵权行为法。罗马法上公犯私犯的区分过程,就是侵权行为同犯罪逐渐分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公犯私犯的范围不断交替着变化,私犯的法律后果也逐渐发生变化,其经历了从早期的复仇到罚金再到赔偿的阶段。在私犯后果发展到赔偿阶段时,契约现象开始出现。契约出现之后,债的概念才得以产生。债的概念出现后,罗马人认识到了存在于私犯后果之上的力与存在于各种契约之上的力的某种相似性,于是将从另一角度发展起来的私犯也归入债的渊源,侵权行为于是成为债的一个发生原因O这是一个历史的误解,后世大陆法系国家的侵权行为法地位正是建........ -
人权法学杨成铭主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人权保护工作,并在维护和发展全体公民、人权的事业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历史成就。同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权教育工作,对全体公民特别是在校大学生进行系统的人权法教育已经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由我国人权研究起步较晚,除了一些毒于人权的专门著述和国际人权法教材以外,目前尚没有高等政法院校通用的人权法教材,本书的出版旨在填补这一空白。在编写过程中,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为指导,系统介绍了人权法的一般理论、人权立法和国际国内的人权保护制度,以求使读者对人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各章节的创作中,我们介绍与分析相结合,以求引领读者对人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初中问题进行探讨。在介绍时,我们力求系统、真实;在分析时,我们力求全面、科学和公正。人权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法律科学。在编写本书时,我们吸收了国内外人权法学研究的最新优秀成果,并结合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对人权法学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比较和综合研究,力求做到国际人权法学与国内人权法相结合,理论探析与实证考察相结合,以使读者既见“森林”,又见“树木”。本书主要供高等政法院校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生人权法学教学使用,也可供人权法研究者参考。同时,本书也适合国内举办的各级各类人权法研讨和培训及人权法爱好者系统学习之用。 -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曹诗权著以对未成年人照顾、扶助、教育、监督和保护为特定内涵的未成年人监护,既是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事业的国家和社会行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辐射于国家法律体系,映现于民法各个方位,浓缩于民事主体或婚姻家庭范畴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法律属性。在当今儿童的保护与发展国际化、人权化、法治化的社会背景下,立足于"儿童优先"这一全球性时代潮流,紧扣未成年人法律保护这一实践主题,切入中国民法法典化这一必然动态,针对现行认知态度和运作形体的不足,从法学和社会学角度系统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揭示其社会机理和制度逻辑,认识其现实形态和制度内涵,把握其架构模型和前瞻方向,探寻其普适规则和特殊律例,为在中国构造健全完善的未成年人监护法、提升未成年人监护的法治化水平提供理论思路和实践支撑,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迫切的现实需求。本书以民法学思维为总揽,以社会学方法为铺垫,以历史学资料为印证,对未成年人监护及相关婚姻家庭问题和其他社会现象展开独特的法社会学探讨。全书共分九章:第一章导论。作为本文研究的背景驱动和导引,集中揭示了三个方面:①放眼世界,未成年人的生存、保护与发展已成为一个全球性主题,国........ -
物权:生长与成型崔建远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厚爱有加,多次约稿,我却始终献不出佳作。其中原因,在1997年??2000年间忙于公务和学习英语,难以静心;于2000年以后则是醉心于准物权的探索,无暇旁顾。该社不弃,依然愿意编辑出版《民法总则:具体与抽象》、《物权:生长与成型》和《债权:借鉴与发展》三卷本的民法文选。李文彬主任立意高远,运筹帷幄,一锤定音;杜宇峰编辑倾其所思,尽心整理,终成此书。对此,在感动的同时,谨深表谢意!物权制度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乃至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反映着民族传统和文化,因而其特色相对较多;它是社会现实经济生活关系的反映,我国一直在进行着改革,于是,物权在我国具有正在生成的特点,发展变化的态样,目标模式的探索。正所谓已宣布的规则必须被当做尝试性的东西,因为它将要适用的众多不断变化的事实是无法预见的。修正意味着成长。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据此,将物权卷的题目命名为《物权:生长与成型》。债权作为取得物权或者与物权价值相当的权利、反映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形式,具有普遍化的特点,共同性规范较多,且越来越国际化。在债法的建设方面,我国是后发的国家,又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环境,因而我国不可能抛弃人类既有的文明成果,另起炉灶制造债法,明智的选择是借鉴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债法规则及其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翻译出债的规则乃至制度。另一方面,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债权在丰富,研究在深化,由此决定,我国债权制度及其理论的创新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债权:借鉴与发展》就是对这些现象与思想的反映。就其本质而言,民法总则是抽象的;从其形成来说,民法总则来源于对具体规范的概括;就其适用而论,民法总则时常要适用于个案。我自己对民法总则的学习与研究,同样存在着具体、抽象的问题。有鉴于此,特意把民法总则部分的研究成果统归于《民法总则:具体与抽象》的标题之下。鉴于我对于民法的认识经历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有必要就如何对待以往作品的态度做个交代,删去若干极不成熟的习作,对于保留者也尽可能地予以评论,对研究民法的方法和前景作出初步的预期。由于每当我遇有新材料、偶有新想法时,便对电子版?募扔凶髌酚枰孕拚衷谌艋馗丛矗蚧岷氖狈蚜Γ缓闲试颍蝗缫韵肿词救耍箍墒盏浇仙傥蟮记嗄甓琳咧АN奖愣琳撸云婪胖糜谙嘤Φ淖髌分蟆? -
