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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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吕高玉 主编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科学,是医学和法学相互渗透交融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医疗卫生法制建设的保驾护航和规范制约。随着医药卫生的深化改革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卫生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卫生法这一法律部门也在飞速发展。我国已经制订了一系列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初步形成了以卫生法律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章为主要内容,并包括大量地方卫生法规、规章在内的卫生法律体系。在我国医学教育课程体系中,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欠缺的弊端日趋明显,已不能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为适应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需要,推动医学院校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改革,增强医学生的卫生法律素养,我们组织多位从事卫生法学教学与研究并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等编写了《卫生法学》一书。《“十二五”医学人文系列规划教材(专科):卫生法学》从大卫生角度出发,以法学基本理论和最新立法成果为基础,既介绍相关卫生法律制度,又注重探讨热点难点理论问题,力求实现理论性和知识性、科学性和新颖性、医学性和人文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结合。本教材可供医学院校各专业学生使用。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原理与实务吴建国 著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机动车辆迅猛增加,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道路交通安全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科学地处理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已成为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关注的问题。我国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已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同期生效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虽有利于规范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但我国每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仍排在世界的第一位。 -
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王人博 等著《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挑选了近代宪政史上的八个关键词:宪法、民主、民权、科举、议院、训政、文治和立宪国,逐一展开我们的解读。思想的价值在于逻辑,逻辑的基础是语词。如果说思想史是一个独立的存在,那么因语词而生的逻辑就是它的本体。附于本体之上的修辞与技巧可能是悟道的法门,或者是点缀,或者是幻象。在思想的体系之外尚有思想得以产生的社会土壤,而语词是连接思想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桥梁。思想因社会而生,或因社会而变形。当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后,此前的语境已经消失,但语词依然存在,持续发挥影响。此时,无论是要理解过去,还是要塑造当代的宪政思想本体,都需剖析因旧语境而生的种种宪政概念。 -
我们人民(美)阿克曼 著众所周知,“我们人民”是美国宪法的前三个字——在美国宪法的原文本中,这三个字还用特殊的哥特体大写出来。职是之故,“我们人民”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了美国宪法的专有名词。布鲁斯·阿克曼在这个层面上运用“我们人民”的含义,体现在本系列丛书的第一卷《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一书的“志谢”部分。在谈及福里斯特·麦克唐纳德(Forrest McDonald)教授的上乘之作《我们人民:宪法的经济起源》(We the People:The Economic Origins of the Constitution)(1959年)时,阿克曼扪心自问:对另一本不同的书冠以相同的书名是否会引起不当的混乱?阿克曼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书名是独特的;之于不同时代的不同作者而言,运用不同的副标题就足够了”。由此出发,本书的书名实际上就是《宪法的变革》:其内容在于阐释二元民主作为宪法变革的动力,是怎样推动宪法不断向前发展的。同理,本系列丛书的第一卷《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也不意味着“我们人民”是宪法的根基;相反,《宪法的根基》一书的主旨在于探讨美国宪法的基石是“二元民主”。此次修订版修订版将初版中很多被译为“制宪会议”的地方还原为“会议”。无论采取“会议”还是“制宪会议”的译法,它们指向的都是英文中的“convention”。由于我们将“费城会议”通称为“费城制宪会议”的缘故,“制宪会议”的译法或许更符合汉语世界的思维习惯。然而,“convention”一词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宪法研究人员那里专指有“法律瑕疵的议会”,它最早用来指称英国“光荣革命”后召开的那次有法律瑕疵的议会。依此而论,“费城会议”和美国南北重建时期排除了南部各州代表的“国会”一样,都因其法律上的瑕疵而应被称为“会议”。修订版体现了对“convention”的这种理解。 -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黄乐平 主编法律流程与赔偿标准图解本系列图书选取民事争议中常见的侵权纠纷,对其处理的全流程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各种人身侵权的赔偿标准做了细致的解说。书中还提供丰富的图表,帮助读者深刻理解、把握纠纷处理所需关注的要点。本书是“法律流程与赔偿标准系列”之一,全书共分9个章节,主要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流程与赔偿标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医疗事故法律关系的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民事救济、医疗事故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
宪法学原理陈云生 著《宪法学原理》讲述了:遵循科研的基本规范,对于每一项专题研究务求在深度和创新性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力求避免产生浅薄、平庸等科研上常见的弊病。如果让自己作个自我评价的话,笔者认为个人上述的主观目的和努力还是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至少自己认为在学术上还是一个有良心和负责任的研习人员。 -
宪法与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协调袁发强 著《宪法与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协调》从分析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入手,结合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表现与特点,分析现有协调法律冲突方法的困境与局限。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是单一制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不同于联邦制国家中各省或州之间的法律冲突,具有特殊性。在宪法与各法域的法律制度之间存在基本法这个特殊制度的结构缓冲,因此,直接运用冲突法方法并不能有效协调不同法域法律冲突问题,需要在宪法层面建立完善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实现宪法对不同法域立法和司法的制约和协调。 -
宪法的观念世界李占荣 著“观念”一词源自古希腊人对“永恒不变的真实存在”的高度概括,对应于英文中的“an idea”、“a concept”和“a notion”三个概念,但基本上囿于哲学和心理学之范畴而难以成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晚清以降,中国先后迎来了法治近代化与现代化之浪潮,法作为一种整体的表象进入国人视野。经过艰难的转型,中国社会的法治要素不断得以补充,乃至今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大好局面。若从学术观之,一个重要的成就当属“法的观念”之完全确立。难能可贵的是,我指导的博士后李占荣副教授选择了客观的立场,较少地受意识形态掣肘,系统地研究了宪法的若干重要观念:宪法的世界观、宪法的民族观、宪法的主权观、宪法的人权观、宪法的经济观等,甚至还涉及到了宪法的政党观。从宪法的法理角度审视,他提出的这些范畴都属于宪法的根本理论问题,有些问题也是宪法实践和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难题。他在第一章中将当今世界各国宪法的世界观概括为“唯我世界观”、“容他世界观”,在论证了这两种世界观的局限性之后,提出并论证了宪法应然的世界观是“整体世界观”而非前二者。 -
宪法学杨曙光 主编《宪法学》是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法学系列教材之一。教材选取了符合中国国情,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建设意义的理论作为基础,并紧密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结合理论发展最新成果,力求做到概念严谨准确、理论阐述简明扼要、事例分析深入浅出,以适应社会发展对法学专门人才的需要,适合成人自学需要。本教材共分七章。除第一章、第二章是对宪法的基本概念和历史发展作介绍外,其它章节均以宪法规范的内容为基础进行论述。每一章包含五个部分:教学要求、基本原理、知识拓展、事例分析、思考习题。“教学要求”提出学习要求。“基本原理”是学生应该重点掌握的学习内容。“扩展知识”则主要针对学生的特殊学习要求,对基本原理进行扩展论述。“事例分析”结合典型案例或事例解读该章节的基本理论。“思考习题”方便学生复习思考。 -
中国近代宪政理论的特质研究刘小妹 著《中国近代宪政理论的特质研究》以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预设为主线,借助民本、民权、民主、民意这一组范畴,解读中国近代宪政理论在对民主与权利的理解、权力结构的设计、民意作用机制以及宪法与政府关系等方面的诸多特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