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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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歧视 理念、制度和实践李子瑾 著当今,发生在各种领域、呈现多种形式的歧视现象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一项严重的社会问题,深刻影响着每一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享有。尽管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采取了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措施禁止歧视,这一问题目前仍然未能得到普遍重视和有效解决。在中国,歧视问题也长期存在,但直到最近十余年才成为学者们集中关注的研究对象。至今,对禁止歧视的相关理论和经验的研究仍然主要以比较零散、碎片化的方式存在。 为更充分地理解歧视问题和构建更有效的反歧视制度,《禁止歧视:理念、制度和实践》采用文献的、实证的、历史的和比较的法学研究方法,对欧洲、美洲、大洋洲、亚洲、非洲等各地区的禁止歧视理念、制度和实践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化的梳理,涉及性别歧视、种族歧视、残障歧视、健康歧视等方面。在分析当前世界各地区禁止歧视相关理论和经验的特点、有效性和适用条件的基础上,本书考察了中国禁止歧视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发展状况,对中国在未来推进更符合时代潮流和中国特色的反歧视事业进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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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法案例教程刘晓红,袁发强 著《国际商事仲裁法案例教程》按照培养卓越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真正实现从灌输式向启发式教学的转变,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运用所学知识从事实务工作的能力。 教材每章以实际案例及其思考题开头,正文结合前述问题,展开知识点,引导学生思考,适时回应问题。编写要求是跳出以往教材编写思维,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完整的信息。 本教材主要内容如下:仲裁概述、仲裁协议、仲裁管辖权、仲裁员、仲裁程序、保全措施、法律适用、裁决、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理论探讨与争鸣以及七部法律法规作为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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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冲突时代的国际法治及大国责任吴燕妮 著从秩序重建的逻辑顺序来看,战后国家面临的几个法治问题分别是:战争状态的解除(即和平时代的到来)、战后法律体系的重建、战后正义的实现以及对违反国际法行动的制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外交工作呈现出新的变化,对外更多主张国际法治,强调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战后法治重建中的作用。在此国际、国内背景下,本书试图从后冲突时代的国际法治理论出发,论述一国在战后面临的法治问题及国际法上的解决路径,系统阐述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为战后国际法治做出的努力及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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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环境损害防治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刘恩媛 著《跨境环境损害防治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内容简介:本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跨境环境损害防治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YJA820021)*终研究成果内容提要:全球环境是一个生态系统,任何国家或地区内发生的损害行为都有可能带来全球性的环境影响。事后补救和赔偿措施不能遏制环境进一步恶化,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才是保护环境*理想的方法。从国际环境法产生时起,国际社会就已经认识到环境损害防治措施的重要性,许多国际法文件都对国家防治义务作出规定,如1989年《巴塞尔公约》规定了事先通知和磋商的义务,《里约宣言》将环境预防原则列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委员会在“国家环境损害”制度问题方面的研究,已经从单纯的关注环境责任,转变成“预防”和“救济”两方面并重。在国际实践方面,对国家防治义务的承认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国际海洋法法庭1999年在审理澳大利亚、新西兰分别诉日本“金枪鱼案”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援用预防原则向法庭请求临时措施,法庭虽然判决在新的协定达成之前,捕获量不得超过三国已达成的即有配额,但所有的法官均认为该判决不得解释为预防原则已具有了习惯法的地位。但近几年来,国际法院2010年的“乌拉圭纸厂案”的判决和国际海洋法法庭2011年“国际海底开发责任案”的咨询意见中都讨论了国家预防环境损害的义务。在国家环境责任的国际法尚未发展成为普遍国际法的情况下,国家不愿意承担环境损害赔偿的国家责任。因此,在国家义务层面,国家的防治责任变得更为重要。虽然环境损害防治理念已被国际社会认可,防治义务的实践却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多数公约规定有跨境影响的项目要事先通知、磋商等防治义务不是强制性的义务。因此,环境公约的执行力弱,公约遵守情况不理想。其次,“预防”是一项原则还是具体措施在国际环境法中争议很大。有的公约(如《气候框架公约》)规定“预防”是一项原则;有的公约(如《生物多样性公约》)则只要求缔约国采取预防措施,而没将其规定为是一项原则。第三,公约对国家“预防”义务的表述都很抽象,给国家履行公约规定的预先防范义务留下很大的空间。第四,各国对哪些防治义务已发展为习惯国际法争议很大。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环保的基本原则,国内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政策等防治制度,参加了60多个重要的环境条约,但中国在跨境损害防治方面颇受诟病,与周边国家环境纠纷不断。如何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下构建合理的跨境环境损害防治体系,是中国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课题研究无疑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又具有十分突出的实践意义。本课题可为解决跨境环境损害纠纷提供法律理论支持,增强中国在国际河流上游开发行为的合法性,增强中国因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合理排放温室气体行为的正当性,增强中国遵守和实施多边环境公约的规范性,构建中国跨境损害的防治体系,保护中国合理的发展权,*大限度地提高中国解决跨境环境损害纠纷的能力与解决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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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论丛倪受彬,殷敏《国际贸易法论丛》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WTO研究所和国际贸易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国际贸易法专业学术论著的汇辑。