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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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典化研究王建平《民法法典化研究》从民法典基础论、民法典价值论、民事法律制度论、民事规则制定论、民事权利救济论和民法典路径论等6个方面,对我国民法的法典化,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民法法典化研究》的立足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市民社会这种和谐社会的建构。《民法法典化研究》在分析习惯法及民法法典化一般条件、民法典价值的基础上,将民法与宪法关系的模态和民法规范作用的图解,以及民事法律制度的设计等方面,把作者的思考和观察变成文字。民事规则制定论部分,作者对民商事立法、民事规范设计、司法解释和附属民事规范等进行专门评判。《民法法典化研究》的特色在于,对民事活动进行了界定,对民事权利救济进行了系统分析。本书还对民法法典化的路径,即民商法律文化、民商法学教育、民商事习惯调查、民商法学研究等进行了个性化剖析,并对民法典的经济学路径进行了探索。 -
侵权行为法比较研究王军本书包括了18篇比较侵权法的论文,即包括英美法的内容,也包括大陆法的内容。本书的特色之处在于,文章都是利用外文第一手资料撰写的,因而,其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读者来说是新的,甚至是全新的。其中的成分,将在我国研习侵权法学者的信息库中注入新的借以推理的思维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挑战性的,因为它们可能会把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辛劳之后才构建起来的框架完全打乱,迫使我们重新构思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继承是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继承法》中,对于如何将死者生前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规定了三种制度,分别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财产继承除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份额继承遗产外,公民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最高。根据《继承法》处理有关遗嘱继承的纠纷,首先要看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法定继承中有关继承顺序的纠纷,应按《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加以处理。遗产继承份额的纠纷,应当优先照顾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贯彻男女平等原则,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义务和本人生活的实际惰况来处理。 -
民法劝学(日)星野英一 著,张立艳 译本书与其说是对民法的逻辑构造作法学性的说明,不如说是要从更多的角度,例如历史的、社会的、思想的等方面去审视民法,把民法作为社会的存在,全面地、立体地加以展示。虽然说本书是相当于民法的所谓总论或者序论的部分,但作这种尝试,与前述我在民法各论上所著《民法——财产法》、《家庭法》一样,在日本恐怕都是没有先例的。本书是星野英一先生从事法学专门人才培育50年之后撰写的大众民法学教育著作。先生认为“在法、法律方面,专家的统治也不是一种好的现象”,试图还民法学于“民法的施行者”,以建立起民法的坚实社会基础。本书以法学为核心,涉及语言学、宗教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认识论等广泛领域的知识,读者无论从哪个部分读起,都能感知活生生社会中民法精神的存在,体验和把握法的思维。 -
中国民法年刊2005王利明 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主办要进一步繁荣我国的民法学,就必须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进一步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城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展开研究,尤其是要对那些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细致、扎实的研究。 第二,要进步切磋交流,鼓励学术争鸣。所谓学问不仅是学,而且要问,学问在不断的辩驳问难中才能得到提高,因引民法学者相互之间应当定期地进行交流、探讨,相互学习,只有这样,我们的民法学研究才能直正提高。 第三,要鼓动励创作,鼓厣原创性研究。这里所说的原创性研究并非指所有的观点与思想都是原创的,都是言他人所末言的,而是指在经过缜密的思考、深入细致的研究之后,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与见解,这些看法和见解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有价值的。 第四,在研究方法上,我们应当注重吸收借鉴一些新的、好的研究方法,诸如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等。 学会成立之后,大家一致希望,学会应当有自己的学术出版物,既便于相互交流,又有利于向社会展示民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经过反复研究,学会决定创办《中国民法年刊》。作为学会的写期学术出版物,该刊将依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旨在展示中国民法学界年度研究成果,为民法学者提供学术平台,增进学术的交流。本刊文章均具原创性,并且反映了当年民法学研究的较高水平,今后学会选评优秀论文奖优先从年刊吕遴选。 -
知识产权文丛.第13卷郑成思 主编本卷文丛的内容看似涉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部分,而实际上这两部分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同时研究这二者,又是非常重要的。2005年10月,柬埔寨森林中的土著为阻止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借口的滥伐,抬出了“森林与神灵同在”的世代传说,这被该国官员嗤之以“迷信邪说”,却受到国际环保组织的支持。可惜,在柬埔寨最终未能制止住对森林的滥伐。多年前,同样的传说也曾被我国一些林区的居民复述过。但有些森林不复存在(如大小兴安岭),有些则在砍伐中幸免。2004年我到白茫雪山和梅里雪山,看到山下尚在的原始森林,听到了同样的传说。我感到那传说很美,确信它应当与被它保护下来的森林一样,永远流传下去。我并不赞成迷信(无论对神还是对人),但我从内心钦佩世代护林居民们的智慧和勇敢。没有他们的这种智慧和勇敢,我们的国土、我们的地球,今天还不知会成什么样子。这也是为什么我非常同意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2002年报告中支持发展中国家保护传统知识的部分;也是为什么我无法理解国内许多学者只谈报告中批判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部分,却避而不谈保护传统知识部分。 -
比较家庭法于静 著努力构建崭新的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文明与发展的最高目标。在和谐社会体系内,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健康,无疑具有基石般的特殊功能。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反映了人与社会之间积极主动、良性循环的客观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更是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工作者的崇高而神圣的职责。于静同志完成的《比较家庭法》一书,正是代表着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工作者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所取得的又一优异成果。这部专著首先展示给人们的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动态和法律调整的最新模式,令人耳目一新,视野宏阔。在全面、深人地比较中外婚姻法律制度、亲子法律制度之后,作者针对当代中国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的诸多新现象和新课题,提出了相当具体的可操作性很强的立法和司法建议,很有创新意义。关于其他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监护法律制度、收养法律制度和继承法律制度,作者也从新的视角展开了相应的研究与探索。 -
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王利明民法典的制定是我国民法学界几代人的热切期盼。佟柔先生、谢怀栻先生等老一辈民法学家曾为中国民法典的问世奔走呼吁一生,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见到中国民法典的颁行。值得欣喜的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将民法典的制定提上了议事日程,我们这一代民法学者不仅能够见证民法典的问世,而且有幸参与其中,奉献自己的才智。民法典的制定是一项非常复杂、浩繁、重大的系统工程,作者们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既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认真研究实践问题,也必须吸收借鉴先进的经验与做法。民法是古老的,也是常新的。随着时代与技术的发展,产生了话多民法从来没有遇到的问题,这既是对传统民法的挑战,也是民法发展与创新的机遇。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是众多的,本书选取了民法典研究中的一些重大凝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工作贡献个人的微薄之力,也希望能够引起学界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将相关的研究推向深入。 -
民法请求权论段厚省在《民法请求权论》中的研究,主要围绕请求权概念、请求权体系、请求权竞合以及请求权方法这四个方面展开,一些零零碎碎的问题未有涉及,主要是考虑到要解决比较重要的问题,不以次要的问题来干扰读者的思路。此外,《民法请求权论》对于民法请求权的研究,目的是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而不是给出具体的答案。 -
中国民法近代化研究朱勇本书以相对独立的几个专题,分别从私法原则、民法文化、民法学、民法法典化、民事判例、物权法以及契约法等角度,围绕着中国民法近代化这一主题,对中国民法在近代的变迁和发展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本书各专题作者借鉴、吸收了以往学界在民法近代化领域的研究成果。以大量的史事材料为基础。对中国民法在近代演变的主要特征和进化途径做了较为详细的剖析,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新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