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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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信春鹰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
版权保护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冯军、黄宝忠《版权保护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基于欧盟经验与中国实践的视角》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制研究中心承蒙“中国-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项目”资助的一项研究课题的结晶。它立足中国国情,在把握国际版权保护潮流和趋势的基础上,着重从如何借鉴欧盟经验,以及如何协调平衡版权与其他相关权力之间关系的视角,探讨了有关我国版权保护法制改革与完善的一系列重点和热点问题。既包含了系统的研究报告,又纳入了若干重要的专题论述;既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又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见解;既收集了大量国内已有资料和数据,又精选编译了欧盟近期的法律文献。《版权保护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基于欧盟经验与中国实践的视角》的出版,是对我国版权保护法制进步与理论发展作出的一次新的贡献。 -
和谐劳动关系法律保障机制研究曹燕《和谐劳动关系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功能的反思》的研究思路是:从政府干预劳动关系的正当性及其基本模式出发,通过分析我国劳动政策发展中的政府理性,得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政策设定的劳动关系运行的目标模式——这一基本判断。所谓和谐劳动关系是经过制度调整后所形成的劳资信赖与合作的秩序。和谐劳动关系法律保障机制是以劳资信赖所产生的劳资合作秩序作为既定的目标,其基本构造是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基准制度、劳动监察制度以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主干,依靠劳资合意的市场理性驱动劳动关系主体行为,以此造就劳资信赖的基本秩序。本文以这样的法律调整机制作为“应然性”的参照物,通过考察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构造和它们各自对我国劳动关系运行的制度功能,分析它们与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秩序之间存在的功能性冲突,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一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法律保障体系存在着功能性失调的机制性问题。 -
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学习指导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组编“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是由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联合主办的一个综合性赛事,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支持的一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活动。该活动以培养青少年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普及。知识产权。意识为主题。引领科技与精神文明交融的发展方向,推动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促进青少年课外文化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学习指导》由网络科技时代杂志社、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院、重庆市电化教育馆联合组织编写,但由于创新与实践活动内容繁多、要求高、难度大、编写时间仓促,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助我们再版时修正。 -
知识产权法李明德知识产权是人们就某些智力活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与此相应,在某些智力活动成果之上所设定的权利,就叫做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智力活动成果的法律,就叫做知识产权法律。版权法体系、专利法体系和商标法体系,有各自的起点。例如,版权法保护对于思想观念的表达(作品),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又如,专利法保护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发明。那些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技术发明,那些没有申请专利的技术发明,以及那些技术领域之外的发明,无论“发明人”付出了怎样的创造性劳动,都不能获得专利法的保护。再如,商标法保护商标及其所代表的商誉。其中的商标是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其中的商誉是消费者或者社会公众对于某一商标的积极评价。与此相应,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也仅限于该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范围,以及商誉所及的范围。深入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起点,对于理解知识产权法律的一系列特殊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刘惠荣信息技术与网络的迅猛发展将虚拟财产展现给世人,它使法律界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新问题,这些问题与传统法律领域的问题明显不同,它们对传统的刑法、民法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日益增多,传统的法律又无法直接适用于网络空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迫局面。是否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的财产?如何保护公民的虚拟财产引起了国内外许多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思考。在各种见仁见智的观点中,尽管存在诸多分歧,但有一点应当是取得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即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空间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这是对立法者、法学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严峻挑战,是时代赋予他们建功立业的机遇。关于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存在着两种流行观点——专门立法说和司法解释说,它们各有利弊。本书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否定了目前情形下采取专门立法模式的弊病;从《立法法》所确立的解释权归属上否定了单纯运用司法解释方法解决虚拟财产法律保护问题的可行性。目前网络业发展情形下的最佳立法模式应当是立法解释,笔者还尝试性地拟订了供未来专门立法参考的《虚拟财产保护条例》草案。 -
最新知识产权典型疑难案例判解林广海 编《最新知识产权典型疑难案例判解(第1辑)》收集了2006年度广东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审判机关行政查处、司法判决的50多个案例,分为行政执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事保护四大类型。在经济全球化和人类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2l世纪科技、经济竞争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与之相关的诉讼实务工作已成为推动和维护自主创新的重要工具。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领域不断拓宽,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越来越多,新类型案件也不断涌现,争议的标的也呈现上升趋势,案件审理难度迅速增大。 -
物权限制研究丁文物权限制的研究应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有利于物权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完善。与知识产权等权利的限制制度相比,物权限制制度的研究还处于薄弱环节。就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还未见到从整体上对物权限制进行研究的学术成果。实际上,物权限制涉及物权限制的含义、物权限制的类型、物权限制的原因、物权限制的原则和方式等诸多理论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研究都应该属于物权基本理论的范畴,因此,该选题有利于物权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完善。而学界之所以就权利冲突和权利限制的类型等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在实践中(如土地征收)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与物权限制理论的不完善不无关系。因此,该选题的理论价值不容忽视。第二,有利于《物权法》对相关限权制度的科学设置。在我国新近出台的《物权法》的全部247个条文中,有将近40个条文直接涉及物权限制制度。这些物权限制条款,尽管在价值取向和立法模式上颇具特点、有诸多可取之处。但其“并没有充分体现国情”以及“在立法技术上还存在诸多缺陷”等弊端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该选题的研究有利于物权立法对物权限制制度的科学设置。 第三,有利于物权人利益的保护。首先,物权限制和物权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物权限制的目的不是为了削减或贬损物权,而是为了保护或扩大物权;其次,在一定条件下,受限制的物权人依法享有一定的补偿请求权或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因此,物权限制的研究,从一定意义上讲,有利于特定物权人利益的维护。 -
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高山行《MBA\MPA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系列教材: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结合实际案例及基本理论,讨论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程序、知识产权战略、诉讼、管理等问题。《MBA\MPA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系列教材: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可作为MBA、工程硕士、MPA、EMBA、MPAcc教材和工科学生、工程技术人员的阅读资料。 -
著作权李德成、杨安进、等《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的写作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企业可能遇到的不同的著作权问题,根据我们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择其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的部分,结合相应的案例进行说明和分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属于企业基础性的管理措施,《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开篇从知识产权战略入手,希望企业能从这个切入点出发,梳理自身企业的著作权管理问题。企业著作权法律事务大致可以分为:一是企业内部的非诉事务,侧重于管理;二是外部诉讼事务,侧重于纠纷。《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第二、三章分别以这两部分为重点,试图从内部管理和外部应诉的角度,将我们认为比较典型的问题予以揭示。从法律上讲,著作权的法律事务往往并非孤立的著作权问题,《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第四章论述了与著作权相关的其他相关权利的纠纷。互联网的出现为著作权的管理和诉讼增加了新的要素,《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第五章将其单列一章予以表述。软件产业的发展使得与软件相关的法律事务纠纷呈上升趋势,《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从第六章始至第十一章探讨了软件开发与软件管理、系统网络软件与游戏软件、软件许可与软件合作等法律实务。《著作权-战略 管理 诉讼》写作过程中,我们根据相应法律问题,查阅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并恨据案件判决书提供的内容撰写了相应的案例,目的是使得对案情的描述更加具有权威性,且更容易让读者从审判机关的角度看待相应法律问题。这些案例中部分是我们自己代理的,部分不是,有些案例不是生效判决。案件判决书的使用仅仅是为了说明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并非具体讨论该个案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