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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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剖析与预防腐败指引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编著暂缺简介... -
国家人权机构研究张伟 著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于2002年6月成立,专门从事人权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资料建设、学术交流等活动。在徐显明等教授的倡导下,我国大陆地区第一个人权法学二级学科在本所设立,并逐渐确立了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人权国内保障、刑事司法与人权、宪政与人权5个研究方向。自2007年开始,人权法学专业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所现有专职科研人员5人、行政与科研秘书1人,12位国内外兼职教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本社 编1.“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2.“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3.“相关规定”——列举了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释义及适用指南王建平,许耀元 编著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以下简称武警法),我们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释义及适用指南》(以下称适用指南)。该适用指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胡主席关于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武警部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研究武警法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参考借鉴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着力为社会各界学习执行武警法提供帮助。在编写过程中,我们按照准确、权威和实用的要求,反复重温、认真讨论草案起草时确定条款、斟酌文字的用意,把立法意图全面科学地反映在“指南”中,在每条释义中,都开宗明义地阐明条文主旨,阐述制定该条规定的实践依据,还从170多部法律、200多件法规中明确了可以执行和参照执行的50多部法律法规,为学习贯彻提供了参考。同时,紧密结合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习贯彻武警法中提出的新问题,广大武警官兵在贯彻落实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简明扼要地予以解释,以期对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都有指导和参考价值。 -
环境法总论王蓉 著《环境法总论:社会法与公法共治》在对私法、公法、社会法的价值功能的认知上,首次界定环境法应为社会法与公法的共治。对于私法、公法和社会法的价值功能,《环境法总论:社会法与公法共治》认为“社会法的价值功能在于实现社会自治,私法的价值功能在于实现个体自治,而公法的价值功能则在于保证社会、个体自治的实现。”这些认知不仅科学并创新性地归纳了环境法的基本特征,而且对于法域自身的进化也将产生本原性的推动作用。 -
最新社会保险法律政策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最新社会保险法律政策手册》以《社会保险法》为核心,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为内容,包括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对社会保险办理中若干具体事项起着重要规范作用的通知、复函等政策性文件,涵盖了常用的全部社会保险法律政策文件,具有贴近大众、方便实用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四次审议后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会保险制度进行立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案例解读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运用法律处理日常事务的需求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一般读者而言,法律本身的专业术语过于艰深,学法的难度很大。为了便于读者学法用法,我们在编辑出版法律注释本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了这套案例解读本。本系列旨在通过具体案例,说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涵。 -
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的认定王丽英 著本书第一章界定了“公安行政失职”的概念。因为“公安行政失职”这一概念是由“公安机关”和“行政失职”两部分组合而成,所以,本章内容就是以界定这两个概念为使命。首先界说公安机关及其行政职权。从介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概念、范围、职权入手,着重区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权和行政管理权,试图提炼出区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可操作性标准,明确界定公安行政行为的概念、特点、范围。因为在实践中很多应该国家赔偿的公安行政行为借行使公安刑事司法权为名,逃避司、法救济和国家赔偿。其次将“不作为”放在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语境中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区分了合法不作为和违法不作为、区分了不履行法定职责与不履行法定义务、区分了纯正不作为与不纯。正不作为,演绎出“行政失职”来指代,“行政不作为”,即将“公安行政不作为”称为“公安行政失职”,这是本书主要创新点之一。此外,在总结分析行政法学界对公安行政失职行为特点及表现形式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个性化的公安行政失职特点及表现形式。 本书第二章是公安行政失职行为的界定和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两大核心内容之间的桥梁。其内容主要是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学理探究。在福利国家时代(社会法治国时代),相对人要求政府“作为”是权利,当政府不履行作为义务侵害其权益时,有权提出赔偿救济,行政失职国家责任在这时已得到肯定。同时“主权在民”、“反射利益的否定”及“裁量收缩”等理论为“行政失职”国家赔偿制度建立起到了理论先导作用。当我们眺望行政失职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宏观社会背景之后,我们的视线必然回到眼前中国的行政失职理论的孕育、发展、研究现状及制度建构,发现了我国研究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薄弱和相关制度障碍,导出研究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必要性。本书第三章是研究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主体要件。在区分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侵权主体与责任主体、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责任主体与赔偿义务主体的基础上,认为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的侵权主体是公安行政主体(包括了公安机关和行政授权主体),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界定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主体要件时遇到的难题是:公安行政主体具体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定{行政授权(包括规范授权和委托授权)问题、非公安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认定等问题,它们作为本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在本章的第二节里。 本书第四章是研究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行为要件,即公安行政失职。写作思路是沿着公安行政失职的构成要件之途展开的。笔者认为公安行政失职是公安行政主体在能够履行的情况下,逾期不履行行政作为义务。可见,“行政作为义务”、“逾期不履行”、“过错”是界定“行政失职”行为的三大核心。“行政作为义务”这一概念是本书将“行政作为义务与法定职责”、“行政作为义务与法定义务”两组概念比较后得出的创新型概念,它的包容性更贴近公安执法实践中行政失职义务来源多元化现象。在论述“行政作为义务”时着重论述了“行政作为义务”的来源及内容,体例上采取了更加直观的类型化模式。“逾期不履行”问题的着眼点是“期限问题”,本书也采取了类型化的形式分述了法定、约定、紧急、合理、承诺等期限。“过错”是“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行为表现的主观态度。在本书中,“过错”的作用有两个:一是对公安行政失职行为的认定,二是作为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过错。因此,“过错的判断标准”、“过错与违法的关系”以及“过错归责原则”在界定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时的独特作用就成为本章第三节核心内容。本书第五章是研究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损害要件。损害是由侵权引起,所以,本章由“公安行政失职已构成侵权”和“公安行政失职侵权行为已构成损害”两部分组成。在第一节里首先寻找公安行政失职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学说支撑和制度依托。其次,在比较“作为行为侵权与行政失职侵权”、“民事不作为侵权与行政失职侵权”中凸显公安行政失职侵权的特点和_范围。有侵权必有损害,本章第二节重点阐述了损害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其计算基准等问题。这部分内容的写作中大多采用了民事法学对损害研究的成果和机理。 本书第六章是研究公安行政失职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要件。着重论述公安行政失职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以及认定该因果关系的标准等,提出认定公安行政失职因果关系的方法沩:采用“替代法”来认定事实因果关系;用“可预见觑则”来认定原因对损害的“相当性”;用“原因力”、“可预见规则”理论来认定介入因素能否中断初始侵权行为(行政失职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如果被中断,那公安机关不承担行政失职赔偿责任。如果不被中断,那公安行政主体就承担行政失职赔偿责任。这是本书最难点也是最大的创新点。 -
博物馆法规文件选编中国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 编在国际博物馆协会第22届大会即将于上海召开之际,中国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组织编纂了这本《博物馆法规文件选编》。本书是第一次将中国国内有关博物馆的法规文件进行汇总选编并正式出版,既是中国博物馆法制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让世界了解中国博物馆发展的一个窗口。同时,书中还收录了相关的国际公约以及部分国家的博物馆法规,期望以此增进中国与国际博物馆界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并将此书作为对本届大会的一份献礼。 -
公益法律研究刘东华,杨晓雷 主编中国社会正处于深刻的转型阶段,经济、政治、法律等社会各领域正处于快速发展变化过程之中。人们可以从各种角度、通过各种手法来描述这些缤纷的变化,而如果从社会问题的法律视角观察并作出总结,这种变化则体现为新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不断地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