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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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研究管华 著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些困难和问题只能在儿童思维的指导下,确立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建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重述受教育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将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受教育权体系中的各具体权利的性质、地位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一一厘清,才有可能得到最终解决。谁是儿童?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我国儿童年龄的上限确定在14周岁为宜(以下文中“周岁”统一简称为“岁”),参考义务教育年限,可以延长到15~16岁。从历史上看,白色成年男子、黑人、妇女、儿童获得权利主体地位的过程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儿童权利从哪里来?关于权利的来源,至少存在过三种论证范式:自然法范式、功利主义范式和关系范式。在此基础上,遵循值得尊重、需要尊重、获得尊重和一体尊重的次序,提出了权利证成的尊重范式,结合儿童观的流变论证了儿童权利的来源。作为基本权利的受教育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基本性;二是载入宪法。揆诸历史,大概出现过如下几种教育观:以官员为中心的教育观、以信仰为中心的教育观、以国家为中心的教育观、以物质为中心的教育观和以人为中心的教育观。结合儿童思维,可以提出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受教育权的本质是精神成长权和文化生活权,包括受教育自由权、受教育社会权和受教育秩序权三种功能。从宪法所规定的受教育基本权利的原初意义看,其权利主体也只包括儿童,而不包括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民。受教育自由权包括儿童受教育权和家长教育权。儿童受教育权同时也是义务,不过不可强制。家长教育权是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的基础,就近入学和择校都是家长的权利,后者优于前者。在家上学亦属家长教育权,应当在保证监管的条件下允许。受教育社会权包括现有教育设施的入学请求权和必要教育设施的创建请求权。前者包括免费入学和优质公共教育资源机会平等;后者要求中央政府承担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建立义务教育必要的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可以依此标准请求法院判决政府给付。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可以依此思路解决。儿童受教育权的司法救济。在理论上,无论是儿童受教育自由权还是儿童受教育社会权都是可诉的;在实践中,只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司法救济渠道是畅通的,其他各项具体权利的司法救济都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诸多配套措施。《儿童权利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权利与保障》以儿童权利为起点,对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儿童权利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权利与保障》由管华所著。 -
豁免权研究陈雅丽 著陈雅丽的《豁免权研究——基于宪法的视域》欲在梳理国内和国外对豁免权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及在考察现有的国家元首、国会议员、法官豁免制度的前提下,归纳、总结和创造出豁免权的一般基础理论,并通过介绍和比较美国、德国和法国的豁免制度,使人们对宪法视域中的国家元首、民意代表和法官的豁免制度有一个具体的认识,从而对豁免权在我国的建立或完善提出具体构想。本书可谓具有填补国内研究空白的理论意义。 -
上海政法研究林化宾 主编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市政法系统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运用平安世博经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继续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围绕大局,立足本职,聚焦民生,多出优秀调研成果,为做好新时期上海政法工作贡献更多智慧。 -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张仁善 主编《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春季卷总第35期)》一个“强化民主”的司法审查理论——对《民主与不信任》的再解读、论平等就业权限制的合理性审查模式——以复合结构下的双重审查为主线、从权利救济宪法保障论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及衡量、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研究等。 -
立法用规范词研究周赟 著“立法用虚词”是我创造出来的短语,它不是由“立法”、“用”、“虚词”简单相加的结果,而是一个具有内在系统逻辑的概念。这也就是说,作为该短语有机构成部分的“立法”、“用”、“虚词”等词之语义可能与它们各自独立时的语义有所不同。仅此而言,“立法用虚词”就很可能成为一个引起误会及争议的“重灾区”,因此有必要予以特别的说明、界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编一、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交通运输专业性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正式版本。 二、本卷汇编收集了2010年公布的交通运输和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82件。 三、本卷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2010年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部分地方交通运输法规;部分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2010年废止的交通运输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本卷汇编的内容按下列顺序编制:规划、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水运工程、运输管理、港口生产作业、海事救捞、应急管理、人事劳动、财务审计、行风建设、节能减排、法制建设、邮政管理、综合、其他、部分地方交通法规规章、附则。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读本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 编著本书是由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编著,是对本书(以下简称《办法》)的权威解读。《读本》在借鉴相关法律法规辅助读本体例和参考国内近期信息公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汇总了与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分析了《办法》的起草背景、重要意义、制定过程和主要特点,深入阐明了《办法》的基本精神,对《办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逐条解读。本书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办法》的必备参考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
宪法学原理朱福惠 主编《宪法学原理》详细介绍了中外宪法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我国宪法的形成与发展,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具体制度及其内容,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课程之一。本书吸取了我国宪法学界的最新成果及普遍观点,深入浅出,适合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也可作为进行更高层次法学研究的参考。 -
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控制机制研究易有禄 著权力始终存在异化和滥用的可能,因而对各种权力尤其是公权力进行制约,便成为法治的应有之义。立法权作为公权力的基本形态之一,也存在异化和滥用的危险。因此,对其也必须予以有效控制。围绕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控制机制这一主题,《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控制机制研究》从界定立法权的概念着手,揭示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法理基础,把握立法权正当行使的宪法维度,阐述立法权正当行使的实体和程序控制机制,评析当代中国国家立法权行使的正当性并探究其完善的途径与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