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
百姓装潢法律知识200问罗建荣《百姓装潢法律知识200问》主要以我国最新颁布的有关百姓装潢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条例等为依据,对广大百姓在装潢过程中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作了介绍。书中主要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概述”、“装修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装潢中可能引发纠纷的常见问题”、“争议的解决”等四个方面,以问答的形式,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书末附有我国及上海地区最新颁布的2006年版的合同文本、最常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装潢的验收标准、纠纷诉讼机构等一览表,以便读者及时翻阅查询。全书提纲挈领,言简意赅,为百姓装潢提供了法律咨询,并对装潢者如何预防、处理法律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 -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过失相抵于敏为对应因机动车的使用带来的社会问题,世界各国,对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都适用修正了的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造成的损害,无须加害入主观上有过失,也不要求受害人对此举证,只要加害人不能反证自己没有过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有学者称之为无过失责任,也有学者认为这是过失推定责任。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高度增长时期,道路建设与机动车的增长比率差距过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数量、质量差,交通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大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秩序自觉性的培养还需要时间等诸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为消灭交通灾害,我国制定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与行人的关系上,国人表现出空前惊人的“平等”欲望。短短几个月,各路专家学者纷纷发表高见,批评该法对行人的“偏袒”和对机动车的“苛刻”损害了社会公平,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其实,这些意见不过是我国法律界长期以来对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是否应当适用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原则、对所谓无过失责任类型的侵权行为是否可以适用过失相抵的争论与疑问在社会上的反映而已。那些问题曾给实务带来不良影响,有些地方甚至制定过在某种状态下机动车撞了行人可以不负责任的地方性法规。为给实务界提供正确处理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的理论依据,达到全国上下统一认识,全民齐心协力一致行动,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局面的目的,笔者不揣鄙陋,将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释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与过失相抵的功用,作为本研究的课题。本研究的全部内容将回答什么是法律公平的问题,这里仅做以下几点提示。第一点,侵权行为法是为公平地分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制度。民法设置侵权行为法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公平地分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侵权行为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负担必须以法定义务作依据。没有法定义务就不发生法律责任。虽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修正了的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但它只是在个别地方(责任成立的要件和举证责任的负担上)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有所不同,但不会连责任依据都变成了与法定义务无关的东西。一些人先给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加冕“人性关怀”、“以人为本”、“弱者保护”等华丽“桂冠”,然后振振有词、慷慨激昂地批判它的“有失公平”。可是,这些“媒体法学家”们缺乏最基本的法学常识,例如,一切法律责任都必须以权利义务关系为依据,没有法定义务,就不负法律责任,等等。那些桂冠和慷慨陈词以及满有自信的批判完全是杜撰者自己的自作多情和自我陶醉,根本都是些与法律责任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第二点,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驾驶上的注意义务。道路交通是最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场所,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要同样地遵守交通秩序。这里,人的所有差别,如性别、职业、地位等都被抽象掉了,只有以何种方式参与道路交通这一点,具有意义。人的道路交通参与方式决定其参与道路交通之际所负注意义务的种类和程度,并且,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他所负注意义务的履行情况就成为其应负责任的认定基准。