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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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自由论 新大西岛(荷)格劳修斯著;宇川译(英)弗朗西斯·培根著;汤茜茜译《海洋自由论》这是一部论述大海与文明的经典名作。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海,就没有现代文明。本书所论述的主题:对海洋的自由意味着什么?、《新大西岛》是一部再现培根心灵的最精细的作品,培根的隐喻写作背后显明了从柏拉图之“古大西岛”到培根之“新大西岛”而不断流变的政治史的领域里的“风景”。当下,我们应该如何开拓新艺术和新科学,来增进我们已经有的艺术和科学;我们应该如何耕耘我们现在已经有的学科,使人类的智慧能够尽可能地接近完善。这就是培根面对大海所隐喻的内心。 -
最新刑事法律适用手册沈德咏主编本书主要特点及读者范围一是内容全面。本书囊括了1996年3月17日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和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颁布以来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发布的与“两法”有关的刑法修正案、决定、立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单独或者联合制定的司法解释及其他司法业务文件。二是体例新颖。本书不是将有关补充、修改“两法”的决定、修正案和相关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仅仅作为“汇编”本“堆积”在书中或者简单地“放在”相关法律的章节条款后面,而是在对修改、补充、解释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在保持“两法”完整性的基础上进行仔细的增补或者页注;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释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全部条文后逐一注明了词条索引;对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类犯罪拟定了罪名一览表,并将这些罪名分别标注在刑法分则的相关条文序号之后。三是简明实用。本书主要适用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制作法律文书的需要,也可以成为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工作者从事研究、教学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工具书。编者的目的是,读者在阅读和使用本手册时,不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非常直观地掌握修改后的“两法”生效之后国家立法机关对相关条款作了哪些修改、补充和完善以及司法机关作了哪些具体的司法解释,而且还可以将“增补”后的相关法律的具体条款直接引用在制作的法律文书中。四是结构合理。本手册由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司法业务文件、附录六部分组成。其中,“司法解释及司法业务文件”的编排体例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篇章结构基本吻合,每一类文件均按制作或者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附录”由刑法罪名一览表、刑法的修改与完善概鉴组成,便于查阅和对照。 -
9/11委员会报告美国“9·11”独立调查委员会著;史禺等译震撼世界人心的“9·11”事件是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时刻。新世纪伊始,全球化时代的人们在同一时间经历了这一人间悲剧,不仅如此,在此过后,人们又不得不面对国际社会与恐怖主义之间的新战争。3年来,恐怖主义成为人类社会和各国政府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恐怖活动不断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恐怖主义、恐怖活动几乎成为……< -
国际反倾销法律与实务肖伟主编《国际反倾销法律与实务:美国卷》注重直接根据第一手资料进行阐释,广泛使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美国反倾销法与WTO《反倾销协议》、欧共体反倾销法和我国反倾销法进行比较,分析彼此的异同及其成因、优劣。并对反倾销法的各方面内容均进行了全面、细致、翔实的论述,同时对其中重点内容作出深入的分析探讨。 -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与实务林一飞著本书是作者这些年来从事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小结。写这样一本书的想法一直都有,事实上也一直在断断续续在构思。但直到去年,才开始正式动笔,到今天终于完工。作者相信本书对于读者一定会起到一些作用:从基本理论到实践操作,从国内程序到国际程序,从案例到法律,读者诸君可以各取所需。同时,写作本书也让作者自己重新梳理了对于仲裁制度的掌握,并且深化了理解,加强了仲裁理论体系方面的建构。 -
法律的经济分析基础( )埃弗里·卡茨(Avery Wiener Katz)著本书没有像以往法律经济学著作那样,以分析某法律领域为重。编者收录的论文主要探讨了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本书着重论述了经济学作为一种思考方式,其特色是什么、它与传统的法律思维方式有何异同。编者以为,多数法律职业者研习法律经济学时,并没有参透这一基本问题。众多教材只关心如何应用法律经济学,极少涉足经济学方法论。于是学生也罢,行外人也罢,没人能够清楚经济学的功用是什么,而当他们能够装模作样地熟练摆弄经济学时,却无力运用它做法理研究。,也无力坚守这一阵地。正如本书标题所指明,本书重在使读者了解法律经济学的基础。开篇第一章介绍经济分析之根基:理性选择模型、效率理论和实证主义理论。其中理性选择模型涵盖人类行为的经济学理论;效率理论将提到效率的首要评判标准;实证主义理论将指明实用主义者将事物的本身与价值区分开来的目的何在,并将解释建构社会简化模型之功用。随后的章节是对经济学两大门派——即世人戏称的“芝加哥学派”和“非芝加哥学派”——之学说的介绍和比较。两派对自由交易与政府监管的理论效力所做的理论假设迥然对立,从而他们建构的法律经济学模型也是截然不同。打好理论基础之后,编者转向实际分析。涉及这些章节的内容也不是按照传统法律领域分割,而是按照经济学分析的不同方式划分的。当然,对分析具体法律领域感兴趣的读者也能从中获益。如“基本应用纵览”一章,集中探讨了诱因问题——涉及外在性、威慑和集体行动等,而这些理论要点散见于传统的法学院一年级课程之中,如侵权行为法、合同法、财产法、刑法、程序法等。