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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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刘茂林,等 主编教材的编写严格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公共课和经济学、法学、工学主要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内容的选择克服了追求“大而全”的现象,做到了少而精,有针对性,突出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教材体例的安排突出了学习使用的弹性和灵活性,体现“以学为主”的教育理念;教材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形成文字教材和多媒体教材相结合的立体化教材,加强了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和帮助,形象生动、灵活方便,易于保存,可反复学习,更能适应学员在职、业余自学,或配合教师讲授时使用,会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
节约能源资源政策法规汇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织编写,范学臣 等主编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政府在能源利用中始终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即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为了保证两项目标的实现,今年4月,国务院专门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订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这对我国节能工作的开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政府机构节能作为国家《节能中长期规划》提出的“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对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完成了《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安排,国管局组织实施了空调供暖系统检测、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计量设施安装、新建建筑节能审查、节能产品和技术征集与推广、节能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
宪法学傅思明作者在照顾到宪法学知识系统的同时,对宪法专题有一定深度的叙述与阐发,使研究生在广泛学习宪法理论的基础上对专题有更深刻的认识与领悟。比如对宪法概念的阐述中,通过中西方对宪法概念的比较,得出结论性的观点,认为中国宪法的学者注重的是宪法的定位等属性研究,而西方学者则侧重对宪法表层功用的阐释,更重视的是政府与人民之间关系的调整的规定。两相比较,中国学者在研究宪法的问题上,更重视理论探讨,而西方宪法重视的是宪法的具体功用。 既有内容叙述,又有结论概括与提升。 其他内容涉及宪政、宪法原则、宪法的制定与解释、选举与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府制度、司法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以及违宪审查等,作者都有详细叙述。 本书既可以作为法学研究生理论深造的高级教科书,也可以作为公民增强宪法意识的读本。 -
全民公决的理论与实践魏贻恒全民公决是指在某个国家或特定地区内,享有投票权的人民全体就本国或本地区内的、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直接的投票表决。住民自决、直接选举、公民投票、创制复决、罢免等,都是全民公决的表现形式。按适用范围分,全民公决有六种基本类型,即选举公决、法律公决、政策公决、领土公决、国际问题公决、统独公决。古代社会的民众大会是全民公决的雏型;近代是全民公决的奠基期;现代是全民公决的勃发期。当代西方国家的全民公决制度各具特色;学术界在全民公决权的性质、理论基点、如何行使等问题上,也存在诸多争议。在中国,20世纪早期孙中山先生提出了包括全民公决权在内的直接民权思想,而且在政治实践中也出现了首次全民公决投票。 -
宪法丛书编写组本从书的特色主要包括:1.名师与你分享学习心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和手段对于法学学习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名师张晋藩、刘金国、焦洪昌、张树义、刘心稳、李永军、张今、李东方、宋朝武、阮齐林、刘玫、宣增益、杜新丽、赵威等教授亲自撰文讲述学习方法,帮你获得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2.基础知识助你触类旁通。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本丛书理论知识部分包括基础知识图解、重点知识讲解两部分。基础知识图解以图表的形式归纳、总结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条理清晰、框架鲜明,真正做到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完整的内容,解决学习过程中总结笔记的烦恼。重点知识讲解针对图表中重要知识点进行深入解析,内容全面、考点突出,体现与基础知识图解的内在关联性,抓住中心,宁精宁专,避免舍本逐末。3.配套习题帮你举一反三。题在精不在多,因此,无论是针对期末考试的习题,还是考研、司考真题,本丛书旨在“一题一提示,一题一解析,题题设考点,题题高质量”。无论是基础记忆题,还是引申案例题,都将帮你举一反三,夯实基础。除每章的同步习题外,本丛书还将整个学科的综合测试题奉献给读者,以供自测。 -
