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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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纠纷实用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本套丛书专为常见生活纠纷的有效解决精心编辑。随着社会法制观念的深入,人们愈发认识到生活中的纠纷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依托法律文件来解决。但是纯粹的法律文件因其专业性又使得读者不易理想和适用。为了帮助读者更准确理解法律、更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我们组织有关实务部门法律专业人士编辑出版了此套《常见纠纷实用法律手册系列》丛书。丛书共为二十册,每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有效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本书特点如下:【编排合理】本书按纠纷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分类目录,并在每类中按法律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快速查找所需法律信息。【收录全面】本书除了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及地方性文件,读者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掌握法律规定。【内容实用】本书选取一些典型塞例、疑壅问题和常用文书: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更为使用,更宽角度的纠纷解决信息.本书还根据法律条款的实用性和重要程度,把与部分条款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文适用解释或以关联规定或以脚注的形式展现。读者朋友可以在通读法条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用知识。另外,为了进一步方便读者使用,在书后还收录如维权部门联系方式、赔偿计算公式、相关数据速查等其他实用信息。 -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完全指南陈巍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的老百姓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明明觉得自己有理却打输了官司,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举证不力造成的。其实,由于官司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官司中的当事人虽然经历了纠纷全过程,但是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这些事实,法官只能是根据相关证据对纠纷的是非进行裁判。因此,当您准备诉讼的时候,不但要有理,而且还要有“据”。那么如何举证、举哪些证、有什么法律后果,您知道吗?不光当事人,就连法官有时也困惑:怎样指导当事人举证?如何具体确定举证责任分配?如何组织当事人质证?怎样认定证据?本丛书搜集了各类法律纠纷中出现的有关证据的种种问题,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分析解答,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掌握有关证据的常识和技巧,从而不仅可以为赢得官司作好准备,也能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证据的保存以防范纠纷的产生。 本丛书在形式安排上简洁、明了:第一、二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讲解了法律纠纷中的证据种类和运用方法。第三章以问答形式,对有关证据方面的常见、疑难问题分析解答;并且提炼证据相关技巧,以使读者触类旁通。第四章选取典型案例,为读者完整提示真实案件中的证据适用。第五章收录了相关类型案件中最常用到的证据法律法规,便于读者顺手查找。在阅读本书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尽可发送邮件至责任编辑的电子邮箱shudan@chinalaw.gov.cn 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 -
国家赔偿实用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国家赔偿实用法律手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有效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国家赔偿实用法律手册》按纠纷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分类目录,并在每类中按法律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快速查找所需法律信息。《国家赔偿实用法律手册》除了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及地方性文件,读者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掌握法律规定。《国家赔偿实用法律手册》选取一些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更为使用,更宽角度的纠纷解决信息,《国家赔偿实用法律手册》还根据法律条款的实用性和重要程度,把与部分条款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文适用解释或以关联规定或以脚注的形式展现。读者朋友可以在通读法条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用知识。 -
处方管理办法中国法制出版社本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 -
道路交通纠纷实用法律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本丛书专为常见生活纠纷的有效解决精心编制。丛书共为二十册,每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有效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 本书按纠纷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分类目录,并在每类中按法律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本书除了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及地方性文件。本书选取一些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能为读者提更为实用、更宽角度的纠纷解决信息。 -
查处治安案件程序规范与文书制作裴兆斌办理治安案件是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的重要日常业务之一。由于治安案件发案量大,影响面广,因此,做好治安案件查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公安部要求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实现社会管理重心下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平台。这就要求治安部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配合公安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执法素养,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特意策划了这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指导业务丛书。这套丛书的特点可以用三个“一套”来归纳。1.一套开放式的治安实务丛书:紧跟治安土作要求,不断地添加办理治安案件的实务用书。2.一套由办案民警参与编写的书:注重对工作的实际指导,解决治安工作中实际存在的疑点、难点。3.一套治安民警的“百宝书”:成为在民警遇到问题时,拿来既用,用之则会的业务用书。为了帮助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警察提高办案质量,针对办案民警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办案程序繁琐,无从下手;法律文书不会填写,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推出了这本《查处治安案件程序规范与文书制作》,有针对性地以治安案件查处的不同阶段为框架,系统、准确编写治安案件查处业务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定、应注意的问题和各类文书的制作。本书具有法律依据新、编写体例新、可操作性强、通俗易懂等特点,同时附有大量有关办案程序规定的练习题,期望对民警工作有所帮助。该书既可以作为治安民警办案工作的必备工具书,又可作为基层民警的培训用书,同时还能作为普通百姓模范守法、合理维权的好帮手。由于在实践中办理治安案件时会有许多新问题,我们掌握的资料还不够充分,加之编者水平有限,因此对于本书的遗漏和不妥之处,恳请指正。 -
西部大开发与行政法制现代化研究刘志坚《西部大开发与行政法制现代化研究》以西部区域行政法制现代化建设为基础性研究场景,以西部大开发对行政法制的现实需求为基本研究导向,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原理与方法,对西部大开发所涉及的行政法制及其现代化建设方面的若干主要问题作了专门的、较全面的论述。 -
