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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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释义及法律文书制作杨润凯 主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释义及法律文书制作》主要内容包括: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的里程碑。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公安部以第69号令颁布了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程序。针对第69号令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结合新的公安实践的需要,2008年公安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以第105号令公布,2009年4月1日正式生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广大交通警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作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促进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工作的规范化;并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新程序规定的新内容、新特点,让广大交通参与人全面了解新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的几位教师和一些实践部门的同志,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此书。作者力求在反映立法精神的同时,准确解释法条规定的含义,并做到理论与实际运用相结合,同时结合实施过程遇到的新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解决办法。 -
宪法学备考与拓展周刚志 主编本书以便利宪法学本科生课程的教学需要为首选目标,紧扣《宪法学》教材的主要内容,突出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适当考虑宪法的新发展和中国的宪法问题。在“重点与难点”和“思考与练习”部分注重基础、突出重点、解释难点,在“拓展与探讨”部分则介绍热点、引导前沿、培养思维,使本书不仅成为教材必要的教学辅导资料,而且成为教材内容的一种实质性的延伸和发展。本书不仅符合法学本科专业宪法学课程教与学的需要,也可以供教师及相关人员编制宪法学试题和学生准备与宪法学相关的各类考试使用。 -
地方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研究专论刘文忠 等著本专著主要从地方人大职权的视角,研究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立法。地方立法的个案研究,分析地方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问题。本研究首先得到了北京市人大法制办的资助,进行了前期的立法调研。 -
中国公共听证研究李春燕 著虽然,《中国公共听证研究》中的某些观点还有待进一步论证和接受实践的检验,但整体而言,该研究对完善我国关于公共听证的立法和实践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当法律、法规确认了行政听证制度的法律地位之后,对行政听证制度的研究,就既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实践意义。而且,行政法学作为应用法学,如果其研究脱离公共行政实践,或者无视公共行政实践,那么其理论价值也将大打折扣。这本著作的最大特点是立足于我国公共听证实践,对公共听证的价值、我国确立公共听证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社会心理环境)、公共听证的目标定位与适用范围、公共听证的基本制度以及保障公共听证实现其价值与目标的其他配套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并提炼出公共听证应遵循的一套基本准则。 -
政党立宪研究叶海波 著《政党立宪研究》作为二战后宪法的发展趋势之一,政党立宪是立宪主义原理在政党领域的运用,即根据立宪主义关于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的基本原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来保障政党宪政功能的发挥,并防范政党滥用权力侵害人权,破坏宪政秩序。政党立宪是对政党民主及权力制约功能的肯认,亦是对历史上政党独裁专制统治的回应,政党保障和政党规制构成了政党立宪的基本内容,而立宪主义则是政党立宪的核心价值准则。《政党立宪研究》从政党与宪法的关系这一中心命题出发,以政党立宪为核心范畴,全面地探讨了政党立宪的基本理论。全书约二十万字,由引言和正文构成,其中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政党立宪的由来”。梳理政党与法的关系史,不难发现,政党在法律上的地位历经三个阶段的演变,即从政党在法律之外的敌视排斥时期到政党在法律之中的法律承认时期再到政党在宪法之中的政党立宪时期。政党立宪时期始于二战之后,政党的民主和权力制约功能以及历史上政党组织的异化,是政党立宪的客观原因,价值中立的多元民主主义演化为价值拘束的多元民主主义和政党寡头统治铁律的提出,则建立了政党立宪的法理基础。第二章是“政党立宪的逻辑前提:政党性质确认”。政党立宪的实质是将发端于市民社会中的政党组织纳入宪法调整的范围,政党法律性质的确认是政党立宪的逻辑前提。本章从理论、规范和司法实践三个维度探讨了政党的法律性质。