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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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傻瓜手册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这套手册的好处是,你只要拥有小学文化程度就可以完全自如地使用它。 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医疗纠纷发生后应该怎样和医院协商?医疗事故应该怎样鉴定?……本书为“法律傻瓜手册系列”之一。在我们这个城市,有很多普通人需要法律帮助,他们并不具备法律的知识,而法律是博大精深的,没有律师的帮忙,他们可能对能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一无所知,他们又可能会对昂贵的律师费用望而却步。东方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的主持人、编辑和律师嘉宾,每天要接待大量有关人身伤害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求助,稍稍留意,就发现求助者的问题又常常集中在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方面,而这些伤害事故的法律解决途径又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于是,编写一套法律傻瓜手册的创意就产生了。 -
西部大开发与行政法制现代化研究刘志坚《西部大开发与行政法制现代化研究》以西部区域行政法制现代化建设为基础性研究场景,以西部大开发对行政法制的现实需求为基本研究导向,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原理与方法,对西部大开发所涉及的行政法制及其现代化建设方面的若干主要问题作了专门的、较全面的论述。 -
工伤事故处理法律傻瓜手册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工伤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发生工伤后怎么和用人单位协商呢?工伤认定应该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怎样申请?老工伤有哪规定?……本书为“法律傻瓜手册系列”之一,对常见的工伤事故处理知识作了详细解答。在我们这个城市,有很多普通人需要法律帮助,他们并不具备法律的知识,而法律是博大精深的,没有律师的帮忙,他们可能对能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一无所知,他们又可能会对昂贵的律师费用望而却步。东方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的主持人、编辑和律师嘉宾,每天要接待大量有关人身伤害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求助,稍稍留意,就发现求助者的问题又常常集中在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方面,而这些伤害事故的法律解决途径又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于是,编写一套法律傻瓜手册的创意就产生了。 -
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孙淑云乡镇卫生院是计划经济时期“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建国后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逐渐形成了按行政村建村诊所、行政乡镇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县建立县医院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使得卫生院在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中居于中枢地位,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接、密切配合,组成有效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并与合作医疗、赤脚医生被世界卫生组织并称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三大法宝”;其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影响。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中枢,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十数亿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卫生院在控制传染病、提高农民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计划经济时期,乡镇卫生院主要靠县级财政与农村集体经济联合支撑。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进入转型时期,特别是1992年卫生院“三权”(人事权、财权、管理权)下放到乡镇,由于集体经济支撑的缺失、传统合作医疗的式微、乡级财政困难与投入的不足,致使乡镇卫生院出现“三三制”局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示范效应,乡镇卫生院为了自救,也融入改革的洪流中,全国有许多卫生院都采取了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等“企业改革”的经营模式,在改革的进程中,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倒退和异化:预防保健功能削弱、基本医疗服务追求市场效益、基本放弃对村卫生室(所)的管理职能;这样,乡镇卫生院几乎变成单纯提供医疗服务的竞争性机构,作为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乡镇卫生院,已被异化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样的“乡镇卫生院”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走上了依靠市场、大力发展医疗服务的道路,与同样失去任何财政补偿渠道、基本为私人举办的村级卫生所,都成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者。这样,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在“网底”和“中枢”的割裂、分散中倒退了。从而成为农民预防保健滑坡、“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因素。2002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国未来十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改革明确了方向。《决定》指出,乡镇卫生院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其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至此,以政府为“主导”的乡镇卫生院的改革拉开了波澜壮阔的“大幕”。但是,政府在卫生院改革中如何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举办卫生院的方式和途径怎样?由于相关基础理论研究不够,导致理论界对“政府如何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众说纷纭。理论的存疑,导致改革实践的摇摆不定,改革政策的执行出现了“弹性”,特别是有不少县级财政对卫生院的投入仍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导致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存在三种“尴尬”状态:拖而未收、收而未管、管而不当。