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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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民法典张迪圣,张素 著《身边的民法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条文规定,联系与人们紧密相关的衣食住行、物权合同、婚姻家庭、收养继承、购物消费及常见侵权情形等实际需求,通过形象生动的漫画展现身边常见的生活法律问题,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分析解答,为读者解决法律问题、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实用的解答和指引。 ●网名可以随便起吗? ●不动产、动产怎样抵押? ●什么是居住权? ●法律对合同格式条款有哪些特殊要求? ●夫妻间如何处理财产关系? ●遗嘱怎样才有效?继承顺序有什么特别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如何处理?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如何弥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增加了4种新的典型合同,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完善电子合同;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列为准合同。 -
南非劳动法研究肖海英 著《南非劳动法研究:历史、制度及个案评析》是国内南非共和国劳动法系统性研究的成果。作者以南非政治经济的历史演进、独特的混合法制度的形成作为研究背景,对南非劳动法的历史、基本制度和劳动法案例进行了考察和研究,并对南非和中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和总结。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9.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著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为中国审判指导系列丛书之一。旨在传播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对ZUI XIN疑难精典案例进行探讨与解析,提供审判实践中解决疑难问题的思路,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履行对下指导的工作平台。 -
民商法研究王利明 著《民商法研究(第八辑)(修订版)(2014-2017年)/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收录了作者2014年至2017年撰写的部分论文。在此期间,作者针对民法典的编纂特别是《民法总则》的起草工作撰写了相关论文。在《民商法研究(第八辑)(修订版)(2014-2017年)/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中,作者深入探讨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法典编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私法自治、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以及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等问题。在《民商法研究(第八辑)(修订版)(2014-2017年)/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中,作者还就《民法总则》制定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如习惯作为民法渊源,民商合一体制下的民法总则、民法典对合伙协议与合伙组织体的规范、民法总则与人格权制度的关系、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等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立法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法律出版社 著民法典总则编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通过民事权利专章中列举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等民事权利,并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兜底条款,从而全面系统地确认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夯实了善治之基。 民法典总则编注重保护人身权利,明文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面列举人身权利,并置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之前,表明民法典重视对人的保护,着重保护人身权利,强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 民法典总则编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凸显民法与时俱进、面向未来的立法精神:肯定胎儿享有继承与接受赠与的权利,建立健全成年监护制度,回应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明确网络虚拟财产与数据为民事权利的客体,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充分体现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法律出版社 著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民法典合同编还针对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义务不办理报批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问题,明确了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法律出版社 著从保障公众私生活“安宁权”,到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及时应对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基本的权利。民法典加强人格权立法,使其独立成编,强化对人格的全面保护,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 民法典人格权编强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将“生活安宁”纳入隐私范畴是对隐私的周全保护。此外,还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原则以及信息控制者的特定义务,对刑事法律难以调整的行为加以规制,为权利人提供了寻求民事救济的基础。 民法典人格权编完善了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将“文字、图像”纳入性骚扰的认定范围。明确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这意味着“用人单位”的范围可以涵盖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加了可操作性。 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作出一般性规定,避免科学伦理“不能承受之重”;强化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了保护人格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明确物业要尽到安全保障责任,有关机关要及时查清抛物坠物责任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 明确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用法治的力量保卫绿水青山;对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作出规定,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明确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从社会发展焦点、热点到百姓身边难点、堵点,侵权责任编均作出回应,推动解决突出民生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法律出版社 著如何破解小区业主维权难?居住权制度如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怎么办?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民法典物权编均作出了回应。 民法典物权编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此外,还规定政府、居委会应对设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给予指导协助,推动解决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有利于让资金不再“沉睡”。 民法典物权编在用益物权部分专章规定居住权,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物权编作出原则性规定,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承包地“三权分置”问题,草案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法律出版社 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针对当前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婚姻法等规定作出修改和完善,回应了时代需求与民众期盼,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开篇第一章就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原则性规定。完善婚姻撤销有关情形的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确立收养应当遵循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离婚设立1个月冷静期,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将尊重人权、自由、平等、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 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修改口头遗嘱效力、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更加符合公民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