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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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应松年,王成栋 主编一个时期以来,尤其是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行以来,司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极为丰富的鲜活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案例,这些案例是司法机关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于实践的结果,同样也是行政法理学的体现。通过研读案例也是学习法律的一种极好的方式。但现有案例学方面的书籍偏重于以案说“法”,这里的“法”仅仅被理解为法律规范、法律规定,而对于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原理或法律规定中所体现的法理,则很少被提及。既然案例是法律作用于社会生活的产物,是静止的法律规范“活化”的结果,是司法过程对法律理论运用的一种能动反映,因此,案例又是法律规范、法律原理、司法技巧的统一。同时也说明,对于法科学生或其他学习法律的人,掌握法律规范、法律原理、司法技巧是学好法律的不二法门。只有同时掌握好这三个方面的知识,并融会贯通,才能对法律现象进行规律性的认识,才能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基于以上认识,本书力图将法律规范、法学原理、司法技巧溶为…体。首先,叙述案情,并保持其相对的完整性,以免事件之间的联系脱节。其次,针对案例事实、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以及本书的体例编排提出问题。再次,解答问题,而解答问题又是从解释或阐述法律概念或法学概念等法学理论开始的。这方面的着墨较多,对于一些较为重要的理论问题还作了历史的分析,说明其发展过程,体现以法理说案。以法理说案是以往案例学方面的书籍所忽视的,这也正是本书的最大特色,它可以帮助人们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巩固、深化。作为案例,一定是具体法律规范适用的结果,本书沿袭了传统案例学书籍的做法,对具体的法律规定在案例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即以案说法,或以法律规定说案。由于在案例分析中引入了法学理论,一方面可能加深了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法律规定与法学理论之间的矛盾,或结论模糊或多个答案的状况。如果读者有这种体认,这正是作者所希望的。因为案例分析本身就是人们对一定法律现象的解读,这种解读应当是开放式的,能引导人们进行更多的思考,能促进立法、司法的完善,也能帮助人们对既有法学理论的修正,而不是思考的终结。此外,本书尽可能地汲取了行政法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如将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相关理论的引入;将公产法理论作为行政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运用于案例分析之中。还吸收了行政法立法、行政法司法的最新成果,如行政诉讼法新的司法解释、有关证据的规定等均在本书有较大的体现。 -
行政法学王作堂,刘家兴 主编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教材、大纲和考试命题逐渐统一、建立自学考试全国统一题库后,为适应法学自学考试和多层次法学教育的需要,帮助广大考生深入全面地理解课程的重点内容,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顺利通过法律自学考试,特邀请主考院校多年从事法学各学科教育与自学考试辅导有经验的教师编写了这套《历年试题考点剖析与预测》丛书。本套丛书具有如下特点:(1)根据最新修订的大纲和教材编写;(2)以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考核知识点及能力层次为线索,按指定教材章节编排,根据对历年试题分布情况的总结,对每一个知识点已经出现、可能将要出现的题型予以归纳并在后注明,提醒考生根据命题思路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3)针对历年试题与重要知识点科学安排补充习题,真正起到强化与巩固的效果;(4)内容简要、体例合理、层次清楚、释义准确,所附题型与答案示例齐全,覆盖面广,有利于考生对本门课程的理解和掌握。本书最大的特点是对历年自学考试度题进行详细解析,列出每章每节的历年试题题型与分值,对每个知识点历年所考试题均一一在后标明。本套丛书每册书后均相应附有各学科1995至2001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真试题、答案及其评分标准。考生可以了解该学科的命题原则、指导思想和规律,掌握答题方法和技巧。 -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沈亚平本书借助于案例所设定的具体情节,不仅使学生能够准确地把握行政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而且还可以使学生发现行政法律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发现行政法学理论中具有研究价值的内容。除此以外,通过案例教学还可以帮助和启发学生去寻找更为可靠、更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通过行政法学基本理论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理解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内涵,提高法学理论修养,加强对行政法学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的理解。借助于案例分析可以丰富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素材,拓宽学生的视野,加深学生对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同时也是为了强调行政法学研究中的实务研究和应用研究层面,使学生更多地具备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知识和能力。