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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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定义务侵权法律应用指南廖焕国,王叶刚 编著编者编写本书以帮助广大读者学习和掌握《侵权责任法》中违反法定义务侵权部分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则,学习和掌握一旦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如何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本书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针对其中的违反法定义务侵权部分,作出详细解释,并附加问答、案例、新旧法对照、关联法规等实用内容。 -
论占有效力赵晓钧 著作为人类社会最为古老也最为常见的对物支配形态,占有自其诞生那一刻起就担负着维护财产关系现状、定分止争的功能。同时,由于其内容上的丰富性及复杂性,占有也成为法律中的一项疑难问题。对占有效力的研究始于占有概念这一基本问题,本文经过分析后指出,占有概念得以建构的基础性假定存在错误。目前,占有概念学理研究的发展状况使得我们对于以占有体素和心素两方面界定占有概念的做法进行积极的反思,而非完全否定对占有概念的使用,并提出建议注重占有概念中的“利用”。占有问题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占有性质,这也是展开占有问题的讨论所无法回避的。对于占有性质的界定决定着占有制度的内容以及如何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中安排占有并进行具体制度的设计。各项关于占有性质学说的分析表明,在不同的角度和情形之下,占有呈现出不同的法律性质。具体而言,表现为事实状态与权利之间的转化。以占有与本权的关系作为文章主线,贯穿始终。上文占有权概念的提出使得占有之后本权的范围扩大,并能够与所有权及他物权一同作为占有的依据。这条主线具体体现在三项占有效力之中,即从生活经验法则推知占有公示本权、占有推定本权存在以及占有与本权脱离后对占有的保护效力。基于绝对性和排他性,物权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其存在及状况彰显于世人。作为一种最古老同时又是最为普遍的权利表彰方式,占有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即已经出现,基于其法律性质而承担着对物权归属及状态进行公示的职能,并在登记制度发达以前一直独自承担着此项职能。此后,人类对于不动产的支配及利用方式发生变化,使得不动产上物权存在的公示方式由占有转变为登记。物权人对于不动产的占有转为对簿册的支配,因而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又称为“簿册占有”。这种公示方式的出现使得占有退出表彰不动产物权的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动产逐步脱离其置于其上的土地而取得独立的地位,动产的价值及其重要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尽管大部分动产物权基于其特殊性仍以占有作为主要公示手段,但是,动产担保物权立法及司法实践的新发展使得占有作为物权公示手段的地位正遭受着登记、公证等方式的侵蚀。换句话说,占有表彰本权存在的论断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然而,对所有动产物权均采用登记作为公示方式显然不利于交易的顺利及高效率进行,因此,尽管占有的物权公示效力受到了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期内是不会完全退出物权公示的领域的。总体而言,物权的公示手段正经历着由占有为主导到逐渐多元化的趋势。基于占有具有表征本权存在的效力,因此,出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的角度考虑,立法中规定了基于占有人的占有状态而判断本权享有与否的推定效力。法律基于较高的可能性或者盖然性的经验法则,依据占有人对占有物进行支配的事实而推定占有人于占有物之上本权存在,并推定占有人为善意、自主、持续地占有。为了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上允许在提供充分证据的前提下真实权利人有权将此项推定推翻。近代法律的发展使得占有的公示效力在一定程度上为登记制度所取代。由于登记簿中记载的本权人往往与实际占有人相脱离,这也使得占有人与真正权利人之间的关系被人为阻断,因而占有的推定效力也受到物权登记公信力的影响,在不动产上尤为明显。在介绍了推定效力的内容、适用及发展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当前立法现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本文提出在我国物权法中确认全面且完善的占有推定效力的建议。占有效力的最重要内容为占有的保护效力。占有制度得以设立并取得发展所遵循的法律逻辑是通过认可占有事实而达到对本权的保护,因此,占有保护效力的存在是法律上规定占有制度的根本所在。这种保护效力又与占有的公示效力、推定效力存在密切的相关性。占有的公示效力彰显本权的存在,占有的推定效力推定本权的享有,基于这两种效力,法律上认定占有本权存在具有高度盖然性,因而,在法律上确认占有的保护效力,此举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经过上述分析,在占有效力这个问题上应当把握:占有的各项效力在法律上的确认体现了占有对本权的公示强化及保护功能。由于我国占有立法现状存在价值及体系两方面的严重不足,因此,有必要在分析我国占有立法现状得以形成的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及伦理道德等方面原因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占有制度。 -
虚拟财产权研究林旭霞 著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财产利益。虚拟财产的典型类型有:虚拟物、虚拟无形财产、虚拟“集合物”。本课题以虚拟物即狭义的虚拟财产为研究中心。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存在天然的联系,且虚拟财产具备表征财产权利客体的共性特征——稀缺性、价值性、排他性,因此,尽管虚拟财产也有其特殊的表征,其仍应被纳入现实法律体系,以得到现实法律的调整。现代意义上的“物”可以分为两类:自然属性之物和价值形态之物。自然属性之物依传统的对物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虚拟物”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且只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以识别和控制的具备特定性和独立性的物,它是新类型的无体之物。采“物权、债权二元体系”为财产权基本构造仍然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主流,在“二元体系”内界定虚拟财产权性质有其科学性、合理性。虚拟财产产生和运行的技术原理为判断虚拟财产权的性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技术规则不能等同于法律规则。“支配权”或权利的“支配性”的现代意义给予虚拟财产权性质研究的理论进路。虚拟财产权具备了支配权“对财产拥有决策力并最终控制财产的前途和命运”的核心特征,因此,虚拟财产权是物权。虚拟财产权的主体是现实主体,“虚拟主体”不具有法律人格,“虚拟主体”是现实主体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创设网络环境并投入运营是对虚拟财产的原始取得,网络环境中各种虚拟物的交易属于虚拟财产权的继受取得。用户向运营商购买虚拟物的买卖行为,其性质属于附条件的交易行为,网络用户能否取得虚拟物所有权,就取决于交易行为能否生效。在虚拟财产侵权责任中,采用行为违法说更为合理与公平;侵害虚拟财产的损害事实一般指财产损害,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虚拟财产的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害;不同网络活动主体违反注意义务应适用不同的标准;针对侵害虚拟财产的侵权责任的两种不同情形,应分别适用不同的因果关系规则确认和追究侵害虚拟财产权的民事责任,应当区分不同类型的侵权责任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补充责任对虚拟财产侵权责任的分担具有重要意义。用户协议通常涉及买卖、服务、授权、管理等多种权利义务,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对用户协议的成立、变更、协议内容、形式、协议履行与违约责任承担,应建立统一的法律规则。 -
