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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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证据法赵琳琳本书对澳门证据制度作出全面分析,包括刑事证据制度、民事证据制度和行政证据制度等。在研究路径上,以证据法学理论为基础,从分析澳门现行立法中的证据规定着手,结合澳门三级法院裁判文书中有关证据的认定和评价,再对比其他法域的证据制度、证明实践以及最新发展进行总结,以检视澳门现行证据制度之得失,进一步完善澳门特区的证据制度及证明活动。全书分为三编,分别为总论、证据论、证明论。每一部分兼顾刑事、民事和行政三个领域,结合证据法的理论,并分析澳门相关立法和实践。 -
创造性条款的原理解读与实务规则芮松艳本书是对专利法创造性条款的系统梳理。全书共五章,第一章从创造性的本质属性、判断主体、判断客体、判断方法等角度对于创造性条款进行了整体分析。后续四章则在第一章的基础上,对于三步法这一判断方法中的每个步骤进行了分步讲解。分别涉及权利要求的解释、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区别技术特征及实际解决技术问题、非显而易见性四部分内容。本书在针对每个具体步骤的讲解中,均使用了大量实际案件,并给出了操作性规则,对于实践应用具有借鉴价值。本书适合法院审判人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师、律师、其他知识产权研究者及学习者阅读。' -
专利审查实践与专利权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李冠琼本书全面梳理专利权获取的整体审批流程,简要介绍专利初步审查、专利实质审查以及专利复审等关键审批程序,重点论述专利法重要法条的立法宗旨,以案说法,充分阐释重要法条在审查实践中的运用。本书有助于加深研究机构、创新主体等对我国专利审查制度、专利审批流程以及专利法重要法条的立法宗旨和审查实践的理解。 -
浙江古代青瓷郑建华,谢西营,张馨月本书是浙江古代青瓷的首部通史类专著。青瓷是最早的瓷器品种,浙江是青瓷的故乡,也是古代世界主要的青瓷产地。浙江古代青瓷,不仅历史久远,遗存丰富,海内外的发现既多且广,学界的研究成果也甚为丰硕,但囿于各种条件,通史类专著阙如既久。本书以浙江古代青瓷发展历史为主线,划分出滥觞期、成长期、发展期、鼎盛期和衰落期等五大历史时期;以官民两系中的“官”为辅线,还原贡瓷、官窑和哥窑的演化历程;以产品输出和工艺传播为次辅线,介绍青瓷流布与技术辐射范围。 -
法律地理学基本范畴体系建构研究谢遥法律地理学作为一种交叉研究,在尚未解决原法学范畴与地理学范畴间的互通性基础上,又再度基于研究对象而生产出许多新概念、新方法,没有实现整体的范畴化,无法呈现出对解决前述问题的有效性,以至其依旧处于边缘化状态与倡议阶段。职是之故,本课题以在既有法律地理学研究成果基础上,将之理论范畴化、体系化为宗旨,以阐释其基本范畴的内容、逻辑等为基本目标,通过对法与空间关系范畴的系统研究,增强法律地理学作为一类特殊研究范式的正当性、有效性。 -
转型政府与行政法治郑春燕暂缺简介... -
新时代妇联组织职能研究万苏春暂缺简介... -
授权立法范围研究吕东锋暂缺简介... -
一带一路商事争端解决共生机制研究张虎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纵深推进,参与者之间贸易、投资等争议会日益增多。现阶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主要依靠国内、双边和多边协定规定的机制进行,途径主要是诉讼和仲裁。基于交易习惯、制度差异及追求自利等诱因,导致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现有争议解决机制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使得“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之间的争议可否得到公正、有效解决存疑。有鉴于此,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亟待探索创建一个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一带一路”商事争端解决共生机制研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篇,从“不同争议解决机制如何得以并存,并适度融合、发挥最大法律效应”这一问题出发,通过合理的横向规则及适时的纵向监督两个方面予以论证,为构建具有便利性、公正性、高效性的“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共生机制提供理论支撑与经验证立。第二部分为实践篇,解读了《新加坡公约》生效后我国“调解”制度的因应之策,在评析晚近国际商事争议多元争议机制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其融合运行的相应经验,并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案例为依据分析了我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发展趋势。《“一带一路”商事争端解决共生机制研究》借鉴自然科学领域的共生理论,采用建构分析模型和价值序列理论,定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并以明确中国在“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空间、维护“一带一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为基本关怀探讨最切实可行的方案。 -
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王太高《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最终成果。《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从权力清单的范畴分析入手,全面系统地探讨了权力清单制度的法理基础,不仅从形式主义法治观和实质主义法治观的统一、功能主义控权模式等方面,对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深层次解读,而且基于权力清单制度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突出整体政府理论对权力清单制度实践的指导和提升作用。与此同时,《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创造性地提出并论证了权力清单制度的回应性本质,指出权力清单制度具有补充我国合法性审查机制缺失的功能,有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具有将行政理论基础相关学说付诸实践,进而在实践中予以检验,并推动其不断走向完善的价值。也即,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特殊背景、特有道路的一种回应,从而很好地解答了权力清单制度改革为什么“能”的疑问。实际上,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角度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浙江和江苏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不见面审批改革”,尤其是南京市秦淮区实施“两赋两强”街道集成式改革和“双做双增”社区集成式改革等,同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异曲同工,因此,对这些改革议题的关注和研究,不仅彰显了权力清单制度强大的生命力,而且也充分展示了本课题的实证研究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