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孙淑云乡镇卫生院是计划经济时期“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建国后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逐渐形成了按行政村建村诊所、行政乡镇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县建立县医院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使得卫生院在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中居于中枢地位,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接、密切配合,组成有效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并与合作医疗、赤脚医生被世界卫生组织并称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三大法宝”;其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影响。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中枢,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十数亿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卫生院在控制传染病、提高农民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计划经济时期,乡镇卫生院主要靠县级财政与农村集体经济联合支撑。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进入转型时期,特别是1992年卫生院“三权”(人事权、财权、管理权)下放到乡镇,由于集体经济支撑的缺失、传统合作医疗的式微、乡级财政困难与投入的不足,致使乡镇卫生院出现“三三制”局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示范效应,乡镇卫生院为了自救,也融入改革的洪流中,全国有许多卫生院都采取了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等“企业改革”的经营模式,在改革的进程中,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倒退和异化:预防保健功能削弱、基本医疗服务追求市场效益、基本放弃对村卫生室(所)的管理职能;这样,乡镇卫生院几乎变成单纯提供医疗服务的竞争性机构,作为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乡镇卫生院,已被异化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样的“乡镇卫生院”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走上了依靠市场、大力发展医疗服务的道路,与同样失去任何财政补偿渠道、基本为私人举办的村级卫生所,都成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者。这样,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在“网底”和“中枢”的割裂、分散中倒退了。从而成为农民预防保健滑坡、“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因素。2002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国未来十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改革明确了方向。《决定》指出,乡镇卫生院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其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至此,以政府为“主导”的乡镇卫生院的改革拉开了波澜壮阔的“大幕”。但是,政府在卫生院改革中如何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举办卫生院的方式和途径怎样?由于相关基础理论研究不够,导致理论界对“政府如何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众说纷纭。理论的存疑,导致改革实践的摇摆不定,改革政策的执行出现了“弹性”,特别是有不少县级财政对卫生院的投入仍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导致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存在三种“尴尬”状态:拖而未收、收而未管、管而不当。当然,卫生院的改革同样是对社会资源、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要影响到既有的利益群体;同时,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背景、瞬息万变的情势,卫生院改革的效果也是不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囿于风险、囿于利益损失,许多地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采取了观望、拖延的态度,一些地方卫生院的改革被停滞在美好的方案中无法实施。因而,如何推动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顺利进行,呼唤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探讨。正是受这一时代背景和形势需要的鼓舞,笔者有幸获得世界银行卫生八项目、英国赠款项目山西省农村卫生政策应用研究(DFID—OR—SX-06)项目的资助,对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律展开深入研究。实际上,乡镇卫生院改革是近几年来国内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但相关研究多从社会、历史、政治、经济、管理、实务操作细节等方面对卫生院改革进行了多角度、方法多元化、地方性、区域性、片段性、微观性的研究和考察。而对之进行多维的,从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结合进行体制的综合研究,并进行新体制的制度规则的建设研究则是极少的、初步的,鲜有系统性、综述性研究。本著认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工作涉及到的利益群体非常广泛,而且又集中在农村的特定范围内,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农村原有集体经济模式的解体,财政体制的改革,乡镇合并政策的实施,农民的医疗问题、预防保健问题等等,诸多重要复杂的社会问题均需要以卫生院的改革作为切入口予以解决。这种“转型”时期的大背景,无疑增加了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难度。笔者认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实质上是对乡镇卫生院传统体制的改革。体制是由政策与法规组成的一个系统,乡镇卫生院无法自主选择。因而,卫生院的改革是个涉及面非常广的复杂问题,对之进行研究,就必须“跳出卫生看卫生”,从政策与法律等规则体系的宏观建设视角出发,应用卫生经济学、卫生管理学、公共财政学、法学等多学科理论,对乡镇卫生院改革展开立体式的综合研究。确定了研究思路后,著者带领课题组成员“走向田野与社会”,对乡镇卫生院结构、管理与运营展开“解剖麻雀调查”、对比调查;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方式的改革的问卷调查、座谈调查;对卫生院改革政策制定参与者的访谈调查等。行程及至山西省、山东省、江西省三省十个县25个不同的乡镇卫生院、10个村卫生所,为笔者深入的理论分析奠定了基础。本著以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我国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律进行了系统剖析与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结果如下:第一章,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卫生院的体制沿革。考察了我国乡镇卫生院体制的沿革与政策的演变,明确了现行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规定。第二章,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对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所形成的“软法”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对乡镇卫生院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全方位调整设计了制度框架。第三章,乡镇卫生院改革与政府责任定位。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是认识乡镇卫生院改革的起点问题,在对乡镇卫生院功能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对比基础上,深刻论述了政府主导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客观必然性,进而对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机制做了战略构想。第四章,法律视野下的卫生院法人机制重构。我们将乡镇卫生院的法律性质定位为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财团法人,以此为基点,对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内、外部治理机构进行了法律理论分析和构建。第五章,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法律适用。对卫生院相关的基本法律关系及其改制中的调整进行了分析,简述了卫生院资源重组或改制、卫生院上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所适用的政策、法规,设计了卫生院改制的法律适用与操作程序。第六章,对乡镇卫生院改革政策再完善的论证。乡镇卫生院属于“政事合一”单位,我们在对乡镇卫生院所提供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与受委托进行卫生行政管理的三大功能的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卫生院“医防一体”改革的矛盾与症结分析,从政府购买预防保健模式的构建和宏观调控角度,对现行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第七章,乡镇卫生院改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对卫生院在传统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定位进行分析,试图对试点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和定位;并对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监管参与权、医患双方法律关系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法律规制等进行创新研究。乡镇卫生院的改革,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容之一。党和国家对之投入了极大热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投入200多亿元对乡镇卫生院为主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因而,乡镇卫生院已是国家新的农村卫生政策惠及农民的重要载体。可以说,当下的乡镇卫生院改革事关农村卫生改革的全局。改革总是多维的,需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联手解决问题。本著试图在乡镇卫生院改革领域,纵横法学、公共经济学、财政学、卫生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视角,综合评析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律关系。当然,著者无法以匹夫之力完成卫生院改革政策与法律的全部完善与制度的蓝图构想,只是抛砖引玉,以拙笔引领学界同仁的经典华章,共商之。 -
中国职业篮球市场组织与行为的法律规范毕仲春暂缺简介... -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研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措施,对于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