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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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经济行政法通论朱淑娣主编本书从欧洲一体化过程中出现并不断完善的经济行政法出发,着眼于欧盟行政权对欧盟范围内的经济主体和经济运作的管理,通过对欧盟广泛存在和适用的经济行政管理条例、指令、决定等政策法规的介绍分析,勾勒出欧盟现行的规范行政权力、调整经济发展的经济行政法之整体框架。全书主要内容分为四编:“欧盟经济行政法概述”、“欧盟共同市场法”、“欧盟共同政策”、“欧盟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以及代结语:“中欧经贸关系及其法律整合”,从不同层面对欧盟经济行政法进行了深入阐释。本书观点独到、思路新颖、论述严密、资料翔实,为读者了解欧洲、认识欧盟经济行政法以及把握欧盟法律发展的整体态势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冶国家也有参考价值。 -
行政违法问题探究胡建淼主编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中,行政违法问题曾长期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甚至在行政法学教科书中也没有专门的章节。因此,作者试图通过对行政违法理论的研究和探讨,揭示行政违法问题的成因、后果和法律责任。本书还对世界主要国家行政违法的理论做了详细的介绍。 -
违法行政及其法律责任研究易凤兰要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就必须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行政。而违法行政的防止和纠正,则有赖于相关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违法行政及其法律责任研究》将违法行政责任放在法治的“全景”之中进行考察、力图揭示和把握违法行政的本质及其危害性,从理论和实践上合理地设定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以整合各种违法行政责任的功能,推动依法行政的理论研究和切实实践依法行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范仲平本法是我国现行的基本法之一,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及管理监督等。 全文内容全面、涉及语言文字的方方面面,对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
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姚锐敏著依法行政不是西方国家的“专利”,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依法行政原则以来,学术界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其内涵为何?如何提高行政主体的素质、规范行政执法?如何确定违法行政的责任、完善行政行为的矫正机制?本书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阐述了以上问题。本书所反映的是笔者近年来对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一些思考。 -
行政程序法研究王万华 著《行政程序法研究》一文从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比较入手,在分析行政程序的特性基础上,对行政程序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论文共分八章:第一章,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笔者首先分析了行政程序的定义,认为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程序,在现代社会具有双层含义,包括技术层面的行政程序和制约行政权力层面的行政程序。其次,对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作了比较研究,指出二者的异同及行政程序对诉讼程序的吸收、借鉴。提出行政程序不能完全司法化,只能结合行政程序自身的特点,适当吸收司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司法化。第二章,行政程序法的基础理论。笔者从批驳“程序法等于诉讼法”的观点入手,阐述了行政程序法的概念、渊源和功能。行政程序法作为程序法的一种,是指规范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又以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为规范的重点,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所应履行的程序义务。行政程序法的渊源包括宪法、行政程序法典、单行行政程序法律和程序与实体规范并存的单行法律文件。在现代社会,行政程序法具有以下三项功能: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行政程序公正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行政效率。第三章,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笔者分析了行政程序法产生的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和行政程序法发展的三个阶段,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产生以法治理论、权力制约理论、人的主体性理论和程序正义理论为理论基础,而行政权力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扩张带来的制约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的现实需要直接促使了行政程序法的出台。行政程序法的产生,是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法律文化深刻变革的综合产物。行政程序法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奥地利为代表,立法的目的主要是提高行政效率;第二阶段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这一阶段较之第一阶段,更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第三阶段以日本为代表,仍以促进行政的公开、透明,保护公民权利为主要内容,但立法的重心由欧美转移至亚洲。笔者最后概况总结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发展的三个阶段及相应的特点。第四章,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和体例模式。关于目标模式,笔者明确了目标模式的划分标准,指出目标模式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并对权利模式与效率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中国未来行政程序法应该选择权利效率并重模式。