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
交易所非互助化及其对自律的影响于绪刚著关于证券交易所的未来,全球资本市场正在展开一场热烈的讨论。理由非常简单:科技给投资者和资本使用者带来了传统交易所所无法提供的选择。大的国际证券公司之间已经开始建立连接,从事衍生工具交易,这导致衍生工具交易所的交易量大幅度下跌:同样,大的投资基金也决意尽可能绕过交易所进行交易,他们通过电子网络在市场闭市以后交易股票,交易价格为相关股票闭市买卖价的中间价。这样,投资基金既可以节省经纪费用,又可以从随时得对证券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的繁重劳动中解脱出来。许多交易所有着悠久的历史,因此不能迅速而灵活地告别过去。但值得称赞的是,一些交易所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方案一,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种方案,由传统的会员制联合会转变为股份公司;方案二,交易所之间联合运用技术与集中交易,或者至少实现交叉上市与共享信息。
-
当代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高铭暄,赵秉志主编本书包括略论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概念特性及犯罪界定;《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情况介绍;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看国际刑法的新发展等内容。
-
国际保理法律与实务朱宏文著国际保理是为国际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一种集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食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资金融通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通过本书使读者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全貌,使业界人士从中吸取一两点能具体运用到业务发展中的见解,并能抛砖引玉,推动国际保理法律问题的研究向纵深发展,为我国保理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WTO与中国文贯中等主编极为遗憾,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只能将这次大会上宣讲的部分论文汇编成集出版,供政府决策部门和学术机关参考之用。本书共分六篇。1.中国“入世”后的机遇与挑战。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郑志海教授在题为《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一文中精辟地指出,经济全球化以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延伸,各国经济都被纳入到统一的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由于形成了全球市场,各国可以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突破单个国家市场规模和资源禀赋等方面的限制,在全球范围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来更高的效益。由于经济全球化建立在信息革命基础之上,形成了全球信息和交易,因此,可以实现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的迅速配置和流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要求参与者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还要求开放市场。在一个全球市场体系里,经济运行的方式、惯例和规则将趋于一致。郑志海教授着重指出,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是一柄双刃剑。由于各国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和竞争能力等不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国得到的机遇是不平衡的,所面临的挑战也是不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完善的可以驾驭全球化的制度手段,种种约束和不利条件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接受由发达国家主导国际制度和规则的现状。但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已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现实,探索一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战略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作者认为,过去20多年的历程,中国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中,较好地把握了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从而在扩大进出口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国内经济高速增长,成为经济全球化当中受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加入WTO,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中国外经贸发展的国际经贸环境,中国将可以在WTO确定的多边、稳定、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下,享受WTO各成员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便利,促进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发展对外贸易、吸收外资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当然,中国在加入WTO后,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中国的对外承诺,这可能给中国的外经贸带来挑战和压力。作者还深刻地指出,21世纪初期,中国外经贸运行所面临的市场和体制环境与过去相比将出现根本性的变化,即中国将由有限范围和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中国与WTO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发展对外经贸,必须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从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来考虑问题,使中国经济发展能够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争取尽可能大的利益,防范和减轻可能出现的风险。为此,他从五个方面论述了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外经贸发展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所应做的调整和改革。