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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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中观法李秀清 主编本书是对《中国评论》所载的中国法律及相关问题的专门研究,分为三大部分:主题篇、附篇和刊文选译。“主题篇”主要以《中国评论》为中心和考察对象,介绍并分析了19世纪晚期西方视野中的中国法律问题;“附篇”则涉及《印中搜闻》中的中国法律观、晚清中国的英国议会形象以及近代英国法律知识的中国影响;最后是“刊文选译”,译自《中国评论》的四篇专文,具体包括《中国法的运行》《中华帝国的宪法性法律》《中国官制改革之观点》及《威妥玛论中国》。全书从比较法律史兼及翻译史、观念史的角度,就重要的制度、风俗、事件、人物分专题做个案分析,深入探究中国法律典籍的西译史、中国法律文化的域外传播史,原汁原味回溯19世纪晚期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立体呈现并反思在这一重大历史转折期的西法东渐和东法西传过程中的中西法律观的差异、冲突及其复杂性、多变性。 -
法律与伦理 第十辑侯欣一,夏纪森《法律与伦理》定位在法学与伦理学的交叉研究上,以问题为导向,秉持兼容并包的原则,开拓一片法学家与伦理学家自由交流的学术空间,构筑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本书为第10辑,重点在于《民法典》、法伦理学等问题,包含法《民法典》研究、法伦理学专题、法治前言、人物访谈、书评等五个专题。其中书评收录的文章均围绕孙国东《公共法哲学:转型中国的法治与正义》一书展开,针对此书,三位学者有不同的观后感,结合个人的研究方向,从普遍主义与情境主义、永续国家与关联性正义、中国现代性三个方面对该书的核心概念“公共法哲学”展开论述。 -
中国比较法学高鸿钧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全球化时代法律实践的新样态”,内容包括:季金华著《控制行政权的宪法程序模式》;徐霄飞著《宪法审查建构中的“四个问题”》;刘秋岑著《现代俄罗斯“判例法”概念的理论发展及实践探析》;李龙贤著《行政法法典化路径问题研究》;施珠妹著《重罪案件未决羁押问题研究》;王静著《塑造自由与秩序相统一的数字公民意识》;刘小红著《金融科技风险治理困境及法律对策》。第二部分为“全球化与国际法治”,内容包括:许传玺著《“一带一路”贸易法律制度研究》;余地著《基于文化安全的国际规则制定参与研究》;王尧著《全球治理视域下应急防疫治理中情理法协调的比较研究》。第三部分为“法律文明对话”,内容包括:李富鹏著《宪法知识的全球流动》;杨城新著《英国〈已婚妇女财产法〉与信托制的成文化》;朱明哲著《法学交流的实践理论》。 -
新时代湖湘康月林《新时代湖湘工匠精神》旨在帮助大学生从 、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深刻理解工匠精神对于中国制造、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意义,让大学生能够自觉践行工匠精神,锻造工匠技艺。本书根据工匠精神的内涵分为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持续专注、守正创新4个专题,选取了36个典型、感人的湖湘工匠故事,力求形象生动地诠释工匠精神的深刻内涵。每个故事都专门撰写了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述评,以让同学们读得顺、记得住、吃得透,进而内化为力量,升华为态度,付之于行动,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用技能报国的理想镌刻自己的工匠人生。 -
重庆文化研究.2021年卷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重庆文化研究(2021年卷)》主要选收重庆地区专家学者2021年在公开期刊发表的文章,兼收少部分内部刊物发表的文化旅游研究的 文章。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公法问题研究康骁,朱近期新本书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确保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本书主要分析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面临的公法问题,并针对这些公法问题提出应对之策,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治理体制的法理解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法规则衔接模式的构建,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法规则的优化生成。 -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 第5卷刘晓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第5卷)》紧跟全球经贸治理的新趋势,设置了国际投资法治保障、理论前沿、实务研究、域外法治等四个栏目。 -
乌兹别克斯坦税收法律制度和吉尔吉斯斯坦税收法律制度王鸿貌暂缺简介... -
法律多元主义阐释(美)布莱恩·Z.塔玛纳哈(Brian Tamanaha)著本书是塔玛纳哈教授有关法律多元主义以及法哲学三十余年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法律多元主义涉及多重法律形态的彼此共存。它包含国家法、国际法、跨国法、习惯法、宗教法、原住民法以及彼此不同的种族或文化社群的法律。法律多元主义是当下法律人类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后殖民法学研究、女性权利与人权、比较法、国际法、跨国法、欧盟法、法理学以及法律与发展研究的主题。尽管塔玛纳哈教授早年在此领域已经发表了一系列极富影响力的论文,但其试图在本书中从全新角度勾勒并描绘法律多元主义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发展。本书是在如下两重学术脉络中的展开。一方面,当代法哲学研究中法律实证主义的主流地位,使得学院中关注的法律现象往往以国家法为中心,并注重概念抽象和哲学思辨;这不仅简化和扭曲了我们对法律现象的理解,也使法理学的发展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法律多元主义限于方法论层面的难题在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逐渐趋于式微,如何克服其理论困难,并复兴该传统中的洞见,成为当代法律多元主义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的讨论便是对这两个方向的接续,根据法律史、比较法以及法哲学理论,通过作者提出的“惯习主义”方法,既克服了法律多元主义方法论上的困难,也批判了当代法哲学主流学说的空洞。本书旨在澄清并尝试解决围绕法律多元主义存在着的诸多混淆与理论分歧。依赖过往与当下的研究——包括有关中世纪时期、奥托曼帝国、后殖民社会、原住民族、犹太教与伊斯兰教法、西方国家法律体系、跨国法以及其他方面的研究——本书表明“国家拥有统一的法律体系并垄断法律”的主导观点,不仅在当下错漏百出、具有误导性,且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国家法律体系以不同方式呈现出内在多样性,法律的多重形态在每个社会中都彼此共存。本书阐明了法律多元主义的潜在理由与渊源,考察它的不同影响,揭示出其概念与规范意涵,有助于解决当下的相关理论争议。如塔玛纳哈先前著作所体现的特征,本书一如既往地清晰、简洁而又有力,论辩味道十足。 -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发展特点、影响因素及机制探究徐淑慧本书从理论上构建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结构,阐释了青少年法律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及发展阶段,并基于此开发出一套法律意识测评工具。在此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法,探究了个体法律意识的发展特点、影响因素,并揭示了其内部心理机制。进而对个体法律意识的研究前景进行了展望。 本书将心理学、法学与教育学的知识相融合,采用心理学的研究范式对法理学的主题进行研究,shouci开发出测评法律意识的标准化量表,注重揭示个体法律意识的心理机制,从而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