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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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论坛文正邦为了展示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的学术特色和学术风格,在出版《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一辑的基础之上,我们又推出了《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二辑。考虑到宪法与行政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需要,本辑在栏目设置方面与第一辑相比略有调整,开辟有“公法基本理论研究”、“宪法及宪政理论研究”、“诚信政府理论研究”、“行政法治理论研究”、“教育法制理论研究”、“域外行政法研究”等专栏。我们将从第三辑起,开始选用部分校外相关专家、学者研究宪法、行政法领域问题的力作,同时,还考虑收入一些对宪法、行政法相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的学术研究成果,以丰富本论坛的内容,提升其学术品位和质量。在此,我们热忱欢迎校外的相关专家、学者届时不吝赐稿。.“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坚信,有西南政法大学领导的热情支持,有校内外各界朋友们的大力扶助,有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我们的《宪法与行政法论坛》质量的提升、我们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的持续发展,就有了强大的、永不枯竭的活力与动力,我们就一定能够走向辉煌!... -
新闻法制前沿问题探索曹瑞林作者以扎实深厚的法学、新闻学理论功底为积淀,以敏锐的记者眼光,透视了近年来若干新闻法制现实和前沿热点问题,涵盖了新闻舆论监督、新闻报道与人格权、新闻侵权认定、新闻侵权责任、新闻侵权诉讼、新闻作品著作权等多个方面,并对著名新闻官司作了深入独到的评析。本书是学习研究新闻法学的好教材、处理新闻纠纷的好帮手,特别适合记者、编辑、通讯员、法官和新闻、法学院系师生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贾春旺工商行政管理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38) 中国检查 本社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2006年3月29日国务院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二○○六年七月七日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与法医学张益鹄本书是作者们多年来从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争议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医学司法鉴定的理论与实践总结。前半部分主要根据法医学的观点介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的现状,分析目前普遍存在的处理不公正的原因;接着介绍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类型、处理的途径等基本知识,企图让人们能够正确对待它们、减少它们的发生以及明了发生后正确处理的途径;重点介绍法医学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地位与可能发挥的作用,纠正某些人存在的对法医学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 -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中国法制出版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
医疗事故维权妙计吕继东,何军兵遇事怎么办?快找维权妙计!实例答疑,直观明了,一点即通!工作中,生活中,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难免会遇到一些麻烦。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如何是好?要依法维权,该怎样寻找法律依据?找到了依据,又该如何适用?如果您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当纠纷摆到您面前时,您又该如何裁断?”维权妙计”丛书想您所想,由在各个法律事务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作者写作,给您最好的途径来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对您在适用法律中最头痛的问题联系实例进行解答。本书是系列之一,内容围绕医疗事故维权。 -
道路交通维权妙计匡凌实例答疑 直观明了维权妙计 一点即通[看更多] -
交通法律适用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各类各层法律文件层出不穷,让广大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在适用法律时无从下手。根据多年法规汇编的经验和与读者的交流,我们发现简单的法规汇编已经很难满足读者的要求,为力求突破,便利读者,我们这次组织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立法工作者编辑出版了此套丛书。本套法规汇编的最大创新在于首创了具有极大关联检索功能的“注释链接”,将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以脚注形式全面展现,使读者可以最便捷的方式查找出一个法律问题涉及的所有规定。最全面准确的收录——本书除收录了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重要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委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答复,有些具体意见还全文附在相关脚注中,使读者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和高效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