当然,卫生院的改革同样是对社会资源、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要影响到既有的利益群体;同时,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背景、瞬息万变的情势,卫生院改革的效果也是不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囿于风险、囿于利益损失,许多地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采取了观望、拖延的态度,一些地方卫生院的改革被停滞在美好的方案中无法实施。因而,如何推动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顺利进行,呼唤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探讨。正是受这一时代背景和形势需要的鼓舞,笔者有幸获得世界银行卫生八项目、英国赠款项目山西省农村卫生政策应用研究(DFID—OR—SX-06)项目的资助,对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律展开深入研究。实际上,乡镇卫生院改革是近几年来国内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但相关研究多从社会、历史、政治、经济、管理、实务操作细节等方面对卫生院改革进行了多角度、方法多元化、地方性、区域性、片段性、微观性的研究和考察。而对之进行多维的,从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结合进行体制的综合研究,并进行新体制的制度规则的建设研究则是极少的、初步的,鲜有系统性、综述性研究。本著认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工作涉及到的利益群体非常广泛,而且又集中在农村的特定范围内,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农村原有集体经济模式的解体,财政体制的改革,乡镇合并政策的实施,农民的医疗问题、预防保健问题等等,诸多重要复杂的社会问题均需要以卫生院的改革作为切入口予以解决。这种“转型”时期的大背景,无疑增加了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难度。笔者认为,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实质上是对乡镇卫生院传统体制的改革。体制是由政策与法规组成的一个系统,乡镇卫生院无法自主选择。因而,卫生院的改革是个涉及面非常广的复杂问题,对之进行研究,就必须“跳出卫生看卫生”,从政策与法律等规则体系的宏观建设视角出发,应用卫生经济学、卫生管理学、公共财政学、法学等多学科理论,对乡镇卫生院改革展开立体式的综合研究。确定了研究思路后,著者带领课题组成员“走向田野与社会”,对乡镇卫生院结构、管理与运营展开“解剖麻雀调查”、对比调查;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方式的改革的问卷调查、座谈调查;对卫生院改革政策制定参与者的访谈调查等。行程及至山西省、山东省、江西省三省十个县25个不同的乡镇卫生院、10个村卫生所,为笔者深入的理论分析奠定了基础。本著以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我国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律进行了系统剖析与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结果如下:第一章,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卫生院的体制沿革。考察了我国乡镇卫生院体制的沿革与政策的演变,明确了现行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规定。第二章,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对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所形成的“软法”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对乡镇卫生院改革中政策与法律的全方位调整设计了制度框架。第三章,乡镇卫生院改革与政府责任定位。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是认识乡镇卫生院改革的起点问题,在对乡镇卫生院功能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对比基础上,深刻论述了政府主导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客观必然性,进而对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机制做了战略构想。第四章,法律视野下的卫生院法人机制重构。我们将乡镇卫生院的法律性质定位为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财团法人,以此为基点,对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内、外部治理机构进行了法律理论分析和构建。第五章,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法律适用。对卫生院相关的基本法律关系及其改制中的调整进行了分析,简述了卫生院资源重组或改制、卫生院上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所适用的政策、法规,设计了卫生院改制的法律适用与操作程序。第六章,对乡镇卫生院改革政策再完善的论证。乡镇卫生院属于“政事合一”单位,我们在对乡镇卫生院所提供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与受委托进行卫生行政管理的三大功能的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卫生院“医防一体”改革的矛盾与症结分析,从政府购买预防保健模式的构建和宏观调控角度,对现行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第七章,乡镇卫生院改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对卫生院在传统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定位进行分析,试图对试点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和定位;并对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监管参与权、医患双方法律关系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法律规制等进行创新研究。乡镇卫生院的改革,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容之一。党和国家对之投入了极大热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投入200多亿元对乡镇卫生院为主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因而,乡镇卫生院已是国家新的农村卫生政策惠及农民的重要载体。可以说,当下的乡镇卫生院改革事关农村卫生改革的全局。改革总是多维的,需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联手解决问题。本著试图在乡镇卫生院改革领域,纵横法学、公共经济学、财政学、卫生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视角,综合评析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与法律关系。当然,著者无法以匹夫之力完成卫生院改革政策与法律的全部完善与制度的蓝图构想,只是抛砖引玉,以拙笔引领学界同仁的经典华章,共商之。 -
政治文明视野下的工会维权田芝健、韦刚《政治文明视野下的工会维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与昆山实践》一书,以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为宏大视野,以昆山工会维权的理论与实践为典型个案,阐明了新时期工会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中的职责和作为,论述了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构建新型社会主义人际关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对策性的问题。全书共分十章,从工会维权的理论渊源、价值分析、维权理念、工会角色定位到维权能力建设、维权方式创新、维权困境突破以及国外工会维权的做法,条分缕析,层层深入,又形成一个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整体。 -