这是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惟一对任何人都公平的基准。具体而言,一个人,当他步行在道路上时,他负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当他驾驶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上时,法律就把他作为高速交通工具操纵者对待,被要求履行机动车驾驶业务上的安全注意义务。在道路交通中,每个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角色并非固定不变,机动车驾驶入肯定也有走路的时候,步行者中也有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因此,在道路交通中,只能以交通工具决定参与者应负的注意义务。在道路交通中,机动车驾驶人不仅要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行驶规则),而且还要遵守驾驶规定(驾驶规则),这就是他因机动车的驾驶而要比行人所多承担的注意义务。这一义务中包含妥当处理所遇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不仅行人,机动车亦同)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情况的要求。你是一名机动车驾驶人,你就老老实实地履行你业务上的注意义务,不要为法律除了要你遵守行驶规则外,还要你遵守驾驶规则而不满。如果你认为这是对你的“苛刻”,你可以放下方向盘加入被“偏袒”者的行列。这是法律为了实现公平,惟一能够给予包括抱有不满情绪的机动车驾驶入在内的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答复。驾驶着机动车,又不让法律要求你履行驾驶方面的注意义务,要求法律免去你原本应负义务的一半,去和步行者讲“平等”,这公平吗?在道路交通中,禁止带有情绪者进入道路交通,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的重要途径。这是交通工程学的原则之一。每一位机动车驾驶入在接受驾驶培训时都应该曾经接受过这种教育,如果没有,那就是驾校的过失,如果国家主管机关没有要求驾校进行这种教育,那就是主管机关失职,国家负有对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业务上注意义务教育的职责。第三点,公平的责任认定基准有利于交通灾害的消灭。依据道路交通参与方式决定参与者的注意义务,会使道路交通参与者时时注意自己的“角色”,按照法律对该“角色”的注意义务要求行动,而无法攀比他人,因为在注意义务的遵守上,法律对不同对象有不同要求,只有自己不断提高注意义务程度才能回避损害的发生,从而回避自己的责任负担。这样一来,提高安全注意水准就成为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努力目标,就会形成全国上下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局面。这就是作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在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抑制损害发生方面的作用。 损害赔偿责任,就其基本而言,是裁判性规范。裁判性规范,只能由该领域的国家根本法,即民事基本法决定,而且,要由法官进行操作,这里边也有“高科技”,法律责任的认定是实现法律公平的过程,没有法官的创造性劳动,法律公平常常无法实现。这也是需要受过专门训练才能胜任的业务,而且,这种级别的“专业处理”事项,不能由社会舆论的好恶,部分国民的情感来决定,更不能由蹩脚的媒体法学家决定,哪怕是行政法规(例如沈阳办法)也不得违背它。这是一个法治原则,哪个领域违背了这一原则,哪个领域的社会问题法律对应就肯定要出问题。而且,损害赔偿责任原则还要考虑与国际接轨,随着我国国际交往的扩大,国民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的情况会不断增多,如果我们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不与国际接轨,我国公民在境外遭受损害时的合法权益就不能顺利地得到保障。同时,外国公民在中国遭受意外伤害时的法律对应,也会发生问题。机动车损害赔偿是一个专业性、理论性极强的领域,但同时又是关系国民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共同解决的实践性极强的问题,因此,本研究面向全社会。为使更多人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有比较清晰的了解,我们写了这样一个“导读”,希望它能够发挥作用。我们诚恳接受实务对本研究的检验,我们衷心欢迎各界对本研究进行严厉的批判。我们深信,这些都将促进我国机动车损害赔偿法制的建设,并提升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水准。 -
查办直.传销违法案件操作规程陈军暂缺简介... -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编写组面对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纠纷,您是否能迅速找到处理纠纷的办法?在处理纠纷时,您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对此纠纷有哪些规定?这些法律信息对纠纷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法律条文不计其数,哪一条才是您真正需要的呢?为了让您迅速查找到所需要解决法律问题的准确法律规定,也即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们精心编辑了此套“常见法律纠纷即查即用”丛书。丛书具有以下特点:1.明确列出常见的各种纠纷或难题,力求覆盖相关领域可能发生的所有纠纷,以备您对号入座进行检索。2.针对问题,以准确的法律规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纷繁复杂法律规定中的寻找之苦。3.收入纠纷常用法律规定,以及纠纷常用法律文书,助您轻松应对纠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暂缺简介... -
