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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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报案例精编15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报案例精编:治安处罚》依据各个法律部门的特点精心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科学编排,合理分类,兼顾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的需要,真正做到简明易用,一目了然。对于重要法律进行解读释义,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报案例精编:治安处罚》集中展现了部委规章清理的最新成果,分门别类列明了该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值得一提的是《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报案例精编:治安处罚》还收录了发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指导型案例。 -
舆论监督研究许新芝,罗朋,李清霞 著《舆论监督研究》以“舆论监督”为研究课题,对舆论监督的概念、基本原则、发展历程等各方面做了详尽的研究。尤其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舆论监督状况,结合了大量的实例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精辟得当,深刻到位。对关心及研究相关内容的读者具有参考价值。 -
护理法导论达庆东,徐青松 主编《护理法导论》由法律(卫生法)基础理论、护理管理制度和护理执业法律规范共16章组成,将护理所涉及的卫生法律、法规融入各章节之中;同时,采用教学内容和案例、我国卫生政策法规与国内外护理执业状况介绍相结合的编写模式,就护理执业中的法学问题进行阐述,理论联系实际,论述简明扼要,具有理论性和实用性。 《护理法导论》既可以作为医学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学生的教材,也可以作为护理人员和护理管理干部的培训用书。 -
公安行政执法权理论与实践邢捷 著《公安行政执法权理论与实践》是以公安行政执法权的运行为主线,以公安行政执法权的动态控制为重心,不追求面面俱到,对涉及公安行政执法权原理、理念与原则、主体、动态控制、监督与救济和执法的发展当中有关问题进行探讨。这些问题或为作者在多年公安教学中对公安行政执法的一些体会,或为在公安实践、调研中的一些感悟。希望通过《公安行政执法权理论与实践》的撰写对于公安行政执法权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并服务于公安实践。 -
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管理法规读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丛书”编委会 编本书为“国家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丛书之一,由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家编写、编辑与审定。本书主要内容有6部分:1.我国基本法关于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2.学校及幼儿园综合管理法规;3.学校及幼儿园整顿秩序与治安综合管理法规;4.学校及幼儿园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法规;5.学校及幼儿园基建安全管理法规;6.学校及幼儿园健康和卫生保健管理法规。本书全面反映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主题,以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培训的要求,可作为各地政府,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安全法制教育工具书,也可作为以上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全员职工及在校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本社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
新编行政法理论与实务陈大文 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新编行政法理论与实务》在简明扼要地阐述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历史和作用、渊源和分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行政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律实践,对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作了比较系统的介绍。《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新编行政法理论与实务》突出应用性,重视实践性,采用了案例引导式编写体例,突出了案例教学的特点,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新编行政法理论与实务》可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法律类、管理类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教学使用,还可作为干部培训、职业培训等培训用书。 -
机动车事故受害人救济机制研究孟利民,刘锐,王揆鹏 著2004年,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孟利民教授和国家行政学院刘锐副教授等人组成的课题组,以《河北省机动车事故救济机制研究》为题,申请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得到资助。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发现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救济问题主要是国家层面上的制度建设问题,河北省的作为空间并不大。于是,课题组适时地向主管机构提出了扩大研究领域至全国的申请并获批准。课题的研究主题最终确定为《机动车事故受害人救济机制研究》。课题从立项到最终完成,整个研究过程持续了四年之久。导致这项研究持续如此长的时间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这四年正好是我国机动车事故相关立法急剧变革的四年。从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为交强险)施行,到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及交强险调整赔偿限额和费率,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主要救济机制——侵权赔偿和强制保险赔偿机制——始终处于不断调整的不稳定状态,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年初。其次,任何一项制度的变革,其效果的真正显现及问题的充分暴露都需要时日,机动车事故受害人救济机制的变革也概莫能外。 -
新编食品安全法律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新编食品安全法律手册》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生命安全,制定本法。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
食品安全法问答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编《食品安全法问答》针对人们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的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大大增强这一观点而作了此书。然而,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例如“致癌红心鸭蛋事件”、“药物残留严重超标的多宝鱼事件”以及多起严重的“问题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例如,“三鹿奶粉事件”对于公众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沉重打击,给我国乳制品行业等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