它面向全球范围,收录了国内外知名学者、博士研究生在国际贸易法方面的理论与实务性著述,研究范围覆盖国际贸易法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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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肖军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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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王怡 著《中日贸易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内容简介:第一部分:中日贸易食品安全法律问题概述。该部分从食品安全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入手,对食品及食品安全进行了概念界定,梳理了中日贸易食品安全问题的缘起于发展,并进一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背景因素。为下文的进一步开展做好了铺垫。第二部分:中日贸易中主要涉及的食品安全法律问题及成因分析。该部分从中日贸易食品安全准入标准问题、检验检疫问题和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入手,从中日在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上的差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和对贸易中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手段的不足等外部因素,以及中国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合理应用上存在问题等内部因素两方面对中日贸易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中日贸易食品安全准入法律问题。该部分首先以中国输日菠菜的农药残留超标事件为例,就食品安全准入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总结其特点和涉及的焦点部分。并从日本不断升级的食品安全准入标准,修法高筑食品贸易壁垒等外部因素,和两国农药管理制度差异等内部因素两方面进行论述,进而探讨问题的解决途径。第四部分:中日食品贸易检验检疫法律问题。该部分以中国产禽肉被检测出禽流感事件为例,就食品安全检验检疫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进一步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同一检测标准,建立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完善第三方检测认真机制等几方面探讨了问题的解决。第五部分:中日贸易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该部分以“毒饺子”事件引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分别从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上的差异分析了问题的成因。最后提出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和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第六部分:中日贸易食品安全法律问题解决之展望。该部分首先论述了如何以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两国贸易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接下来分析了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对食品安全问题解决的影响。最后提出了我国应对中日贸易食品安全问题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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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原理杜涛 著《国际私法原理(第二版)》依据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结合人民法院2015年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我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概念和条文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国际私法的知识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全书运用二维码高科技手段,通过手机扫描可以随时阅读近200个涉外民商事领域的典型案例。本书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国外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书后附有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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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外交谷昭民 著法律外交是由中国法学法律界人士共同提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新概念,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外交是指以法律为内容、机制和媒介的外交活动,即把法律观念和法治理念贯穿在外交活动之中,转变外交方式方法,积极将某些外交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处理对外关系和国际事务。本书介绍了法律外交的基本理论、法律外交的域外实践和中国实践以及法律外交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新形势下开展法律外交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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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朱文奇 著本书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将其重点知识,如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渊源、条约、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使用武力,国家责任与外交保护等内容一一作了介绍与阐释。教材每一章节之始,作者为其内容的重点知识词汇编制了知识网络图,这种*为直观的方式,可以使学生在学习前就对其有一个完整及初步的了解。同时,每一章节还配有相关的案例以及分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并熟悉司法实践过程,提高运用能力。再有,每一章节还附有部分内容的知识图表,便于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总结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