在理论上,学者基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理论和方法,形成政党机关说、政党团体说和政党媒介说等三种观点,政党媒介说基本上是通说;在规范上,各国主要依据政党在本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功能将政党宪法规范分别置于宪法典的人权、国家机关或总纲三部分之中,或者强调政党的自由属性,或者强调政党的公共属性,或者二者兼具,而各国政党法关于政党性质的认知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均将政党视为具有自由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社会组织;在司法实践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政党性质的认知经历了政党为国家机关到政党为宪法机关再到政党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媒介的演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政党初选案判决,最终形成政党在初选领域实为“准国家机关”的认识,而欧洲人权法院则多坚持政党为结社组织和团体的传统理论。第三章是“政党立宪与政党保障”。政党具有公共性和自由性,政党立宪的内容之一即是保障政党公共功能的发挥。现代国家一般通过政党自由、平等和政党财政补助等制度来保障政党民主和权力制约功能的发挥。政党自由首先是排除国家非法干预的自由,亦要求政党内部活动贯彻自由的原则,是调整公民、政党与国家以及政党与党员二对社会关系、规范政党内部和外部活动的基本法则。政党特权和政党内部民主是保障政党自由的法律装置。政党自由存在内在和外在的界限。在政党国家的语境下,政党平等原则已经由形式上的国家中立于政党竞争过程,演变为实质层面的政党间的平等和强势政党借助公权力打击、排斥异党的禁止。政党平等主要包括政党在选举和公共资源分享中的平等。政党财政补助是指国家基于政党所担当的公共任务而为之提供财政支持,政党补助应当贯彻政党平等原则,不得侵害政党的独立性,~一政党独立构成了政党财政补助的界限。第四章是“政党立宪与政党规制”。政党的目的和行为可能背离自由和民主的轨道并颠覆现行宪法秩序,因此,通过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来规制政党组织,是政党立宪的另一内容。现代国家一般通过政党内部民主、政党财务公开和违宪政党禁止等机制来制约政党权力。政党内部民主是国家民主理念在政党内部的修正适用,其基本要求是通过党员权利的保障和政党组织的民主化建构来建立政党内部意志由下而上的形成机制。政党财务管控的目标是防范财势集团通过大宗和频繁的政党捐赠来控制政党,决定政治走向,破坏政治公平,政党财务管控的对象是政党的“硬钱”和“软钱”,政党财务收支公开和限制是政党财务管控的基本机制。违宪政党禁止是指政党在目的和行为上危害宪政秩序或国家存立而被特定国家机关判决违宪并被强制解散的机制。违宪政党禁止产生强制解散政党组织并禁止成立替代性组织、没收政党财产、剥夺该党国会议员资格等规范效果。违宪政党禁止是一种预防性机制。这一预防性机制在实际运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着如何准确把握提请违宪审查的时机、确定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内涵和区分政党目的与行为等方面的难题。第五章是“政党立宪的中国命题”。本章认为,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构成了中国政党立宪的理论基础,中国政党所具有的公的属性和功能及宪法对其公共性的认可,系中国政党立宪的逻辑前提,中国政党立宪应当遵循社会主义宪政这一核心价值准则。中国现行政党规范存在渊源广泛、效力不一、内容体系化不足和宪政价值取向缺失等特点和问题,中国应当从依法执政走向政党立宪,在遵循政党应维护社会主义宪政秩序、依法执政参政、政党平等等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整合现行政党规范,制定政党宪法规范和政党法,实现政党立宪的目标。 -
食品安全法看图一点通符尔加,董闻昕 编著食品安全与您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食品安全法看图一点通》为您解开食品安全法的密码!《食品安全法看图一点通》超级实用,超级有趣,通俗易懂、善意的握示,真诚的帮助,《食品安全法看图一点通》帮您学好用好食品安全法律、全面解读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政策。为您解读其中的奥妙、书中附送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卡。 -
医事法王岳 主编《医事法》分为四篇,共四十二章,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行为与医疗法律关系,知情同意与医疗违法阻却事由,医疗职业管理,医疗事故与医疗侵权,医事民事责任,医事刑事责任,医疗器械相关法律问题,临床试验相关法律问题,肿瘤相关的法律问题,母婴保健相关法律问题,医疗美容相关法律问题,基因技术相关法律问题等。《医事法》每章还要包含2-3个关键的专题,每个专题配一个国内的典型案例,形成“知识点-案例-案例评析解读知识点-提成出法学规律”的特色体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渎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公布,2007年进行了修正,对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本书在修正文本的基础上,对有修改的条款列出对照表,将1991年条款与新条款列表对比,并对修改的细节用黑体标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读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公布,此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分别通过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对宪法序言及部分条款做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旧对照本)》收录了1982年通过并根据四次修正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历次修正案修改的条款列出对照表,将修改的内容分别注明,说明相应的修改时间,并对修改的细节用黑体标注。 -
新宪法学秦前红 主编《新宪法学(第2版)》平实而精炼地介绍了宪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基本内容,独具匠心地采取以宪法基本理论、公民、国家、社会和宪政为顺序的结构安排,彰显了近代宪法基本的价值内涵,专设社会与宪政的章节,凸显我国传统上对国家权力缺乏强有力的社会控制,以及近代以来宪法文本选出而宪法实践一直贫弱的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