行政法学郑传坤《行政法学》是供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使用的教材,也可供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行政法课程选作教材之用。 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调整基于公共行政权力行使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由于公共行政权力最经常、最广泛、最直接地影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因而行政法也就成了与人们的关系最普遍、最密切、最重要的一种应用型法律。不仅如此,现代行政法对于规范政府公共权力的行使,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重要的意义。令人欣慰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党和国家提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为中国现阶段行政法制的发展和行政法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行政法学也因其蓬勃发展而日益呈现出“显学”之地位,广大高校青年学生学习行政法、报考行政法研究生的热潮也呈现出不断上升之趋势。为了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需要,编者在认真总结多年来进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致力于反映学科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注重吸取当今中外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力求博采众长,融合提炼百家,努力形成特色,发挥集体力量,编写出了这本《行政法学》。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怀德近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取得明显进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一批新的法律,包括《立法法》(2000年)、《行政许可法》(2003年)、《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和《公务员法》(2005年)等,最高人民法院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实践和国家赔偿实践发展需要,及时公布了有关《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也有很大发展。为及时反映我国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取得的最新成果,适应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决定对2000年出版的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章节是第四章第四节、第六章、第七章第一节、第十二章第二节、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等。本次修订由马怀德、张红完成。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刘琳和赵鹏参与了修订工作。 -
教育法学黄崴教育法学是教育学科类专业和公共管理学科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各级各类教育行政干部、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本书以教育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以近年来国内外教育法学研究成果为基础,系统论述了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律主体、教育法律过程和教育法律实践。本书可以作为教育学科类专业和公共管理学科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材,同时可以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继续教育的教材。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怀德为适应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我们组织编写本套《高等教育法学应用教材》。法学是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本套教材的最大特点在于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力求与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及法律实务相一致。2. 力求与最新《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3.力求用简洁、实用的事例说明深奥的原理和规范。4. 力求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动态。本教材强调对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力求与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教材,并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试题加以分析。密切关注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努力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使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教学。 -
行政法律全书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一直致力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编辑出版和宣传。为了方便读者学习、查找和适用法律,我社特意组织编辑出版了本套丛书。本套丛书的特点在于:一、分类科学合理考虑到实践运用的需要,我们创新地采用了主题+效力等级的分类方式:首先按主题进行分类。主题根据法律事项设定,规范同种事项的法律文件归于一个主题之下。我们合理设定了多个主题层次,保证读者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法律文件。其次,主题下按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进行分类,方便读者运用。而且,为了最大程度地适应读者的需求,本套丛书分为刑事、民事、劳动、公司、合同、公安、工商管理八本。既可单独成册,也可汇总为一套。二、收录全面准确 本套丛书全面、准确地收录了各部门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询问答复等法律文件。其中,请示答复、询问答复对于法律的实际运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一般法规汇编没有予以收录。三、检索实用快捷本套丛书将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以脚注+所在页码的形式全面展现,使读者能够以最快捷的方式找到法律问题所涉及的所有规定。此外,本套丛书主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条文前附有条文主旨,在书中还附有立法体系图等内容,方便读者学习和使用。本书收录截止到2007年2月10日。尽管我们精心进行编辑,但难免会有不完善之处,恳请读者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