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陈亚平本书在总结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外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研究成果,紧密结合已有的和最新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释,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框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基本原则及行政法律关系的相关理论;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公务员的基本知识;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及其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的理论;各种类别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损益性行政行为、多效性行政行为及行政相关行为的具体理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制度;行政复议的基本理论及其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行政诉讼的一般理论及其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的有关知识;行政赔偿的基本理论及其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行政赔偿关系的主体,行政赔偿的程序、方式和计算标准及行政补偿的相关知识。本书既可作为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教材,也适用于各类成人高校学员专业学习、备考,还可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行政法的入门书或参考书。 -
行政法论丛罗豪才《行政法论丛》第九卷秉承本论丛业已形成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序上反是非曲直了过去一年中我国行政法学界学者,特别是青年行政示学者们付出的不懈努力。其中:高秦伟的《行政法规范解释导论》结合中国实际,针对在行政法适用中具有重大意义、但国内研究相对薄弱的行政法规范解释进行了细致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当下中国问题的可行性建议。张世泰翻译的卡罗尔·哈洛著的《法律与公共行政》回顾地考察了行政法对于正在变化的公共行政技术所做出的一些典型回应,记录了法律和公共行政这两个领域之间的一些部突。本文特别提到,基于对冷冰冰的法律化过程和高高在上的法律的一种反思,欧盟当前日益增加了对“软法”的运用和对软治理技术的依赖。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问题与公法学所关心的问题有诸多重合之处,因此论在公法学领域引起了相当关注。在《公共选择方法论限度深析》一文中,金自宁从公法视角出发逐一探讨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大基本要求,透彻分析了公共选择理论作为一种方法论的优越之处及其限度。对于学者奥利·洛贝尔在《新新政:现代法学思想中管制的衰落与治理的兴起》一文中把新治理理论引入到法学领域、对其进行的实践调查和理论研究,王新艳的《法学视角下的新治理》与王卫明的《超越管理的治理模式》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解读和评说,半进一步分析了新治理理论对于行政法的意义及其自身在的若干问题。 -
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研究张树义主编本书是教育部“WTO与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课题的中期成果。表面上看,“WTO与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与本书主题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但其实不然。加入WTO,毫无疑问是对中国历史性挑战,这种挑战又恰逢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之中。如此重大的挑战之所以能为我们所面对,恰恰是因为二者有一共同的交汇点:市场经济。因此,中国是在改革中选择了市场经济,中国是在市场经济的选择中走向了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之于中国,不仅仅是意味着它是一种与计划经济不同类型的经济,于技术、于制度、甚至于文化,市场经济都是与计划经济根本不同的两码事,由此才有了中国社会转型之说。一个社会的转型那是千年一遇的事情,但考虑到技术、制度、甚至是文化层面,那也是千年难变之事。转型必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WTO、政府活动、行政救济,这些因素都是社会转型很难离开的因素。当我们聚集于这些因素,首先进入眼帘的恰恰是如此矛盾的现象:矛盾之一,中国改革打破了国家对所有社会资源的垄断,社会日益利益多元化。利益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增多,面对日益增多的纠纷,我们希望有一个强大的司法权,但司法权的现状却不令人满意。矛盾之二,司法权在中国的改革过程正日益加强,但正在加强过程的司法却遇到了“诉讼爆炸”的难题。多元社会产生的数量日益增多的纠纷蜂拥向法院。以至于法院难以承受重荷。由此导致我们所希望的一个强大的司法却难以发展。矛盾之三,在司法遭遇尴尬之时,我们所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影像,过去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在改革过程中却纷纷推向法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此,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如此。这对于本已处于尴尬地位的司法无疑是“雪上加霜”。矛盾之四,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中固然应当削减政府职能,但对政府职能的削减又不能简单化,才使我们也看到另一方面,即要求加强政府的职能,削减其直接组织经济活动、分配资源的职能,加强其控制、监管市场的职能。