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王志乐教授在题为《全球化和信息化潮流与我国企业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在世纪转换之际,世界经济正经历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这场革命正在全面、深刻而且势不可当地改变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场革命,就是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化。作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世界的变化大大加速的第一个原因,是冷战结束带来了深远的经济影响,综合国力的竞争取代过去的军备竞赛,世界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政治障碍不复存在。第二个原因是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了信息化进程,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技术条件,数字化、网络化加速了经济全球化和加强了超国界竞争。第三个原因是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整个资本市场的全球化逐步深入。经济全球化使得无国界竞争(“无限制竞争”)逐步形成。无论主动还是被动,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作者最后认为,中国的企业要成长为世界性跨国公司,必须经历成长的三个阶段,即向跨国公司学习阶段、合作阶段和最后与它们既竞争又合作的阶段。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梁艳芬教授在题为《转变观念,适应新环境——谈“入世”对中国的影响》一文中首先指出,世贸组织是一个以互惠互利为基础,处理多边和诸边贸易关系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协议,本质是契约。这些协议一方面约束各成员国政府的政策行为,另一方面则规范产品制造者、服务提供者和进出口商的商业行为。“入世”对中国的影响应当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析。作为WTO成员的政府,首先,它将有权参与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其次,通过WTO解决贸易矛盾和纠纷。与关贸总协定时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相比较,WTO争端解决机制更为完善和有效。第三,促使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她接着指出,在享受上述权利和机遇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和企业都将承担必要的义务。(1)应按WTO的原则办事,包括对所有WTO成员一视同仁,保持政策的透明度,以及逐步取消数量限制。(2)接受WTO的检查和监督。(3)促使中国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梁艳芬教授还论述了“入世”对企业的影响。她认为除了企业领导人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之外,关键是市场开放的程度不同,影响会不同;产品竞争力不同,影响也有差距。她还从关税、农业、服务业、进口和分销权方面论证了为什么在中美和中欧协议中,中方的基本权利基本得到了保障。梁艳芬教授最后提出,中国“入世”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面对新的环境,以下三个问题值得研究和重视。(1)“入世”后,中国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都应以WTO的基本原则和市场开放为基础。中国政府既然作出了“入世”的种种承诺,就一定会履行,但不应接受那些超出WTO范围或违背WTO原则的歧视性待遇。(2)充分利用WTO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既然我们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入世,就应当把政策用足。(3)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保障机制的应用和落实,即如果外国服务业大量进入对国内服务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可以采取保护措施,但对服务业市场损害的确定以及保障措施的具体内容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美国西东大学尹尊声教授和韩国延世大学李斗远教授在题为《世界贸易争端的裁决机制及中国的对策》一文中,首先研究了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前后关于世界贸易争端规则的变化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系统的特征。他们认为,与其前身关贸总协定下的争端解决系统相比,WTO贸易争端裁决系统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强化。然后,作者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可能面临的潜在贸易争端问题作了讨论,同时也分析了中国和其主要贸易伙伴,特别是美国的双边贸易关系。基于这些分析,作者提出了一些使中国能够更好应付大量潜在贸易争端并积极参与争端解决过程的程序。美国沙凡那州立大学的洪朝辉教授在题为《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反思》一文中首先概述了发达国家有关经济全球化的最新研究动态,分析了流行于学术界四大学派(新左派、新自由派、怀疑学派和转型学派)的基本观点。作者批判性地提出了对经济全球化的理论定义和基本评价。同时,他在文章中考察了500年来贸易全球化的三大阶段,纵向分析了世界贸易和资本流动在三大历史阶段的不同特征。另外,文章横向比较了世界各国在三次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反应,并根据各国的反应速度、程度和方式,分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半知半觉”和“不知不觉”四大类,而中国在三次全球化过程中的反应特征则分别为“不知不觉”、“后知后觉”和“半知半觉”。作者在文章中最后提出,历次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五点启示是:“顺”(潮流〕、“全”(方位)、“新”(思维)、“快”(速)和“深”(度)。任职于美国科盖特大学政治学系的郝雨凡教授,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全球一体化与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历史转变》的论文。他在文中提出,中国对外经济政策正在经历历史性的转变。1949—1978年间,中国对外经济关系受国内政治和领导人观点的影响较大,对外经济政策是国内政策的延续。但从80年代以来,情况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力的增强,经济利益在外交政策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中国外交的总体目标已开始明显地向经济目标倾斜。