民法学石峰主编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和民事主体日常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民法在其法律体系中均占有十分显要的地位。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人士对民法的研究可谓热情高涨,硕果累累,这实在是一次世界范围的大勘探、大挖掘,其开采的深度和广度几乎可与市场经济及法制建设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民法专家们相提并论。因为,大家的心中有一个共同的愿望,一定要用我们的智慧与努力去创造一部既切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课,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我们根据上海大学法学专业民法课教学的实际情况而编写此书。《民法学(第2版)》的撰写,在体系结构上未按传统民法典的框架分若干编,而是直接采用章与章的连接来阐述民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顺从教学规律;在具体内容上,不以我国现有的民事立法为限,同时吸收专家学者新的研究成果,反映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走向;在文字表达上,尽可能地做到深入浅出、简单明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
合同法学徐继敏主编为满足各界人士学习、研究合同法的需要,推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我们编著了这本《合同法学》。《合同法学》的编著强调理论性与适用性的结合,为方便读者全面理解和把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理论和精神,《合同法学》介绍了学术界对合同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考虑到适用性,《合同法学》忠实于《合同法》条文的规定,并吸纳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在《合同法学》编著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及其函授学院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面同仁的热心帮助,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为《合同法学》的出版提供了十分优惠的条件。在此,我们一并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深知,合同法理论博大精深,研究文献浩如烟海,司法疑案层出不穷,合同立法任重道远,《合同法学》缺漏甚至错误实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恭候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
工商行政管理领导干部基础知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编本书主要包括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在何处、政府分析的主要理论、市场监管新趋势、把脉工商行政管理法、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更需开发等内容。 -
单行合同法律及司法解释适用指南唐德华等编暂缺简介... -
知识产权离你并不远刘远景,孙智慧编著每个人都会经常遇到需要借助法律解决的问题,《律师帮你解烦忧》丛书可以给你最实用、最快捷帮助。会告诉您法律既是“护身符”,又是“紧箍咒”,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既要维护自身的佥权益,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套丛书是知晓和排解百姓烦忧的家庭必备书。共8册,分别从婚姻家庭关系、依法纳税、房地产权保护、劳动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如何选择保险和如何提起诉讼等方面给您介绍法律知识,对1000多个法律问题均采用“案情介绍”、“律师提示”、“法律依据”三部分讲解的方式,准确、精炼、实用。可以说,它是您合格的“家庭律师”。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事关自身佥权益的法律问题。为了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思考、理解这些法律问题,我们挑选了1000多个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法律问题,归纳为知识产权、劳动权益、消费者权益、房地产、纳税、保险、婚姻与家庭、诉讼等八个方面的专题,采用“案情介绍”、“律师提示”、“法律依据”这种比较新颖、实用的写作形式。举案说法,以法断案,给广大读者提供一套实用的家庭必备工具书。 -
德国债法总论(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 Medicus)著;杜景林,卢谌译债法教科书最后一次是在16年前由莫里托(MOLITOR)编撰出版的(总论为第8版重印,分论为第7版重印,二者皆为1965年版)自此以后,在德国贝克图书出版公司推出的简明法学系列教科书中,作为民法以及整个法制核心的债法就再末出版了。本书正是为填补这一空白服务的。本书不是莫氏著述的继续,而是对债法进行的独立论述。在本书中笔者论述的重点放在现行规则的理由和目的以及现行规则的体系联系上。(这也是本书中有许多“概述”的原因。)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认识这些事物不仅对于有意义并且正确地适用法律是必要的,而且也可以使学习者免于被浩若烟海的细节所淹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