教育法学杨颖秀《教育法学(第2版)》分为总论、分论、责任与救济论三个部分,分别从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等不同层面探讨了教育法学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明晰教育法学的体系在于追求教育法学的科学性,如果《教育法学(第2版)》的体系划分能够为学员的学习提供清楚的思路,那么这种划分则可能是有价值的。第二,内容新颖。《教育法学(第2版)》在内容选择上不回避教育实践中呈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尽管这些问题讨论起来难度较大,但只要我们的讨论能够对学员起到一点引发思考、帮助思考的作用,那么内容的选择就是有意义的。第三,案例典型。《教育法学(第2版)》各章选择的案例一方面注意与讨论的问题相呼应,另一方面注意选择影响较大、近期发生的判例。坚持这样的选择是为了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较为抽象的教育法学知识。 -
行政性垄断之问题与规制郭宗杰对行政性垄断问题是我国法学界近年来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多以论文形式出现,系统深入的著述并不多见,本书正是对行政性垄断相关问题予以独辟蹊径的研究的专著。 本书创造性地提出行政性垄断是行政主体没有法律依据而利用行政权力实施的限制正常市场竞争的行为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以六章的形式,分别讨论了行政性垄断的基本概念、成因、危害、规制的理论与实践以及中国行政性垄断规制的内容、法律责任设置、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等问题。本书的亮点就在于其观点新颖,论述系统,在行政性垄断的研究框架内首次引入民法基本原则作为理论分析工具,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两个领域都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
宪政与法治的中国语境张明新《宪政与法治的中国语境》以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通过对最高法院重大案件的审判的再现,展示了一部形象的中国宪法史。这幅历史图画在细节的刻画上栩栩如生,而评论则从大处着眼,要言不烦,对于相关制度演进的过程及其历史和现实的意蕴给予了深刻的揭示。 -
宪法学余军 主编综观世界宪法学说史上使用的宪法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意义:第一,固有意义的宪法。所谓固有意义的宪法是指任何国家不论其社会经济状况如何,都有国家权力和行使这些权力的机关的存在,而用来规定该国高层机关、权力组织与作用及其相互关系,以及权力与国民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是固有意义的宪法。这种意义上的宪法存在于每一个国家,因为任何国家的政权都需要以一定的法令来组织其政权机关,进而对该国家人民与统治者的关系作出设定,其功能在于确保政治权力的永续化,并提供国家统治机构的正当性依据。这种意义上的宪法具有浓厚的法律实证主义的色彩,即主张宪法关系的决定力量在于赤裸裸的实力对比关系,现已逐渐退出了宪法学术的舞台。第二,宪政意义的宪法。宪政意义上的宪法又称“近代意义的宪法”,是指有关立宪制度的宪法,它以立宪主义为政治理想,主张限制国家公权力,以保障人权为其最终价值核心。这是宪法学说史上最为重要的宪法定义,也是当代世界各宪政国对宪法的共同认识。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16条所宣称的“凡权利未受保障、没有分权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就是典型的立宪意义上的宪法。19世纪以后,欧美各国语言中的constitution之含义,逐渐集中于这一意义上的宪法。这种宪法不论形式上是成文还是不成文的,均只以强调限制专断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权利为目的。第三,实质意义的宪法。所谓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凡是在实质内容上属于国家根本法的法律规范,不论形式上是否为宪法典或是法律,都属于实质意义上的宪法。这种意义上的宪法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法规、宪法解释、宪法判例以及宪法惯例等等。第四,形式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以宪法典等成文宪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类型,不论其名称是否为“宪法”。只要其表现形式比较集中于法典或其他少数成文的法律文件,即可归入形式意义上的宪法之范畴,例如,德国基本法,虽然在名称上不称作宪法,也属于这种类型的宪法;法国第三共和国的宪法由三部主要的法律文件构成,虽然不称为宪法,但在习惯上仍将其归入形式意义上的宪法的范围。形式意义的宪法与实质意义的宪法相比,前者的特点在于宪法的表现形式较为集中。在上述四种分类中,前两者是对宪法实体内容所作的分类,而后两者是以宪法的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其中,宪政意义的宪法是我们理解宪法概念时最为重要的宪法类型,因为这代表了国际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实质内容的通说。 -
世界宪法法院法选编胡建淼、杜仪方本书选编了德国、法国、奥地利、葡萄牙、西班牙、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土耳其、阿尔巴尼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31个国家的近40个宪法法院组织法和宪法法院程序法,表达文字保留中文、英文、俄文、西班牙文与印度尼西亚文原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