不仅对外经济政策开始受到国际经济变动的影响,而且中国国内政治和一些国内经济政策也开始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目前中国对外经济在扑朔迷离的国际形势下走入一个十字路口:或是大幅度全方位开放国内市场,降低国家对外贸和外资等外经活动的控制,快步走向自由市场经济;或是奉行有节制的开放,在强调开放的同时,更注重国家对外贸和外资的有效指导和管理。中国决策者应权衡以下基本问题:即如果国家放松对主要经济活动的控制,会对中国的国家利益(经济发展)有利还是有害?虽然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是必然趋势,但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应怎样对待西方主导的、越来越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体系?应该加快融入还是稳步进行?经济上的国际化是否会影响中国的未来安全?中国应该如何平衡融入国际经济与国家利益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郝雨凡在回答这些问题的同时,试图展示50年来中国对外经济关系发展变化的脉络及其特征,并探讨影响对外经济政策变化的各种因素,中国可能面临的挑战,以及对外经济政策的可能走向。2.“入世”与政府功能的转换。在美国得州农工大学执教多年的田国强教授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周晓娟合写的题为《经济全球化、中国市场化改革与中国经济发展》一文试图回答中国应该如何参与经济全球化这一重要问题,并对经济全球化、中国市场化改革与中国经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研究。他们首先论述了经济、贸易全球化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利弊和应如何减少贸易和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风险、波动,以及金融危机的问题。他们探讨了这种危机到底来源于经济全球化本身,还是来源于正处于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的国家和其他新兴国家的经济体制本身的不完善这一有趣的问题。他们的结论是,减少风险和避免金融危机的最佳办法是通过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的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和改进经济制度环境,而不是采取更多政府干预和控制的办法。尽管经济制度的改进不能完全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但是它能减轻和缓和经济危机的程度。他们提出,经济全球化所能带来的好处是长远的,代价却是短期的。他们还回答了应该如何看待和评价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对各行各业的具体影响。最后,他们讨论了经济全球化和市场改革的互动关系,同时就如何减少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给出他们的对策和政策性建议。他们认为减少经济波动最有效的办法是不断改进经济制度环境,使得市场能更有效地运作,以及允许民间资金在追求受益最大化的动机驱动下得到更有效的利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王一江教授、香港大学的白重恩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的李稻葵教授和美国马里兰大学的钱颖一教授在题为《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经济体制的现代化》一文中提出,当经济信息透明时,国家承诺有效税率的能力是任何一个现代经济机构的要件。该文运用了重复动态博弈理论模型来确定国家通过自我强制实现这一承诺所要求的条件。他们的论文讨论了WTO对国家税收承诺,以及中国经济体制现代化的积极影响,也论及自我强制体系的局限性。
-
提单及其付运单证杨良宜著有关提单的法律与实务,是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最为重要的法律与实务。提单这份源于欧洲商人“发明”的单证,通过几百年来的实践、习惯做法与改良,已成为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基石。本书从物权凭证、运输合约、运输合约的形工与有关条款的分析/探讨、运输合约下的货损货差责任、货物收据等多方面所涉及的各种问题作了详论。
-
当代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杨冠琼主编本书内容包括: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现金资助的保障项目、社会保障津贴的资金来源、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危机与改革前景等。
-
WTO与中国法制建设李步云,江平主编;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编本书是湖南省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WTO与中国法制建设论坛》专题节目的文字记录,这反映在本书的“论坛篇”中对七位著名法学家的采访。各法学家谈入世对中国经济、各部门法学发展乃至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回答节目现场观众的提问,都用文字反映在本书中。本书介绍了七位著名法学家的经历、学术成果以及一些生活逸事,向读者全面展示了他们法学大家的风范。本书收集了七位法学家从各自研究的领域论述中国入世后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包括了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宪法和法理学、民商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对外贸易法等主干法律学科。综上,本书在体例及内容方面是比较与众不同的,其特点为作者知名度高、书中内容是当前热点、涵盖面广。
-
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法)让·文森(Jean Vincent),(法)塞尔日·金沙尔(Serge Guinchard)著;罗结珍译本书对法院判例题处理意见的介绍与全文整体系统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这些丰富的内容仍在其中,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让读者——不论什么样的读者——对制定法与编成法典的各项规则以及来自实践的解释有一个全面的透彻了解。如果我们不通过全面地了解立法与条例所规定的处理意见来获得某一些学学科的知识,很难设想还会有什么其他别的途径。
-
WTO与国际投资法律实务黄辉编著本书主要论述了WTO多边贸易体制及其对国际投资统一法的影响,阐述了外资法基本理论及其传统、新型的投资形式,论述了外资的法律保护,针对服务贸易中的投资问题,选取有代表性的金融、电信予以分析、评述,提出了TRIMS机制下构筑外资法的立法思路等。
-
WTO与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实务李圣敬[等]编著本书在准确阐述有关理论的同时,紧密结合国际货物贸易实务,对WTO的有关协定以及相关的国际贸易条约、公约和国际惯例做出了详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