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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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论丛谭宗泽本书由西南政法大学监察法学院组织监察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编写,立意于凝结和积累学术研究成果,拓宽研究思路,促进理论和实践的互动,以学术推进实践。本书分为几个部分,分别对《监察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引领监察法研究前沿,对我国监察法学理论体系进行研究,聚焦我国监察法学理论体系建构。同时,对我国《监察法》学研究过程中各项公开出版的图书以及期刊资料进行收集,为监察法理论与实践的交流提供平台。 -
知识产权保护论冯晓青本书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知识权法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教授撰著的新个人专著。 \n \n其以当前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为研究对象,对两办发布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理论探讨、实践对策分析,以及相应的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是当前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立法研究、理论与实务研究较为全面的研究成果。 \n \n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即将颁行的背景下,该专著的出版有利于推进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与战略运作,使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变为知识产权强国。 \n \n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新兴学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篇幅约42万字。 \n \n本书读者对象主要包括:高校法律院系师生、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和政策研究部门、律所、中介公司和对知识产权感兴趣的读者。 \n -
法律与政策工具箱中衍律师事务所,郑乃全2022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调整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法律。 《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前,我国期货市场主要通过国务院制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予以规范,并形成了以条例、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为一体的期货市场规范体系。期货交易以外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市场一直缺乏一部统一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主要通过一般民商事法律以及散见的金融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调整规范。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一方面,将期货市场三十多年发展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等期货交易基本制度和规范在法律层面予以肯定,将保证金监控、账户实名制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确定下来;另一方面,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破除期货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安排,发挥立法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单一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中央对手方清算等衍生品交易基础性制度,同时授权国务院制定对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管理的具体办法,解决了我国衍生品交易市场“无法可依”的现状。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期货和衍生品法》,方便相关主体在学习、工作和研究中查阅和使用与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者团队借《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之际特别编辑了本书,将涉及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证券综合规定、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工作文件等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照效力等级、时间顺序以及发文单位等标准进行汇编整理,包括了公安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管理部门等机构所制定的有关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方面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工作文件。 除期货和衍生品相关规定外,为了让读者更真切地认识和了解期货和衍生品市场,防范和化解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相关法律风险,方便对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研究与参考,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了12个典型案件的民事裁判文书,并按照【案号】、【裁判要旨】、【案情简介】、【裁判结论】、【裁判观点】等对每个案件予以改编,最后形成了12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典型案例。同时,本书还收纳了期货市场常用的交易合同范本,供读者下载和使用。 本书作为一本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工具书,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使用便利,为宣传和普及《期货和衍生品法》贡献一份力量。 -