关于体例模式,笔者明确了体例模式的划分标准,分析了分散规定式和统一法典式两种体例模式各自的优缺点,提出中国未来行政程序立法应选择统一法典式,但目前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时机尚未成熟,可以先在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执行法中规定相应的行政程序,同时着手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准备工作,等到时机成熟,不再制定单行的行政程序法律,转入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五章,行政程序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内容和立法架构。关于适用范围,笔者分析了适用范围的规定方式,适用行政程序法的主体和事项。关于基本内容,笔者指出行政程序法与行政法法典化的关系,认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容可从三个方面界定:1、是否包括实体法;2、是否包括内部行政程序;3、是否包括行政复议程序。关于立法架构,笔者分析了程序与实体并存型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架构和行政程序法程序性规定的立法架构,并对我国未来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架构作出设想。第六章,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笔者在总结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首先对基本原则作了定位研究,指出:一方面,基本原则是行为准则,体现了公平、正义等法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基本原则又具有根本性,往往由思想原则和法律理论转化而来,需要通过具体原则和制度加以贯彻和执行,才具有可操作性;其次,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体系作了总结,指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相吻合,具有两大特点:1、并不限于程序原则,还包括实体原则;2、并不限于公法原则,还包括私法原则;最后,详细论述了其中的程序性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参与原则、作出决定原则、程序及时原则。第七章,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听证。本章分两部分:听证概述和正式听证制度,其中以正式听证制度为重点。因为听证在中国是一个使用非常混乱的概念,所以在听证概述部分明确了听证的含义、种类,分析了听证的功能和听证的适用范围。在正式听证部分,考虑到中国《行政处罚法》虽然规定了正式听证制度,但由于规定过于原则,给下一位阶的行政处罚程序立法和执法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这一部分对国外正式听证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分析了国外行政程序法关于正式听证的适用范围、主体及正式听证中的各项具体制度,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第八章,行政程序法的法律责任机制。笔者提出行政程序权利义务的概念,指出行政机关违反行政程序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要视实体是否违法而确定的观点,笔者提出行政程序不仅保证了实体法的实施,也保证了程序的公正,因此,程序并非实体的附庸,而是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与此相对应,行政程序违法应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不应视实体是否违法而确定。最后在分析国外关于程序违法法律后果规定的基础上,笔者提出我国应改变现行单一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机制,区别不同性质的行政程序,建立多样化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机制,论文对此提供了具体的规则。 -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判解章剑生著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行政程序法上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本书拟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根据公开的判例,着重论述行政行为合法性理由中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行政行为正当性理由中的筛选事实和选择法律以及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瑕疵。通过本书,旨在从行政法理论上一进一步推进人们对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认识,为行政法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也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帽定提供构建行政行为说明由制度的理论基础。 -
立法者与阐释者(英)齐格蒙·鲍曼(Zygmunt Bauman)著;洪涛译齐格蒙·鲍曼是本世纪后半叶欧洲的一位重要的社会学家。本书是他的代表作。本书中“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表达了知识分子角色从立法者到阐释者的截然不同的两种境遇。以及相应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策略。本书旨在揭示现代型世界观及现代性知识分子策略所产生的历史条件,揭示出 -
埃纳与法国行政潘小娟著《埃纳与法国行政——法国国立行政学校》主要是对法国国立行政学校的各项制度、组织结构及其运作机制作了全面系统的描述和分析,对法国国立行政学校的办学原则及其成功的原因作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思考。 -
道路交通行为对照手册上海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 编《道路交通行为对照手册(二)》列举了三十五种常见违章行为,对每一种违章行为的构成、处罚规定、违章的危害性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阐述分析。手册中三十五个案例是近年来因交通违章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作者希望这些案例和分析能对广大驾驶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起到增强作用。“开车讲安全”,这也许是老调重弹了,然而老调重弹能温故知新。机动车驾驶员要开好安全车,不仅需要有精湛的驾驶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要始终如一地遵守交通法规,因为任何一次违章都有可能酿成车毁人亡的惨祸。血的教训提醒每一位机动车驾驶员——交通法规,生命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