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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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法维权王艳娥 编《医疗纠纷法维权》一书是在近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医疗纠纷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推出的一本关注当下热点的医患纠纷案件的法律普及书,书中内容包括因医者的疏忽与失误给患者造成伤害的纠纷、医患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医闹等,可以让病人及家属知道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让他们理解医院权利和义务,从而促进医患之间建立互信互爱的良好关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
市场经济中政府与高等学校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薄建国 著《市场经济中政府与高等学校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运用现代公法人理论探讨了市场经济中政府与高等学校的法律关系。首先考察西方政府与高等学校法律关系的历史发展,分析政府与高等学校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变革趋势。然后论述美国高等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特点,对我国台湾地区、日本的高等学校法人化改革和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与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变革的特点进行分析。最后参考德国公法人制度,运用治理理论和行政平衡理论分析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市场经济中政府与高等学校法律关系的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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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刘丽娜 著相比于陆上的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更为完整地保留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文明。然而,人类对海底水下文化遗产的窥觑和贪婪导致非法打捞、走私、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情况愈演愈烈。《中国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从分析我国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困境入手,在比较了国外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阐述了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提出了我国水下文化遗产的国内法保护建议和国际法保护对策。 -
祸患积于忽微杨晓平,李天明 著《法律在身边公民维权系列丛书·祸患积于忽微:警察权限与治安管理》主要是从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简要说明了什么是警察权限、我国的警察有哪些权限职责、治安管理的一般理论、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等。尤其是通过评析一些案例,使读者进一步理解上述内容,不仅能够明白自己的权益何时遭受了来自他人的或警察的侵害,而且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周佑勇 著本书从观察和分析行政裁量基准在中国本土的实践出发,以一种功能主义为立场,围绕裁量基准的性质、功能、技术及其制度构建、司法审查等问题展开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潜心研究的成果。在本书稿中,作者从观察裁量基准在中国本土的实践出发,以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重点围绕裁量基准这一新兴制度的生成模式、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定位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新颖、系统、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伦理规治研究洪兴文 著《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伦理规治研究》由洪兴文编著。
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法律授权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选择和自行决定的行政权力,其行使过程不可避免地隐含着权力行使者的人性、价值观及道德选择向度等等,可以说,它实质上是一种“法治”授权的“人治”。同时由于其自由性、选择性、相对性和专断性的伦理特质,又可以说它是一种伦理性裁量权。由于它的“人治”和特权色彩,自存在的那天起,法律对它的认可和限制就一起对立地存在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仅立足于行政法学的和政治学的视角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应受到伦理学的关注和伦理向度的规治,这是由其伦理特性和裁量空间的法律盲点所决定的。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正当性是对其进行伦理规治研究的前提。没有“存在”就没有“规治”生发的基础。人类社会选择法律来治理人性的弱点,同时又由这些有着人性弱点的人们行使自由裁量权来执行法律,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个“二律背反”问题?只有从“亦善亦恶”的人性前提出发才能得到合理的诠释。另外,适度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不但满足了现代服务行政的需要,体现了正义秩序的价值诉求,而且克服了法治内在的不足,补充了法的统治。这些都使其存在得以正当化。
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一种伦理性裁量权,其行使的过程,与其说是在法律规则框架内对复杂的行政事务采取何种手段、方式和程序的过程,不如说是权力行使者基于什么样的信念及价值追求的一种道德选择过程,因而必然涉及对影响道德选择的相关因素,如道德能力、行政信仰和权力运行的场合力等因素的考量,并由此探索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价值冲突、伦理困境和出现的道德风险。
正当存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并不意味着其必然能够正当行使。如何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各种价值冲突、伦理冲突和可能出现的伦理困境面前,能够真正实现个案正义和实质正义?显然它离不开伦理的支撑和道德的约束。这些伦理的支撑和道德的约束主要是通过一定的伦理原则彰显出来。具体来说,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人员遵循公正、理性、诚信、适度和责任原则。通过伦理原则的建构,与法律规则一道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规治的合力,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能在法律框架和道德边界内正当行使。
行政自由裁量权逾越边界容易异化,其异化所导致的非正义必须加以伦理的矫治。鉴于权力自身固有的扩张性、自腐性以及权力运行环境的非纯洁性,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中更容易出现张力、异化,甚至独断、专制、暴政等非正义。
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矫治?在分析现有的司法矫治模式的特点和局限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德性培育、责任救济、制度良善、正义环境营造等机制和路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非正义”进行伦理的矫正和治理。 -
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黄启辉 编《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选编》收录六所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每个案例以案情简介、法律评析和相关法律文书等三部分来编写。其旨在通过这些案例展现行政诉讼实践,记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推动行政诉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
行政法案例研究易虹 著《行政法案例研究/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作者根据多年经验和其他学者近年来在保险法学方面的最新成果,以理解和完善我国行政法为主线,系统地构建了《行政法案例研究/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深入浅出地讲解行政法的原理与规则,巧妙地穿插典型案例,较好地解决了行政实务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
论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曾鹏 著《论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是在曾鹏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完成的,也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大课题“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子课题成果。《论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系统、全面地聚焦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行政执法合作这一时代主题,尝试着理顺区域行政执法合作与区域行政法治的关系,对区域行政执法合作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着重探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区域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及其保障机制的建构。
《论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区域行政执法合作》认为,政府合作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正确回应,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政府的强力推进,开展政府合作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由之路。传统的行政区行政因其具有封闭性、内向性和僵化性的弊端,无法保障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无法促进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不利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健康发展。与传统行政区行政模式不同,区域行政模式突破了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地方割据”为特征的“碎片化”治理模式,将经济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变量予以规制,引导区域内地方政府从竞争走向合作,共同化解区域发展难题。区域行政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加强经济区域内的立法协作,以建构统一的“游戏规则”;通过执法合作将统一的“游戏规则”运用于经济区域内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通过行政合作和司法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健康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作为区域行政的重要一环,区域行政执法合作旨在以“协作、开放、协调、统一”为主要特征的行为模式代替刚性的、封闭的行政区行政执法模式。这就要求:在经济区内加强立法合作和政策对接,统一执法标准、搭建合作平台、健全合作机制、提高执法效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它主要以联合执法、执法协助、跨地区案件移送、执法信息通报、执法争议协调、区域执法联合评议等方式发挥效用,实现协调的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许可法》旨在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