行政办案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行政办案手册》自出版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认可。与此同时,为了满足新形势下办案人员的实际需求,我们也在不断地对本书进行修订和完善,力图使本书在内容上和编排体例上都有所创新,使之始终成为最方便实用,常用常新的办案工具书。本书与一般的法律汇编最大区别是:1.主线清晰明了,适合办案实际需要。全书内容分为综合性法律规范、部门类别法律规范、行政诉讼常用司法解释和国家赔偿常用司法解释四个部分,其中“部门类别法律规范”部分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以管理范围为标准确定的41类行政管理行为,分别收录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了分类的合理性与权威性。“行政诉讼常用司法解释”部分以《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为依据和主线,对法律文件进行筛选,并编排在相应的诉讼程序之下。2.法律收录齐全,列出典型案例索引,为办案提供全面指导。书中辑录了截止到2006年3月之前出台的行政办案所需的各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310余件,并从《高法公报》和《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法律出版社出版)中精选典型案例110余个,编成索引。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3.附赠光盘,附加新法增补服务,方便实用。光盘中收入目录中所列出的完整法律文件380余件,并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新法增补详见书末增补登记表。随着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变化,我们将及时对本书做进一步的改进,也欢迎广大读者出宝贵意见。 -
医疗侵权案件认定与处理实务马军、温勇、刘鑫地产商人乔纳森·哈克应客户德丘拉伯爵之约只身来到位于布达佩斯的德丘拉城堡与其商议在伦敦为其购置房产的事情。但在去往德丘拉城堡的途中及到达城堡后,他却经历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并且让人感到恐惧的事情。首先是当地人对他的警告让他感到奇怪并有些不安,接着他看到了德丘拉伯爵,一个脸色苍白、眼睛猩红的奇怪的人。在城堡的日子里,他经历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而且几乎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但最终他幸运地从城堡中逃了出来。 与此同时,乔纳森的妻子米娜十分担心丈夫的安危。她与好友露茜通信告知了露茜她的担忧,并从通信中得知露茜被三个优秀的男子追求并接受了其中一个叫阿瑟的男子。露茜安慰米娜并赶到惠特白镇去陪她,然而就在惠特白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先是一艘外国船只在夜间暴风雨中沉没并且船上的人都离奇地死亡,接着米娜又发现露茜夜里梦游并且和一个奇怪的男子在一起,而露茜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但来不及处理这些事情,米娜就 -
应用型道路交通安全法应用型法律法规丛书编写组应用是制定法律的目的,应用性是编辑法律图书的诉求,提高法律图书的应用性更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这也使我们经常思考:如何才能提高一本法律图书的应用性?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在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广大读者的互动交流下,我们精心准备、重点推出了这套“应用型法律法规丛书”。本丛书具有如本书是“应用型法律法规丛书”之一,该丛书以主体法为主线,针对主体法适用过程中的问题,把主体法条文中的应用点以问题的形式提出,然后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回答和阐释。提示醒目,覆盖全面,体法适用过程中的每个问题在目录主体法相应条文下列出,使读者能快速查找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从体例安排到版式设计,无不以提高法律的应用性为宗旨,无不体现“应读者之所需,用心做好书”的理念。 -
医疗官司许尚豪、陈巍本书的具体内容特点突出:首先,本套丛书以举证责任作为分析的基点。举证责任是民事案件的关键所在,关乎当事人的胜诉与否,我们对每一个案件的举证责任进行详细分析,并辅之必备证据,这有利于读者的理解。其次,本套丛书以实务案例分析作为内容主旨。我们撷取了一些公开的实务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关键问题、举证责任等方面的分析,可以让读者从中了解案件的流程,为自身提供借鉴。再次,本套丛书的内容非常全面。对每一个实务案例进行分析时,我们对案情介绍、审判关键、举证责任分担、必备证据、案例启示、法条跟进等进行全面分析,将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相契合,这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个非常完整的全貌。最后,本套丛书面向的读者群非常广泛。本套丛书既适用于普通百姓,对身陷纠纷的人可以从中寻找适合自身的解答,一般人可以通过本书未雨绸缪,而且也可以作为从事司法审判、诉讼代理的法律专业人员的参考。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关联法规精选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关联法规精选丛书》是一套小型实用法规汇编,着眼于为普通百姓和法律院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相关课程时便利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和教学关系密切的常用法律法规,以之为核心,将与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丛书特点如下:1.各分册的主体核心法规都附加条旨,且将条旨标明于目录之中,读者通过目录即可快速领会核心法规涉及的法律问题;2.关联法规都是在某一方面对主体核心法规的深入和细化规定;丛书对于所收录的关联法规,采取分类编排,其与主体核心法规的关系一目了然,便于读者查找;3.丛书采用双栏排版,既便于查阅,也增加了容量,让读者得到实惠;4.各分册有选择地附加了“导读”或者“其他重要法规目录”,为读者提供进一步的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