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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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的正义余少祥 著近些年来,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及其保障机制的研究,在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诸多领域都有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设立了重大科研课题“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课题组对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障的制度建构及实施机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这本由余少祥著的《弱者的正义(转型社会与社会法问题研究)》是该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有助于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 -
看不见的宪法(美)却伯 著,田雷 译《看不见的宪法》可以有助于将辩论推进至我们应当如何发现看不见的宪法(而不是继续辩论是否存在看不见的宪法)。通过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中国目前正在以惊人速度发生着改变,这使得一种富有活力的宪法权利观念更为重要,从而确保公民可以得到平等的对待,而他们的自由也不会被埋葬在变革浪潮之下! -
质量法学何永军 主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质量法学》早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曾提出“质量是个战略问题”的著名论断。著名管理学家朱兰博士曾说20世纪是生产力的世纪,而21世纪将是质量的世纪。质量是品牌价值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生命线,是国家实力的体现和象征。质量涉及民生,关乎社稷。质量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振兴质量是强国之本、兴国之道和富民之策。没有质量的发展,不是真正的发展。一个不重视质量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国家;一个不重视质量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质量兴企”、“质量兴市”、“质量兴省”和“质量兴国”是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归纳,其不但是我们时下的流行语,而且业已成为我国当下社会各界的共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释义及问题解答乔晓阳,张春生 编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对选举法进行了1979年重新修订以来的第五次修改。这次选举法修改,重点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同时对选举法的其他内容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为了便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选举法,我们在2006年修订版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释义及问题解答文新编版)》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一是针对2010年选举法的修改,重点对修改的背景、内容、意义进行阐释和解答;二是结合近年来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选举实践中反映出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答;三是补充了部分国外选举制度及其最新发展的情况,以便读者在理解我国选举制度的同时,能够对国外选举制度有所了解;四是增补了2005年10月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与选举法有关问题的答复。 -
宪法学《宪法学》编写组 编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以宪法和宪法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宪法学以其特殊的功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从总体上准确把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历史发展、分类特征和学习要求,对于深入学习宪法学具有重要意义。 -
宪法理论及其实践饶志静 著饶志静博士的《宪法理论及其实践》一书体察到基本权的基础理论,乃是各种宪法问题的核心所在。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围绕基本权利的基础理论——基本权利的运作(宪法解释方法问题)——基本权利的救济(违宪审查制度问题)这一主线展开研究,尝试摸索以比较法学的方法,介绍并比较我国与欧美等国家的相关基础理论,以期能借此厘清我国相关制度,并进而检讨问题所在。 -
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钱玉文 著消费者维持着整个产业链条的存续和发展,主导着整个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20世纪以来,经济、科技的发展使消费者权利受损日益普遍,成为严重社会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才能促进我国国内消费需求稳定增长。《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从消费者权利生成逻辑、扩张性变迁、限制路径等方面对消费者权利动态变迁过程进行系统性的历史考察和理论阐释,总结发展的规律,展望发展趋势,以我国司法实务为基本素材,以实证方法考察与整理消费者权利司法案例,对其进行类型化研究与分析,特别是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演变发展研究消费者权利扩张与限制的博弈过程,得出消费者权利变迁的规律和制度路径,并建议适当限缩消费者权利,规范其消费行为,促进理性消费。《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既有案例类型化研究,也有历史回顾,还有理论梳理和逻辑论证,既是消费者保护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也能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解说和指导。 -
独立监管组织法律研究陈婉玲 著陈婉玲教授的《独立监管组织法律研究——以金融业分业监管为视角》一书认为监管权是国家经济调节权的一种具体形态,与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存在质的差异。监管权具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机理。监管相对于调控与规制,虽然同属于国家经济调节权范畴,但却具有不同的运行机理。所谓规制,是指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规制的本质在于以规定来规范、以制度来制约。微观规制通过对微观市场的具体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克服不同主体意思表示和利益追求多元化与市场秩序的冲突,从而建立一个统一的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正、开放的市场。调控本身意味着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 -
新编宪法学焦洪昌 主编《国家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新编宪法学》用宪法解释学的方法编一本宪法教科书一直是我们的夙愿。理由很简单,我国目前还没有一本这样的书。解释离不开对象。广言之,物质世界、精神世界、意义世界都可成为解释的对象。不过就宪法学来说,解释的对象应以本国宪法典为基础,因为她凝聚民族的理想,型塑国家的结构,宣示人性的尊严。每个国家几乎都把本国宪法作为公民教育的最好教材。 -
辛亥百年谈宪政王培英 编回眸中国人权的百年发展,几经浮沉,几度风雨。志士仁人播撒下的人权思想的种子,经历了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甚至严寒冰封,终于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开出制度之花并吐露芬芳。本书向读者展示了辛亥革命百年以来宪政制度的进展过程,路漫漫其修远兮。诚然,我国的人权标准之于世界,东方文明之于西方文明,仍处于磨合与激荡之中,我国的人权发展也注定不会是一番坦途,但无论是困境还是瓶颈,一个高度重视人权的国家,都会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地坚毅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