在削减与加强之间我们往往举措失当。上述矛盾的存在使我们关注于这样一个主题,在一个矛盾、冲突、纠纷日益普遍化的社会中,我们寻求一种什么样的纠纷解决机制以使社会能够和谐稳定。社会学界与法学界对此提出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之说。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司法、仲裁、调解、和解等等,都不失为一种重要的途径。然之于中国社会而言,我们恰似所要思考的是行政在纠纷解决机制之中所处的地位。因为我们毕竟是从这样一个起点开始的运动,即行政分配所有的社会资源。在中国的改革之中,行政固然应当从过去不恰当的领域退出,但同样也需要探讨,行政应当在哪些方面加强。尤其是在社会纠纷日益增多的领域,对于建立一个和谐社会来说,行政可能责无旁贷。本书的立意如此。当然,由于本书所研究的是社会转型期的问题,尤其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问题,实无前例,可供借鉴的资料并不丰富。其中很多观点也就不免显得浮浅。这并不是为本书的不成熟寻找借口,而实在是中国学术的“自白”。权当“抛砖引玉”。 -
比较行政法(美)古德诺著《比较行政法》,美国人古德诺著,一八九三年出版于美国纽约,是行政法学领域的经典之作。民国之初,随着西学东渐的浪潮,此书被介绍到国内,成为了引入我国的第一本外国行政法著作,对中国行政法学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主要针对初学行政法的读者,故言语通俗晓畅,并力图为进一步研究指示途径。全书共分六编,原版分之为两卷,前三编为第一卷,标题为“组织机构”;后三编为第二卷,标题为“法律关系”。汉译本不分卷,各编之主要内容为:第一编为“分权论”。在这一部分里作者对“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含义进行了界定。第二编为“中央行政论”。此编着力论述行政元首之组织以及元首的行政权,这包括对当时美国、法国的总统,德国的诸侯与皇帝,英国国王,以及各国政府的参事院(枢密院)、中央诸部行政职权的探讨。第三编为“地方行政论”,这一编里作者对诸国地方各级政府的沿革、行政组织的特征加以介绍,其中对美国着墨尤著。第四编为“官吏之法律”,它论述有关公务员制度,泛论官吏的选任资格、官吏的权利义务等。第五编为“行政部之作”,这一部分里,他通过比较的方法,集中论述了有关行政部门性质的问题。最后一编为“行政部的监督”,在首先论述监督的必要之后,作者分别就司法的监督、民事审判厅、刑事审判厅的监督进行了分析。 -
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读本赵俊山《工商行政管干部培训试用教材: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读本》是一部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实用干部教育读本,内容涉及市场秩序、商业贿赂、工商行政系统、社会发展、新农村、公共突发事件、行政民主、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
工商行政管理常备法律全书工商行政管理常备法律全书编写组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者,不论您身居要职还是从事基层工作;不论您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培训还是只掌握有限的法律知识,毫无疑问的是:法律必将与您的工作息息相关。也许,通晓法律的您常苦于找不到相应的法条;抑或,很少受过法律培训的您常苦于面对法律难题无从下手,此时,这本《工商行政管理常备法律全书》,它或许能够为您及时排忧解难。我们编辑出版的这本《工商行政管理常备法律全书》,其特点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收录法律文体全面。我们在深入了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全面收集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有可能运用的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等,使您工作中所面临的绝大多数的法律问题,都能够从我们的书中找到答案。二、在分类编排上充分考虑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域划分。本书在深入了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全面收集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有可能运用的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等,使您工作中所面临的绝大多数的法律问题,都能够从我们的书中找到答案。 -
行政办案简明手册2006年版《行政办案简明手册》编写组 编为了满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和当事人办案的需要,我们编辑出版了本套“办案简明手册”丛书。丛书分《民事办案简明手册》、《经济办案简明手册》、《刑事办案简明手册》、《行政办案简明手册》共四册。本套丛书具有以下特点:1. 使用面宽。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同类图书大多只是为法官审判“量身定做”。事实上,除了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律师也是办案主体,并且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也大量参与办案活动。本套丛书的使用对象除了法官,还有检察官、行政官员、律师和当事人。2. 简明实用。法律文件浩瀚如烟,办案用书越编越繁,不仅普通百姓往往无所适从,而且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也倍感不便。我们根据办案的需要,精选了常用的法律文件,以达到“简明”之特点。每册分为实体篇和程序篇,各篇再根据案件的类别和程序的不同阶段分成若干部分,能让读者迅速查找到所需的法律。3. 便于携带。本套丛书采用口袋本和软封皮,制作精良。4. 容量大,定价合理。本套丛书在版式上借鉴了国外的先进做法,实现了读者对法规汇编类图书容量大同时价格低的愿望。更好地服务于读者是我社的出版宗旨,也是编辑本套丛书的指导思想。欢迎读者使用并提出改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