学生在以往的课程中对这些问题比较熟悉,而编者这样安排正好可以帮助他们跨学科理解诱因问题的实际联系。随后四章引进了更为深刻的理论,以帮助人们在本质上理解众多法律难题。第四章探讨了策略行为;第五章介绍了风险、不确定性和保险等经济学概念;第六章讨论了不完全信息;第七章分析如何防止不完全的理性行为。这样安排是为了证明,通过学习经济学,法律职业者可以将他们原本认为很简单和很容易处理的社会问题细化,并直达本质。当然我们只是在教学方法上将问题复杂化而已(因为只有理解了简单模型才能理解复杂模型)。编者这样编排体例,另外还想让法学学人接受运用社会科学的模型之方法,以及让他们认识到重要的法律课程可以通过了解各种复杂的理论学习。与第三章一样,为强调经济学问题之间的实际联系,这几章论文也没有按照法律学科来编排。但是编者在每章的后面一节都安排了经济分析在某个法律部门的实际运用,如环境法、破产法、产品责任法等。第八章列出了对法律经济学的批评。编者曾计划根据各作者视角的不同将所选文章分类,但各视角相迭,编者也无法一一划分各自范围。尽管人人均有批评的自由,但对于经济学将社会利益看作一个整体考虑,从而造成的对个体利益的忽视和伤害这一点,编者仍然无法认同。编者曾呼吁那些家长式的批评家反思一下: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法官这个假设到底正确不正确?但马上有社会学批评家跳出来诘问:人是首先考虑自己呢,还是首先考虑整个社会?激进的批评家认为法律经济学十分虚伪,似乎痛恨社会不公,然后摆出理论,仿佛自己能充当调停社会利益纷争的中间人,而实际上世上根本不可能有这种理论的存在。另有信仰共产主义的批评家质疑说,由于经济学忽视了个人欲望和偏好由社会决定,反而将它们看作对社会的贡献,因此依靠法律经济学不可能建设美好的社会。法律现实主义批评家认为社会现象太复杂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任何形式主义理论都是无法抓住其本质的,而将法律分析的方式硬塞入别的条条框框里面只会使事物分析的结果发生扭曲。第九章选编了三篇文章,这三篇都是论述法律经济学在家庭法上的应用,其中包含了兰德斯与波斯纳合作的一篇关于收养的市场分析的论文。第八章中的批评文章大多生涩艰深,其中一些疏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文章尤其抽象,但这篇探讨收养问题的论文却言之有物、鲜亮逼人。本章结合前面章节探讨的经济学所有分析方式,“试水”具体法律领域,让学生有机会领略其在学术前沿的运用。不管怎么说,法律经济学本身在前不久还处在前沿呢。 -
主权(英)约翰·霍夫曼(John Hoffman)著;陆彬 译在这本书中,霍夫曼先生想要达致这样几个目标:1.主权一方面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另一方面它的概念却又是如此混淆,以至于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工作者和公众。因此,澄清这一重要却又充满争议的概念是极其必要的。2.民主理论、女权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这三种最具代表性的理论为我们颠覆传统的国家主权观提供了什么样的资源?3.我们能否实现对国家的超越,是个人而不是国家拥有主权。换言之,我们能否重建一种新型的主权观?霍夫曼先生指出,主权并非历来就有,主权概念更是如此。主权及其概念是现代国家和思潮萌发以后才有的产物。现代主义告诉我们:主权一方面是至高无上的,一方面却又是要受到限制的,正是这一矛盾理论假设使得主权概念难以逃出自身的逻辑陷阱;也正是因为现代主义关于主权和国家之关联的肇端,使得主权概念模糊不清、充满争议。因此,要澄清主权之概念就必须把主权和国家分离开来,这也是贯穿本书的宗旨。在此基础之上,为了重建主权概念提出一种新型的主权观,霍夫曼先生从民主理论、女权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中汲取丰富的理论资源,建设性地提出了“联系的主权观”。这一主权概念,消解了权力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根本对立关系;把主权同它所指向之对象和所处的环境联系起来;既实现了个人的自治又避免了原子式的个人生存方式;既保全了公共生活必需的秩序,又保障了个人的权利;它是一种“理想的现实主义”。在书中,霍夫曼先生向我们展示了其深厚的理论素养,揭示了主权概念发展的历史逻辑。其中作者对不同思潮关于主权的论述,及其对主权概念联系的、历史主义的批判对我们不无启示。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到,作者所主张的同国家相分离的主权观存在着固有的理论缺陷,国家同主权的关联具有其特有的历史合理性,对这种合理性的抹煞是不符合历史也是无济于事的。而且,这会为西方大国霸权主义的推行大开方便之门,这是需要我们同时加以批判吸收的。 -
国际海洋划界论高健军著《国际海洋划界论:有关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研究》的目的在于以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为线索,系统深入地研究国际海洋划界的理论和实践。为此,《国际海洋划界论:有关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研究》分为以下六章:第一章主要研究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产生过程及其含义。第二章通过对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渔区以及单一划界等各类国家实践的研究,认为76%的划界条约都采用了某种形式的等距离边界。第三章研究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与公平原则的关系。《国际海洋划界论:有关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研究》认为,两者在等距离的法律地位、特殊情况与有关情况的功能以及划界程序方面有很大区别。第四章主要研究将等距离作为划界出发点的理由以及特殊情况的标准。第五章研究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习惯法性质。第六章为结论,总结全书的主要观点。 -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黄进,肖永平,刘仁山主编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办。本书收录的相关理论文章,涉及冲突法研究、国际法统一私法与比较法研究、电子商务与国际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等研究领域。 -
丹麦刑法典与丹麦刑事执行法谢望原译《丹麦刑法典与丹麦刑事执行法》典反映了丹麦王国最新刑事立法成果及其所追求之民主法制理论。尤其是该法典尊重且保障人权、注重与国际刑法接轨、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等价值追求,以及刑罚轻缓、摈弃报应、矫正为本之刑事政策精神,给中国刑事立法、司法以及刑法学研究以耳目一新之启示。
