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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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张树义 主编《公法系列教材:行政法学(第2版)》基本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制订颁布的基本教学文件《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之《行政法教学基本要求》进行编撰。在总结教学科研和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本书充分吸收行政法学立法和学术研究的新成果,试图反映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新水平。其特点是篇幅内容精练,突出重点难点,辅以内容概要、学习重点、思考题,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理论分析的能力。第二版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对理论表述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根据2005年之后出台的《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作出全面修订。本书可作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教材,也可供相关专业学生或其他读者作为学习参考用书。 -
反分裂国家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编译暂缺简介...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理解与适用杨润凯 主编本书在反映立法精神的同时,解释出发条规定的含义、意义,并做到理论与实际运用的结合,同时,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解决办法。 -
公务员录用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内容介绍:编写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公务员法及相关文件类编》丛书共分为《公务员录用》;《公务员考核、培训》;《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与交流、回避》;《公务员奖励、惩戒》;《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公务员申诉、控告》。全套丛书共7本,分别收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与公务员法有冲突的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准。 -
宪法韩大元,李元起主编;王小林[等]撰稿高职高专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教育对于调整教育结构、广开成才之路、促进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教育整体效益、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增进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法律教育,除了建设一流的法学院之外,还需要实现多元化模式和拓展多角度的渠道。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是高等法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法律教育,培养目标应当是“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宽、素质高的专门人才”。找言之,即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因此,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专业设置、办学模式和办学思想都应当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落实,对于我国目前法治观念的普及、群体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均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
立法理论与制度李林著"欲盖大厦,必先勘察土地之状况,知其负重而决意建或不建。同理,法之制定,非立法者一厢情愿的喜好,而应从该地域的人民是否适宜此法律入手,察其根本诉求而尽摘障目之叶。否则,恶俗确立,偏见生根,民众抵制,就有可能贻害无穷,乱了国事。所谓立法之难,实源于此。 -
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刘品新著“电子证据是新一代的证据之王”!这既是信息化时代的预言,亦是当代世界证据法领域面临的绝对挑战。诸如,电子证据究竟为何物?如何对待其实行有效的提取、保全与开示?如何判断其可采性与证明力?这些均为各国立法上的必解难题。为此,本书认真梳理了全球范围内的现行立法,比较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做法的异同,论述了中国构建电子证据法律系的现状、经验与不足,最后拿出了一份适合中国的电子证据立法方案。同时,本书还全面阐释了电子证据定位七分法、拟制原件说、合法性标准、真实性标准、可靠性标准以及完整性标准等前沿理论。< -
公务员法与旧法规对照中国法制出版社目录 -
宪法习题集周叶中 主编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内容和体例,并吸收其他相关教材的内容进行编撰。全套丛书依学科分为14卷,各卷以章为序编设习题、所设习题系统、全面,覆盖面广,可辅助读者在短时间内高效率地学习与掌握所学基本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记忆,同时锻炼其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其参加各种考试奠定基础。相信本丛书能为读者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有益的帮助。所以我们在编写本习题集时,除设有考察学习者掌握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知识状况的名词解释、简答题外,主要的重点则是不定项选择题、论述题,特别是材料分析题。我们的基本想法是希望使用本书的读者,在思想观念上认识到宪法学是一门科学,在知识结构中对宪法有较全面和系统的了解,更重要的则是树立起科学的宪法学思维方式,具备运用宪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
宪政通论白钢,林广华著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从历史上看,宪政的产生总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即确定国家的权力的边界并限制国家的管理者。宪政,是一个比法治或法治国更高的抽象概念,其含义与有限国家相当。在有限国家中,正式的政治权力受到公开的法律控制,而对这些法律的认可又把政治权力转化为由法律界定的合法的权威。它表明,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至少存在一种区别或对立,否则,就无甚理由为国家制定规则。” 宪政与共和、民主一样,都是现代政治体制的价值选择。宪政重点强调对政府权力(国家权力)的限制与防范;共和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和中立性,即强调政府必须为所有人服务;而民主则强调公民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程序正义。三者的侧重点不同,但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使它们相互补充与结合成为必要,联系使它们整合成一个混合体制成为可能。当今世界上最理想的政治体制,应当是共和、民主、宪政的整合。宪政,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政治技术,一种组织政府的方法。它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社会正义和保障基本人权原则。这一政治技术,只有在具备以下三个政治向量的前提下,才能成为最佳:一是它要求政府受制于宪法,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二是权力配置,应以避免集权和专制为原则,它要求要有一个独立机构行使司法权,以保证政府不得偏离宪法规定;三是宪法应具有可操作性,它所表达的理想、所规定的原则与程序,应能引导并规范公民的价值取向。世界是千姿百态的,世界上的宪法也多种多样,初步统计有将近170种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1974年以后制定的。不同的宪法规制出不同的宪政,宪政模式具有多样性。在宪政取代专制政体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形式和价值目标的情况下,开展比较宪政研究,探索其结构与动力、实践与经验,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是推动宪政化进程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进一步肃清专制主义流毒,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理性选择。基于这种认识,宪政应当是政治科学研究的主题。然而在以往的政治科学研究中,共和、民主的话题格外受到研究者的青睐,而宪政话题却只为先前受过法律训练的少数学者所倚重,以至于国际知名的政治学家G.萨托利说:“宪政不是政治科学的传统主题”。他甚至认为“新的”政治科学几乎没有条件来讨论这个问题,“原因在于政治科学热衷于非正式的过程,而不关心正式结构。新一代政治科学家尤其不相信存在诸如国家之高度抽象的概念,只专心致志于如群体之类的基层单位,并且对(本特利所说的)动态过程、对变迁、对‘正在做的事情’养成浓厚的感情。” 萨托利的说法可能有些武断或偏颇,但他所抱怨的现象若移视于中国政治科学,则可谓一语中的。长期以来,在中国,宪政话题只为宪法学者所关注,政治学界罕有学者介入。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政治科学的一大缺憾。为此,从20世纪的最后一年起,我们就在博士课程中开设“宪政理论”这门专业基础课,以迄名副其实地使宪政成为政治科学研究的主题。本书就是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就中,林广华博士贡献尤多。其所以取名《宪政通论》,是因为本书所讨论的各种问题,都是宪政领域最基本的话题。在取材上,旨在总结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经验与成果,力求贯穿古今,熔铸中外;在研究方法上,摒弃“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传统套路,坚持实事求是;对宪政范畴、起源、基本原则,对宪政的结构、实践、经验、模式,作学理上的梳理与分析,试图构建宪政科学的框架体系以推进学科建设。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至于其实现程度,则有赖于广大读者和同行专家检验了。“论文期摘瑕,求友惟攻阙。”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得到评头品足式的批评,以便协力把宪政研究引向深入,最终达致“事信言文,乃能表现于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