倪正茂全集 科技法学卷倪正茂《倪正茂全集 科技法学卷(套装上中下册)》收入了倪正茂教授在科技法、企业法领域所撰写的专著两部,与他人合著图书两部(倪正茂教授个人撰写部分),已公开和未公开发表的文章七十篇,以及作者计划撰写因故没有出版的专著提纲一篇。凡所收入《倪正茂全集 科技法学卷(套装上中下册)》作品,均在篇首以注释的方式做了说明,包括著作的版本信息、文章的发表信息。《倪正茂全集 科技法学卷(套装上中下册)》在编校时主要遵从下列原则:1.篇名:一般采用原标题。2.发表时间:已出版图书和已刊文章,一般取正式出版和刊载时间。3.文稿排序:人编文稿按发表时间先后排序。书稿在前,文章在后。发表时间,书稿详尽到年;文章详尽到期刊的年、期;若文章载于报纸,则详尽到日。有年月而日期不详者,按月末。月份相同者,以编者收到稿件先后排序。未发表文章,排在已发表文章之后,按编者收到稿件顺序。以“企业法”为主题的文章,集中放于“文章编”内,排序规则同“文章编”。4.原文注释:为方便读者阅读,原文尾注均改为页下脚注,并在页下重新编码。注释格式原则上遵照原文,编者尽量做到局部统一。对于出版较早的专著与早期撰写的文章,因当时出版规范与现行的不一致,编者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应注释做了很大程度的补充。5.引用文献的外国人名译法:引用版本较早的图书。外国人名译法与今日通行译法有差别的,如果遵从原文会使读者产生误解的,编者直接按今日通行译法改正。6.原文出版或发表时间较早,文中出现的相关地名现今发生变化的,编者直接按现今名称改正或以脚注方式注释。7.原文的明显错讹、缺漏,编者在无损作者原意的前提下直接修订。8.原文的繁体字一般转换为规范字。引用较早图书版本,汉字用法与现今不一致,编者按现今用法直接修订。9.原文的拼写错误、错别字,编者直接改正。10.编排体例基本遵从原文,但略有改进。与人合著图书,收入全集的章节遵从原书设置,不再重新排序。原文不尽一致的地方,编者尽力做了统一。11.原文所引用的涉及条款的法规、条例,后来或修订、或废止的,编者以注释方式对相关法规、条例的版本进行说明。 -
明清小说中的山东城市映像研究王守亮《明清小说中的山东城市映像研究》通过对明清小说的考察,研讨明清时期山东城镇的基本状况。鉴于山东各地市、县(区)古今行政区划范围颇有变化,书中涉及的各个城镇,以其今天所属行政区域为主,兼及明清时期的隶属情况,折中于两者。研讨的主要内容包括明清小说所写的发生于山东城镇的故事(包括人物形象、故事题材的探源),以及这些城镇的山水景致、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俗风情等。《明清小说中的山东城市映像研究》力图发掘明清小说所写各个城镇独具的风情或特色,例如济南部分,关注有关湖、泉的内容;泰安部分,聚焦有关东岳大帝和碧霞元君的内容;济宁部分,着眼有关儒家文化的内容;临清部分,突出有关商业经济尤其是布行、布货生意的内容,等等。 -
企业股权激励业务指引陈诗本书围绕股权激励的典型模式、主要参与者及其法律关系、实施、常见争议等方面展开详细、深入的讨论,帮助企业搭建扎实的基本框架。同时,选取相对热门的知名企业股权激励案例进行细致的分析,总结经验,提炼可借鉴之处,为企业顺利实施股权激励奠定基础。 -
首都法前思张世君 等本书采用专题研究方式,分别从首都的界定,各国首都规划管理的法治概况及立法现状,我国首都北京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首都法”立法前瞻等几个方面,对全球若干代表性国家首都治理的法治概况进行了介绍与研究,以期能对我国首都治理有所助益。 -
中国古今蚕桑丝绸技艺精华暂缺作者《中国古今蚕桑丝绸技艺精华》与蚕丝绸技艺一样,是一份可以留传给后人的有价值的遗产。它与迄今丝绸历史研究与整理中的大量著述不同,其编写宗旨富有特色,编写思路十分新颖,编撰过程中采集与研究了大量资料,并广泛搜罗自古以来蚕桑丝绸的技艺细节。本书具体收录了“古今的桑”“古今的缫丝技艺”等内容。 -
社区矫正基本问题研究肖乾利,熊启然肇始于欧美的社区矫正,在21世纪之初被我国所借鉴。从社区矫正的试点、扩大试点、全面试行、全面推进,再到《社区矫正法》的施行历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区矫正法》 的施行,使我国社区矫正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化解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性危机”,并确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从管理机构到日常工作机构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 \n本书在系统介绍社区矫正的历史演进、法理基础、国外社区矫正机构与队伍建设基础上,对我国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循证矫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考核奖惩、检察监督等基本制度进行了系统评述,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对当前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了挖掘与找寻。本书对于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理论指导与参考价值,并期许能对社区矫正工作做出微薄贡献。 -
文化法治基本理论研究熊文钊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法治基本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2AZD022)的研究成果之一。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中国特色的文化法治基本理论展开研究,从文化法治的基本内涵、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制度等方面展开分析,阐发了文化法治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基本要素、基本体系和发展趋势。本书系统探讨了文化法治的基础理论,着重阐发了文化法治在本质上是维护、保障、促进和实现我国公民和中华民族的文化权利。创新、发展与传播是国家义务和政府部门职责,正确认识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建立一个公法与私法相衔接、立法与执法相配合的完备的文化法治理论体系,为文化法治体系的建构与完备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