侵权责任法裁判要旨与审判实务奚晓明,王利明 著《侵权责任法裁判要旨与审判实务》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凝结着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大专院校众多专家学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法律,完善了我国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对于减少民事纠纷,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
动物致害与物件致害侵权法律应用指南王占明 编著法律出版社编辑出版这套《侵权责任法大众应用指南》丛书,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参加本套丛书编写的作者,都是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务经验的学者、专家,他们在侵权法方面既有良好的修养,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根据对《侵权责任法》学习和理解的心得体会,他们编写了这套丛书,以帮助广大读者学习和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则,学习和掌握一旦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如何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利。每位作者写作都非常用心,对《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和理解都有独到之处,提出的观点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对广大读者都有很好的帮助。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这套丛书。《侵权责任法》刚刚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还只是初步的。《侵权责任法》博大精深,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理解,才能够掌握其精髓。我和本套丛书的作者一样,对《侵权责任法》的理解都只是初步的,需要随着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而加深认识。如果我们现在的理解和掌握存在缺陷,请告诉我们,以便将来丛书再版修订时修正。 -
知识产权案例精选应新龙 主编《知识产权案例精选(2007-2008)》从上海市三级人民法院2007~2008年受理及审结的两千多个知识产权案件中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与指导性的30个案例。每个案例均设提要、案情、审判、评析四大部分。每个案例在提要部分对案例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在案情部分介绍基本案情,在审判部分详细介绍了审判理由和判决结果,在评析部分评述了案例涉及的法律理论。《知识产权案例精选(2007-2008)》可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者、代理人、权利人及权利使用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高等院校研究人员和广大师生参考使用。 -
高度危险侵权法律应用指南李良雄 编著《高度危险侵权法律应用指南》内容包括:什么是高度危险作业、如何界定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什么叫高度危险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哪几类、高度危险物主要包括哪些、高度危险活动和高度危险物有什么特征、什么是高度危险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它与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有什么区别、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成案研究张桂红 著本书主要阐述了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对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解决的25个知识产权成案进行了系统研究,在对25个成案的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和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对中国的启示。特别说明的是,对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本书依据最新进展情况及有关资料作了分析。 -
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徐康平 等著《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根据我国2010年2月26日修订、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最新《著作权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同时还吸收了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角度对图书期刊中的著作权纠纷问题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的写作体例采用理论、案例、解读等综合形式,力求使读者既能从理论上明白,又能从实例中获取经验,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务性。读者对象为编辑、教师、作者和其他相关行业的人员。《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的出版,将为广大出版界的编辑提供预防著作权纠纷的实用参考。使之在编辑图书期刊时,能更多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图书期刊著作权的保护内容,力求做到提前预知、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减少纠纷和损失。最终保护作者和图书、期刊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使图书期刊市场健康发展。 -
专利名案解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编本书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共同组织完成。全书共选编16起案例,包括中国法院审理的12起涉外专利名案和美国法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rrc)裁决的4件经典专利案件。每一案例均包含案例要点、案例索引、当事人诉辩、查明事实及裁定结果、专家评述、附录等几部分,不仅全面反映了案件的全貌,更有对案件法律问题的精彩分析。由于案件评述人都是具有多年专利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或专家,因此,使本书不仅具有一定的资料性、可读性、实用性,更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读者对象:企业负责人及法务工作人员;律师;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执法人员;法学研究人员;专利案件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