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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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美)史蒂文·费里(Steven Ferrey)著本丛书是美国哈佛、耶鲁等享誉世界的大学法学院广受欢迎的学习用书,是学习英美法律知识和提高职业技能的极好范本。本丛书的主要特点包括:﹡由著名的、富有经验的教授提供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简明生动的语言阐述美国基本法律制度,是读者准确快捷了解美国法律精髓的有效途径﹡精心设计的案例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锻炼法律思维﹡透彻的讲解评析有助于加深理解,提高多角度分析问题的能力 ﹡图表、图例直观易懂,浓缩出法律知识的简洁逻辑结构。本书是其中的《环境法》,从技术、法律、科学及政策等多个角度系统地介绍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规则,分析、探讨了空气质量监管、水污染、国家环境政策法案等十八个研究领域。全新的第二版增加了美国法院环境法方面的最新判例、有毒物质的控制法案和撤销电力管制等问题,并专章讨论了新的发展领域——国际环境法。本书对我国的环境法研究和实践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
黑白圆方蔡定剑著定剑是1979年中国政法大学复校后第一届的学生,他是这一批佼佼者学生中的佼佼者。后来他又在北京大学深造,在繁忙的工作和研究之余不止学习,获得博士学位。长期以来一直在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工作,对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往往有着比别人更深刻的理解。定剑是一个勤于思考、勤于写作的学者型官员,这里收集的100多篇发表在一些重要报刊、杂志上的评论、文章就是一个最好的见证。作者笔端下的都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阐发的是关于法治、民主、权利、正义等启蒙性的思想、观念。定剑是一位很有社会责任感、社会正义感的官员,他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以敏锐的眼光观察社会,抨击时弊、解剖问题、阐发思想。可以从这些文章中看到他鲜明的爱憎和强烈的是非感,他所传播的、呼喊的正是现代法治观念。这本书就像他自己在本书中引用的已故诗人顾城的话:“上帝给我黑色的眼睛,我以眼睛寻求光明。”寻求正义就是他的追求。定剑出版过几本专著,辑录评论文集的出版还是第一次,特为序,以推荐给广大读者。 -
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金瑞林,汪劲著本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对环境法学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进行了综述、分析与评价。本书在编写上力图广泛使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各类出版物刊行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资料,包括教材、论著和论文、译著、丛书、一般读物、辞书和百科全书、硕士与博士学位论文、可以公开发表的内部资料、会议记要以及有关环境立法背景文件等。本书适合于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环境法律事务相关人员阅读。 -
宪法学参考资料肖蔚云,王禹,张翔编我们参考了一九八0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宪法资料选编》第一至五辑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收集了二十多年来的新资料,编成此书。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宪法、宪法性法律和有关文件;第二部分为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有关实施宪法的条例、决定、通知、批复和案例;第三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宪法和有关文件;第四部分为外国宪法和宪法性文件。 -
民主论徐东礼,纪政文著《民主论》是《当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系列论著之一。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党的—卜三大所确立的基本路线,把民主与富强、文明并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总体目标。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和十六大都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完善问题作了深刻的阐述。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高度关注和重视民主问题。在当代,民主化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决战的主要领域已日益转移到了民主方面。如何发展民主问题,发展什么样的民主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高度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当今世界,人们对民主问题的关注程度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民主不仅成为当今世界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成为当今世界重大的现实问题。本书系统阐述了民主制的历史发展和剖析了古今中外的各种民主理论,全面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中国共产党人的民主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认真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民主建设的失误和教训以及我国民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几个辩证关系及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联系和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的民主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是一项集体研究的成果。 -
美国联邦主义(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著;王建勋译一个社会如何构建其自身以使其成员得以成为一种自治秩序中的自由参与者而不仅仅是国家的臣民呢?通过对美国联邦制的分析,回顾那些经典性的文献,如《联邦党人文集》(Thefederalist)和托克维尔的著述,本书阐释了创建和维持一个自治社会所必需的条件,并描述了该制度如何运作。在一个中央集权政府变得愈来愈不受信任的世界上,这个论题如它在150年前托克维尔评述美国社会“为了其自身而自行治理”时一样重要。联邦制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在相反和敌对的利益之间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府理论。权力是有限度的,在社会中,任何一个团体都没有至高无上的控制权。虽然当仅仅适用于州政府和国家政府的共存关系时,联邦制的思想显得微不足道。但是,对于在平等自由与正义条件下自治组织和自治能力的发展,联邦制却至少能够提供一个可行的基础。本书亦阐明了制度分析在处理当代世界问题中的重要性。我们在认识和理解现代社会中政府治理体制和社会安排建基其上的基础方面面临着一个根本挑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本社编片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论英国的法律和政制英约翰·福蒂斯丘(Sir John Fortescue)原著;Shelley Lockwood编在政治理论领域,“钊桥政治思想史原著系列”作为主要的学生教科丛书,如今巳牢固确立了其地位。本丛书旨地使学生能够获得从古腊到20世纪初期西方政治思想史方面所有最为重要的原著;它囊括了所有著名的经典原著,-但与此同时,它又扩展了传统的评价尺度,以便能够纳入范圈广泛.不那么出名的作品;而在此之前,这些作品中有许多从未有过现代英文版本可资利用。只要可能,所选原著都会以完整而不删节的形式出版,其中的译作则是专门为本丛书的目的而安排。每一本书都有一个评论性的导言,加上历史年表、生平梗概、进一步阅读指南.以及必要的词二表和原文注解。本丛书的最终目的是,为西方政治思想的整个发展脉络提供一个清晰的轮廓。本丛书已出版著作的书目,请查阅书末。 -
中国环境法的新视角王立著本书以全新的视角对中国环境法进行了历史回顾和论述,主要是以中国环境法的发展作为研究线索,对中国环境法的源流、指导思想和思想传承,现行环境法基本制度进行了历史回顾,并对中国环境法的现状进行了理性分析,对中国环境法的发展进行了学理上的探讨和预测。本书观点新颖,资料翔实,可读性强,许多观点在环境法研究领域中都是第一次提出。本书前言特色及评论文章节选 -
环境政策与法律叶俊荣本书从环境权、环境立法、环境刑罚、环境影响评估、民众参与环保以及公害纠纷等方面,广泛探索环境问题的政策与法律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